
文 | 十三姐
一個小學生在上課的時候用水槍往老師臉上噴水。
老師把孩子帶到走廊的視窗邊上,把孩子抱到視窗嚇唬他,被監控拍下,後來老師道歉。一個月後家長報警,老師現在被行政拘留。

現在老師和家長雙方連基本事實都說法不一。
家長說:孩子是在跟同學玩耍的時候不小心把水噴到了老師身上,就被老師掐脖子,扇耳光,還被舉到三樓的視窗威脅要丟他下去。
老師說:當時這個學生是拿著水槍從第五排走到第二排,向他臉上噴水。他問為什麼,學生說因為糖果沒有獎勵給他。老師就很生氣,於是在批評教育的時候把他抱起來嚇唬,而且窗戶最多隻能開到20公分,根本不會有危險。
現在這個老師被定性為“不當懲戒”,並且被行政拘留。
這個事情首先我同意老師“不當懲戒”,只不過我認為他的“不當”只是方法上的問題。
他的“不當”恰恰說明他太實在了,一點心眼都沒有,教育學生也應該在眾目睽睽之下用可解釋得清的方式去教育,比如——在教室裡當場奪過學生的水槍,給他踩爛,給他兩耳光,或者可以打手心。這樣不但能給全班孩子一種警示教育,也能在事後被投訴的時候說得清。
但他偏偏到一個沒有其他人在場的環境下教育,而且用了一種看起來確實嚇人的、不恰當的方式。
所以“不當”就是“不當”,被懲處也不為過。
這也給其他老師提供了個參考——你以為自己用心良苦教育學生,結果出事的時候你背後將空無一人,你會面臨約談,記過,處分,行拘。到這時候誰在乎你是老師,你有什麼權力,人家只會說:“他還只是個孩子啊”!
“只是個孩子”這種標籤在學校環境下尤其會被放大,因為是孩子,所以擁有無限特權,而其對立面恰恰就是老師,這種衝突感也會被放大。
如果你用水槍噴路人=尋釁滋事。
如果你用水槍噴家長=沒有家教。
但如果你用水槍噴老師=老師缺少師德師風。
你永遠不會知道一個能在上課時都用水槍噴老師的孩子私底下會有哪些“話術”能將你“置於死地”,更不會知道這種孩子背後的父母有幾百萬種方式可以讓你“無葬身之地”。

我不給這個老師的行為開脫,他有錯是肯定的,而且他該受的處分和懲罰也已經受到了。
我倒是想聊聊這個小孩以及他背後的這類家庭,對待這類人時如何做才能自保?
我能大膽猜測一下,這種家庭平時是什麼樣的。就衝著關於這件事的所有媒體報道中我沒看到任何一句“家長和孩子向老師道歉”,我就知道這個孩子被抱到視窗還是輕了,因為還是沒有起到任何教育懲戒作用。
我是個家長,按慣性我應該先共情孩子和家長。昨天有人問我:“如果是你的孩子被老師抱到視窗,你會不會也很憤怒?”
恕我直言,這個我共情不了。
首先我覺得這種如果沒什麼好如果的,我的孩子和絕大多數孩子都是有家教的,不會往老師身上噴水,更不會在上課的時候特地站起來走到前面故意噴水。
假如我孩子真有哪天腦子混到幹出這樣的事,而且是因為他欺負老師才被懲戒的,我會讓孩子知道——你的安全受到威脅是你自己闖的禍造成的,所以要想以後安全,你就得自己老實點。
而不是讓老師老實點。
正常人都會了解前因後果,但凡我的孩子有錯在先,我應該就不好意思反覆找老師麻煩了。當然,前提是老師沒有威脅到孩子安全。
所以問題核心在於:老師這個的舉動目的是為了讓孩子處於危險,還是為了教育孩子。
那個視窗到底能開到多大,決定了老師對“是否有危險”的判斷。如果真的只能開到20公分,我認為老師是在確保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做的,那就是教育懲戒。
所以我覺得,老師對危險性的判斷和家長的判斷不一致,而不一致的原因不是客觀事實(視窗的寬度),而是家長的主觀標尺。
只要家長覺得自己孩子受到威脅了,就一定會讓這件事變成“威脅人身安全”的性質。
現在的風氣和輿論風向就是——只要家校有矛盾,老師極大機率會是道歉和被處罰的那一方,也不管到底事件的起因是哪一方的問題。
學校和老師像一個服務業似的,像開飯館的被客人投訴碗裡有蒼蠅就必須賠錢道歉,不用管那個蒼蠅是不是客人自己扔進去的。
服務業低聲下氣是商業邏輯,教育也這麼低三下四是什麼邏輯呢?
平時沒事的時候某些家長會因為老師不重視他的孩子而投訴老師;有事的時候他們的邏輯又變成“老師憑什麼管我孩子”。
老師憑什麼管學生——這是本世紀最大的悖論難題。
對老師挑釁的熊孩子和那些霸凌同學的熊孩子一樣,得到了法律保護。而管理他們、指責他們、教訓他們的人,反而會被懲戒、開除、行拘。
還是那個問題:到底怎麼管,才不會被懲戒、開除、行拘?
社會在幫助熊孩子快樂成長,被噴一臉水的老師關進了鐵窗。
過去我們說嚴師出高徒,現在嚴師還有誰敢當啊,輕則開除,重則進去。
這個老師的做法過激了,那誰能說一下,怎樣叫不過激。
恐怕,哪怕只是嘴上教訓一頓,孩子回去跟父母一告狀,父母就有充足理由投訴老師——你造成我孩子精神創傷了;哪怕老師什麼反應都沒有,孩子回去也能告一狀,父母也有充分理由投訴——你獎勵糖果不給我兒子,你冷暴力我兒子。
所以不是現在的老師不會管孩子了,是現在的某些家長太會管老師了。
就算100個家長裡只有1個是這樣的,已經足夠震懾學校。

另一個問題來了:老師的情緒如何找到出口?
當你59歲的時候被一個本應尊重你的晚輩當眾故意噴一臉水的時候,你有脾氣嗎?那麼你到底應該怎麼做才不會被問責、被處分、被行拘?
老師的尊嚴被擊碎、權威被踐踏、情緒被熊孩子消耗殆盡的時候,他們是不是也會有精神問題?難道就因為是老師,他們的精神問題就不是問題了嗎。
到底是誰在把老師逼得像乙方一樣對甲方(某些家長和學生)阿諛奉承、顫顫巍巍、假模假樣、渾水摸魚、做足表面工夫、互相欺騙和得過且過啊?
如果有一天有學生朝著老師的臉噴水、吐口水、扔垃圾的時候,老師情緒穩定、不敢亂動、甚至還要安撫那個學生……那麼最後倒黴的將是這個教室裡所有的其他老實聽話的好孩子。
因為佔用時間、磨光情緒,耗盡信任的bad ending,最終會降臨到每個孩子身上,讓每個家庭再也得不到該得到的真正的好的教育。
我再說句有點危言聳聽的話,當有一天某個老師被“逼瘋”的時候,他們是離我們的孩子最近的瘋子,你會擔心,會害怕嗎?
所以,不要逼瘋老師,才是保護我們孩子的第一步。
制度應該賦予老師合理的懲戒權,家長才能對老師迴歸最基本的信任。現在這個模糊地帶越來越模糊。
教育學生就要冒著被審判的風險,這會讓教師這個職業完全失去意義,也會讓一些道德感很高的老師信念崩塌。
放任這類不能管不能罰的熊孩子長大,然後變成和他們家長一樣的家長,繼續挑釁權威和汙染教育,祖傳的投訴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
好沒盼頭啊,一想到下一屆家長才是老師帶過的最差的一屆……那以後還有人敢當老師嗎。


十三姐
魔都高影響力KOL
公眾號「格十三」「十三姐夫」「十三姐的下午茶」
著有《了不起的中年婦女》《了不起的中國媽媽》《帶夫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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