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覺醒來,“瓊瑤輕生離世”的訊息震動全網!

12月4日,知名作家瓊瑤在臺灣新北市淡水區自家中輕生離世,享年86歲。她在遺書中寫道:“時間已到,生命不會更好,不拖累所愛,也超越病魔,我心翩然自如奔放快樂。”
瓊瑤,一個以浪漫愛情故事影響了幾代人的作家,卻在晚年因為疾病和生活的痛苦,公開表達了對死亡的嚮往。她提到,如果能選擇,她希望能在一個安靜的地方、沒有痛苦地離開這個世界,而不是在醫院裡被無休止的插管、搶救和儀器折磨。

這不是第一次有人公開談論“選擇性死亡”。尤其是在晚期疾病和極度痛苦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渴望能夠擁有對自己生命的掌控權。
瓊瑤的離世引發了社會對“尊嚴死”的廣泛討論。
她在遺書中提到,不希望拖累所愛之人,希望以自己的方式離開。但她也特別指出:“我‘死亡’的方式,是在我生命的終站實行的!年輕的你們,千萬不要輕易放棄生命,一時的挫折打擊,可能是美好生命中的‘磨練’,希望你們經得起磨練,像我一樣,活到八十六、七歲,體力不支時,再來選擇如何面對死亡。

在紐約,想要選擇自己的死亡方式並非易事。
自2015年以來,紐約州議會連續九年駁回了“醫療協助死亡(doctor-assisted death)”法案。該法案旨在允許患有絕症且預期壽命不超過6個月的成年人,在符合特定條件下,透過自我管理的方式結束生命。
以醫療協助死亡的法案通常包含幾項條件:病患已成年,身患絕症已達末期,或餘下生命不超過六個月,且精神正常。
病患可向醫師要求開立終止生命的處方藥——僅限本人使用,並可自行服藥。同時,如紐約州今年所加入的新規範,亦允許醫師、處方開立者根據個人的信念抉擇退出(不協助開立處方)。

儘管有多次努力推動立法,但由於倫理、宗教和法律等方面的爭議,法案始終未能透過。
道德爭議
很多人認為,“選擇死亡”是一種對生命的不尊重,甚至觸碰了宗教或文化的底線。反對者認為,生命是神聖的,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被人為干預。
醫療倫理難題
醫生的職責是“治癒病人”,讓醫生親手結束病人的生命,與職業倫理產生了直接衝突。紐約的很多醫生也表達了不願意揹負這樣的心理壓力。
濫用的風險
反對者擔心,醫療協助死亡一旦合法化,可能會被濫用。例如,病人是否會因為家庭經濟壓力、醫療費用負擔等“被迫”選擇死亡?

在美國,只有少數幾個州,如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加利福尼亞州,允許“醫療協助死亡”。這些州的法律規定了嚴格的程式和條件,以確保患者的選擇是自主且經過深思熟慮的。
最早實行這項法律的俄勒岡州,從1997年起就開始實施《死亡尊嚴法》。根據統計資料,在俄勒岡,約有65%的患者選擇這種方式是因為“失去生活尊嚴的痛苦”。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州的資料顯示,允許“醫療協助死亡”並沒有導致濫用現象,反而讓更多患者安心面對疾病,因為他們知道,當一切變得無法忍受時,至少還有一個“出口”。
關於“醫療協助死亡”的討論仍在繼續,提醒大家珍惜生命,輕生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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