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招35歲以下”的年齡歧視,該立法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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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贊同人大代表蒙媛建議將禁止就業年齡歧視納入法律。現在很多用人單位招聘人員都有一條規定,就是隻要年齡35歲以下的,據說這是因為效仿國家公務員報考有年齡35歲以下的限制。這個規定和成俗應該改了,老胡希望國家公務員考試帶頭做調整。
35歲的人還很年輕,妥妥的年富力強,怎能就被排除到社會有吸引力機構的招聘之外呢?

年齡問題應該由工作強度自然設限,有的工作強度太大,歲數稍大一些就承受不了。但如果有的人年齡雖大,身體卻很好,受得了長時間高強度工作,那他就應該有權利參加相關崗位的入職競爭。

還沒去考呢,招聘公告上就公然寫出只要35歲以下的,這個規矩應該徹底破掉,由法律予以禁止。

社會長期大搖大擺搞年齡歧視, 35歲成了很多國人心中的一道坎,好像過了35歲人就沒競爭力了,如果尚未做出什麼成績,人生也就沒希望了。

這個集體心理陰影需要全社會一起努力,共同驅散它。

自古英雄出少年,這個規律沒錯。但另一方面,這個世界也有很多人是在40歲上下、甚至50歲上下才迎來重要人生轉機的。

中國人當下共同的偶像任正非先生創辦華為公司時,就已經43歲。改革開放早期的創業者很多都是40歲上下的。
(圖源:上觀新聞)
在現實中,各個機構,尤其是大機構喜歡招聘年輕人,原因之一是那些機構的最基層負責人都比較年輕,往往30歲左右,如果來一個四五十歲的“大叔”“大媽”來做最基層員工,

管理者除了擔心他們業務跟不上節奏,還擔心管理歲數大的人困難、彆扭,不像指使年齡更小的部下或者同齡人那麼方便。

這個問題的確也是客觀的

,去機構裡做最基層員工,歲數大了的一些人自己也容易有心理障礙,一旦被年輕管理者“不尊重”,甚至呵斥,委屈感會更強。



我覺得這個問題需要拿到社會職場上磨合,改變,隨著退休年齡延遲,四五十歲的人再就業將會越來越普遍。

人走到哪一步,都要面對現實,如果需要重新從基層做起,就要把心放平,與周圍的職場環境融為一體

,不能有紅樓夢裡面的“焦大心理”,要把自己的心態與崗位對接,而不能用年齡“擺譜”。
(圖源:澎湃新聞)
所以我認為,

破除“35歲焦慮”是我們社會的共同工程。

現在餐館裡有越來越多高齡服務員,物業也是,老胡在南方工廠的流水線上,也見到很多四五十歲的工人。在大機構的最基層,期待也出現四五十歲的新入職者。

要讓不同年齡的人站在門檻上是平等的,然後在同一個規則下相互協作和競爭。

希望剛畢業急著找工作的人不要反對年齡大的人與他們一起應聘,莫將此看成叔叔阿姨在搶他們的飯碗。

人一晃就會成為35歲以上,今天對年齡歧視的打破是為了每個人一生中都能享受就業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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