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2023 年度個稅彙算清繳資料釋出,今天有空,找了半天,並沒有找到這份報告。我以為會有一份類似報告的東西公佈。但並沒有。只有一些通稿的報道。
根據報道「國家稅務總局今天釋出的 2023 年度個稅彙算清繳資料顯示,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佔比超過七成,個人所得稅有效發揮了調高惠低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應該解讀成「我國無需繳納個稅人員佔比超過七成」,顯而易見是是斷章取義的錯誤解讀。注意前提條件:「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七成是這個「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的七成。而「我國無需繳納個稅人員佔比超過七成」,這顯而易見是另一回事。我國不需要納稅的人數肯定遠超過 70% 的比例。
那麼問題來了,「取得綜合所得」是什麼意思?「取得綜合所得」的人數有多少?
先說第一個問題,在我國,「取得綜合所得」 是指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四類主要收入的總和,具體包括:
1. 工資、薪金所得:這是指個人因任職、受僱或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獎等收入。
2. 勞務報酬所得:個人因提供獨立勞務(如律師、顧問、設計師等)所取得的報酬。
3. 稿酬所得:個人因發表文章、文學作品、藝術作品等取得的收入,通常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稅收優惠。
4.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因將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無形資產授權給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
這些所得在一年內合併計算為綜合所得,並按年進行納稅申報。
把術語和定義界定清楚,才有繼續討論的必要。否則,容易離題萬里。網路上討論資料很容易陷入這樣的困境。
我們繼續,「取得綜合所得」這個資料,意味著要在「個人所得稅」這個官方應用裡進行個人申報。當然,申報不意味著必須額外交稅。
第二個問題,「取得綜合所得」的人數是多少?很抱歉,目前沒有官方的資料公佈。
那麼,可以推斷出來嗎?根據現有的資料,很難給出可信的資料,可以嘗試反推哪些資料是不可靠的。
有一個流傳的說法是「根據中國統計年鑑的資料,2022 年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 6512 萬人。」 這個資料和這個說法被很多人引用,但其實並不可靠。我相信他們也都是從搜尋引擎得到的結果,但是,中國統計年鑑就沒披露過這個資料,不過又是以訛傳訛罷了。
根據前述官方報道,2023年,我國提高了「一老一小」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也就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和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而這項優惠政策,使得 2023 年全國約 6700 萬人享受到了該政策紅利。
據此,我們可以得出兩個推論:「取得綜合所得」總人數,肯定超過 2.23 億人( 6700 除以 30% 大約是 2.23 億)。實際繳納個稅人數,至少超過 6700 萬。因為:
取得綜合所得總人數 = 取得綜合所得但無需繳納個稅人數 + 實際繳納個稅人數
實際繳納個稅人數 = 受到優惠政策人數 + 沒受到優惠政策人數
沒受到優惠政策人群:他們既不需要子女教育、也不需要贍養老人、也沒有 3 歲以下嬰幼兒需要照顧,這個群體數量到底多少,推算不出來。但可以確定的是,青年人居多。
另一個推論,沒受到優惠政策人群,可能主要是僅適用 3% 的最低檔稅率的群體。
根據報道內容:
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佔比超過七成。在剩餘不到三成的實際繳稅人員中,60% 以上僅適用 3% 的最低檔稅率,繳稅金額較少。
最低檔稅率應稅收入不超過 36000 元。這裡需要額外解釋一下:每個月的應稅收入為 3000 元,我之前寫成月收入 3000 了。因為 5000 起徵,5000 + 3000 = 8000,對應的其實是月收入超過 5000 但不超過 8000 這一檔。
那麼,一個上限可能是,享受到優惠政策的 6700 萬人,佔實際繳稅人員的 40% (100% – 60%)。以此推算的話,實際繳稅人總數大約是 1.675 億人。要注意這是一個上限數值。至於下限值的 6700 萬我認為參考意義不大。更為合理的數字,應落在在這兩個數值中間,靠近上限一些。
另:如果取 1.675 億,佔取得綜合所得人員的 30%,那麼取得綜合所得人員總數大約 5.58 億人,注意這也是個上限值。
然後是年收入 100 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約佔申報人數的 1%,這裡的申報人數,我們按照實際繳稅人來理解的話,那麼,這部分群體的資料上限不到 168 萬人。他們貢獻了個人所得稅(用 2022 的資料口徑,約 1.5 萬億)的一半,算下來,平均一個人約 45 萬。當然。實際高收入人群平均納稅會高過 45 萬。有意思的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差不多是 45%。當然,這應該只是一個巧合。
以上資訊,除了推論的資料,其他都有官方資料(統計年鑑)或報告作為參考,歡迎指出錯誤或紕漏。
本文僅供參考。
這篇文章是對上一篇文章的修訂,感謝讀者們指出問題。為避免引起誤解,上一篇文章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