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尚未制定法規,深海採礦企業仍將開採關鍵礦產

隨著企業尋求從深海中開採用於電動汽車電池和其他綠色技術的關鍵礦物,一場關於何時以及是否允許在未經開發、生物多樣性豐富的海洋生態系統中進行開採的較量正在展開。
十多年來,聯合國分支機構國際海底管理局的代表一直在根據1982年聯合國條約的要求,就允許深海採礦的法規進行談判。在牙買加金斯敦舉行的會議期間,這些討論仍在繼續進行,而完成這項工作的最後期限是2025年7月。由於取得突破似乎遙不可及,採礦企業可能會藉機迫使國際海底管理局在環境保障措施尚未制定的情況下考慮——甚至可能批准——採礦申請。
一家備受矚目的採礦初創企業——在加拿大註冊的TMC公司已經表示,無論相關法規是否制定完成,該公司都將在2025年6月向國際海底管理局提交開始採礦作業的許可證申請。這可能會迫使該組織在缺乏環境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審查並批准一份合同。其他採礦企業也可能紛紛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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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選自「綠金」權益板塊,全文共計29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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