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奴隸社會的第 3859 篇文章
作者:艾麗絲·門羅,加拿大女作家。1931年7月10日生於安大略省溫格姆鎮,少女時代即開始寫小說,其代表作有《好蔭涼之舞》《愛的程序》《逃離》。她的小說寫的都是小鎮中上演的平民中的愛情、家庭日常生活,而涉及的卻都是和生老病死相關的嚴肅主題。很多人把她和寫美國南方生活的福克納和奧康納相比,而美國猶太作家辛西婭·奧齊克甚至將門羅稱為“當代契訶夫”,而在很多歐美媒體的評論中,都毫不吝嗇地給了她“當代最偉大小說家”的稱號。2013年10月10日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小時候,我住在一條路的盡頭。那條路漫長無比,但這或許只是我的錯覺。從小學開始直至高中,當我放學後走回家時,身後是喧鬧的活動、人行道以及天黑後亮起的路燈,可謂一座真正意義上的城鎮。
小鎮的盡頭,是兩座橫跨梅特蘭河的橋:一座是狹窄的鐵橋,橋上的汽車時常搞不清楚究竟誰該停下、誰該先行;另一座是供人行的木橋,橋面偶爾會缺一塊木板,你一低頭就能看見橋下歡快湍急的河水。我很喜歡那感覺,可臨了總會有人來把木板補上。
接著是一個小山谷,有幾幢搖搖欲墜的房子,每年春天都會遭洪水侵襲,卻總有人——形形色色的人——來這兒入住。接著又是一座橋,橋下是磨坊引水槽,水槽雖窄卻深得足以淹死人。在這之後,道路分岔了,一條朝南順山而上,而後再次越過河流,變成一條真正的公路,另一條則繞過陳舊的露天遊樂場緩緩向西拐去。
我走的就是那條通往西邊的路。
此外,還有一條向北的路,有一段雖短卻名副其實的人行道,幾幢房子緊緊挨在一塊,好像也屬於鎮上似的。其中一幢房子的窗戶上掛著塊招牌,寫著“薩拉達茶”,表明那兒曾經賣過食品雜貨。此外還有一所學校,我在那兒上過兩年學,卻只希望跟它後會無期。
幾年後,母親讓父親在鎮上買下一間舊棚屋,以便他能在鎮上納稅,而我也能去上鎮裡的學校。後來發現,她根本無需如此,因為就在我去鎮裡上學的那一年,就在那個月,加拿大對德國宣戰了。同時,以前的那所學校——在那兒,惡霸們搶走我的午飯,威脅要揍我,似乎沒誰能在那片騷動之中學到東西——消停了下來,猶如被施了魔法般。
沒多久,學校就只剩下一間教室和一位老師,那位老師在休息時甚至連門都不鎖。同樣還是那些男孩,以前總是振振有詞地嚇唬我,問我想不想被睡,現在卻渴望著工作,正如他們的兄長迫不及待地想參軍那樣。
我不清楚那時那所學校廁所的狀況是否得到了改善,但那裡的廁所曾是最不堪的地方。雖然我們在家也不是不用室外廁所,可裡面乾乾淨淨,地上甚至鋪了油氈。而在那所學校裡,不知是出於不屑或是什麼原因,似乎誰都懶得去對準茅坑。
至於鎮上的生活,我在許多方面都不太適應,因為其他所有人都是從一年級就在一起上課了,而且有很多內容我都不曾學過,但看著新學校一塵不染的座椅,聽著城裡抽水馬桶體面的沖水聲,我心生安慰。
在第一所學校上學時,我還是交到了一個朋友的。那女孩是在我入校第二年中途插班進來,我叫她黛安娜。她跟我年紀差不多,住的是那種門前就是人行道的房子。一天,她問我會不會跳蘇格蘭高地舞,我說不會,她主動提出教我。我們惦記著這事兒,放學後就去了她家。
她母親已經去世了,她來這兒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她跟我說,跳蘇格蘭高地舞要穿踢踏舞鞋,她有,但我顯然沒有,不過我倆腳差不多大,因此她教我時可以換著穿。
最後我們跳得口渴了,於是她外婆給我們端來水喝,但那水是從手挖的淺井裡打上來的,很難喝,就像學校的水一樣。我解釋說,我家喝的水是從用鑽頭鑽出的深井裡打上來的,更好喝些。對此,她外婆絲毫沒見怪,還說希望他們也能喝上那樣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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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下來,沒過多久,我母親就出現在外面了。她去過學校,知曉了我的行蹤。她按響車喇叭喚我,甚至對那位外婆的友好揮手視若無睹。母親不常開車,一開車準是有什麼要緊的事情。
回家路上,她跟我說絕不準再進到那幢房子裡去。(事實證明這絕非難事,因為幾天後黛安娜就從學校銷聲匿跡了——她被送去了別的什麼地方。)我告訴母親,黛安娜的媽媽死了,她說沒錯,她知道。我告訴她關於蘇格蘭高地舞的事,她說我以後可以系統地學習,但不能是在那幢房子裡。
當時我並沒發現——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何時才發現的——黛安娜的媽媽生前是妓女,死於某種似乎只有妓女才會患的病。她想葬在家鄉,我們鎮上教堂的牧師主持了葬禮。他當時引用的經文頗受爭議。有些人覺得他應該省略此句,但我母親堅信他做得沒錯。
罪的工價乃是死。(出自《羅馬書》第六章)
母親很久之後才告訴我這些,或者在我看來是很久之後,在那個成長階段,我憎惡她說的很多事情,尤其是當她拿出那種不容置疑的語氣,用顫抖甚至激動過頭的聲音說那些話的時候。
我時不時會碰到黛安娜的外婆。她總是對我微微一笑。她說我能一直上學真棒,還把黛安娜的情況說給我聽,無論身處何方,她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也在繼續讀書——儘管不如我上學的時間長。據她外婆說,她後來在多倫多的一家餐館找了份工作,穿著鑲有閃光片的工作服上班。彼時我已經夠大,也夠刻薄,臆斷那地方大概是要把鑲閃光片的衣服脫下來的。
黛安娜的外婆不是唯一一個認為我讀書讀了很長時間的人。在我來回途經的那條路上,有一些房子相隔甚遠,間距比鎮上的房屋要大,但在房子周圍仍舊沒什麼空間。其中一幢,位於一座小山之上,歸韋特利·斯特里茨所有,他是個獨臂的一戰老兵。
他養了幾頭羊,有位太太,那些年裡我只見過這位太太一回,當時她在用水泵往飲水桶裡打水。韋特利愛拿我上學年數長這件事情說笑,說我怎麼總是考試不及格,一直畢不了業,真是可惜。我也開玩笑地回應他,假裝真是這樣。
我不確定他是否真的那麼以為。你就是這樣與路邊的人們相互結識的。你說你好,他們也回你好,再聊幾句天氣,倘若他們有車而你在步行,他們會捎你一程。這裡跟真正的鄉下不同,在那裡人們通常對每家每戶都知根知底,每個人的生計也都相差無幾。
我完成高中學業的時間跟其他那些完整讀完五個年級的人所花的時間相比並沒有更長。但沒幾個學生上滿五年。那個年代沒人指望上九年級的學生能全部升上十三年級,畢業時還滿腦子的知識和正確的語法。有人去兼職,漸漸地兼職變成了全職。女孩們結婚生子,或是奉子成婚。到十三年級,最初的學生只剩下四分之一左右,班上瀰漫著一種學有所成的氣氛,一種莊重的成就感,也或許不過是一種百無一用是書生的淡然感覺,全然不論你今後前途如何。
我感覺自己彷彿跟九年級時認識的大多數人隔了一輩子那麼遠,更別提同第一所學校認識的那些人了。
每當我拿出伊萊克斯吸塵器清潔地板時,總會被家中餐廳角落裡的某樣東西嚇一跳。我知道那是什麼——一個看上去嶄新的高爾夫球袋,裡面裝著高爾夫球杆和球。我想不通的是這玩意在我們家有什麼用。我對這項運動幾乎一無所知,但我對那些打高爾夫的人自有看法。
他們可不是些像父親一樣會穿工裝褲的人,儘管進城去時父親也會換上好一點的工作褲。打高爾夫球時一定要穿球服,我在某種程度上能想象出母親穿上的樣子,纖細的頭髮用一條絲巾扎著,隨風飄揚。然而她不會當真試著擊球入洞。如此賞心樂事顯然在她能力之外。
她肯定一度想標新立異。她肯定認為她和父親會成為另一種人,能變成那種懂得享受閒暇的人。打高爾夫。參加宴會。或許她也曾說服自己相信,並不存在什麼界線。她努力打拼讓自己從貧瘠的加拿大地盾的一座農場裡脫出身來——那是一個比我父親家的農場更加令人無望的農場——她當上了老師,說話的方式常讓周圍的親戚不自在。她或許認為,經過如此一番抗爭,她走到哪裡都會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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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想法卻不同。他覺得鎮里人或其他任何人未必真的比他過得好。儘管他相信他們大概就是這麼以為的。而他寧可永遠不給他們顯擺的機會。在高爾夫這件事上,似乎是父親佔理。
他並非滿足於按照父母的期望生活,去接管他們那座還算不錯的農場。當他和母親離開親朋好友,來到這座陌生的小鎮,在其某條道路的盡頭買下這塊地的時候,幾乎可以說,他們絕對是打算透過養銀狐——後來是養水貂——發家致富的。
當父親還是個小男孩時,他就發現,比起在農場幫忙或上中學,自己更樂意循著捕獸夾找獵物,這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樂和富足。這一想法在他心頭湧現,且正如他計劃的那樣,他一輩子都在將這個想法付諸實踐。他把所有的積蓄都投了進去,母親也把當老師時存下的錢都拿了出來。
所有飼養動物所需的畜欄和畜棚都是他一手搭建的,他還架設了鐵絲圍欄,把他們捕獲的動物關在裡面。這塊四萬八千平方米的地不大不小,剛好有一片草田和足夠的牧場,以供養我們自家的牛和等著餵給狐狸吃的老馬。牧場一直延到河邊,有十二棵榆樹為其遮陰擋陽。
此刻回想起來,宰殺動物在當時可是家常便飯。得殺掉老馬做肉食,每年秋天還要屠宰一批毛皮動物,只留下育種的。可我對此見怪不怪,能夠易如反掌地熟視無睹。我給自己營造出一個淨化後的場景,如同我喜歡的書裡所出現的那樣,比如《綠山牆的安妮》或《銀色森林的芭特》。
此外,環繞牧場的榆樹、波光粼粼的河水,還有牧場上來自河岸的泉水,都激發著我的想象力。泉水讓人驚喜,不僅註定一死的馬還有牛都飲用這泉水,我也用自帶的錫鐵杯子接泉水喝。新鮮糞便俯拾皆是,但我對之視而不見,就像綠山牆的安妮那樣。
那段日子裡,由於弟弟尚且年幼,所以我常得幫父親幹活。我用水泵打幹淨的水,在一排排畜欄間走過來走過去,清理動物的飲水罐,再把它們重新裝滿水。對此我樂在其中。這些工作不僅重要,而且能讓我經常獨處,我覺得很受用。再後來,我不得不留在屋裡幫母親幹活,對此我滿心憤恨,言語中也充滿了火藥味。
她管這叫“頂嘴”。她說我傷害了她的感情,結果就是她會到牲口棚那兒向父親告我的狀。接著他就不得不停下手上的活,用皮帶抽我一頓。(這在當時是很常見的懲罰。)捱打後,我撲到床上哭,盤算著要離家出走。但那個階段也過去了,十幾歲時我變得很乖順,甚至算得上討喜,大家都知道我能把在鎮上和學校裡的見聞講得讓人捧腹。
我們家的房子挺大。我們也不清楚房子具體建於何時,但應該不到一百年,因為直到 1858 年那個叫博德明的地方才迎來它首個定居的移民——如今這地方已經消失了——那人給自己造了一隻木筏,沿河而下,到下游砍伐掉樹木,清理出一片土地,後來便發展成了一整個村莊。
早先的村莊很快就新建了一家鋸木廠、一家旅館、三座教堂和一所學校,也就是讓我望而卻步的第一所學校。接下來河上又建了一座橋,人們漸漸明白,住在河對岸的高地上會方便很多,於是最初的定居點慢慢縮小,變成了我剛說過的那半座破舊不堪的古怪村落。
我們的房子應該不屬於早期建起來的第一批房子,因為它的外牆是磚砌的,而那些最早的房子都是木頭的,但它可能也沒晚多少。它背向村子,面朝西方,對面是微微傾斜的農田。農田延伸到一道被遮擋的轉彎處,河道就在那裡轉了一個所謂的“大彎”。
河那邊是一片墨綠色的常青樹木,可能是雪松,但距離太遠了,無法斷定。在更遠處的另一座山丘上,還有另外一間房子,遠遠看去特別小,正對著我們家的房子,我們從來沒去拜訪過,也無從相識,於我而言,那就像故事裡小矮人的房子。可我們知道住在那裡的男人叫什麼,或者說他一度住在那兒,現在可能已經去世了。他叫羅利·格蘭,這名字聽起來像故事裡的小矮人,除此之外,他在我眼下寫的這篇文章裡再沒有別的作用了,因為這不是故事,只是生活。
母親在生我之前曾流過兩次產,因此1931年我出生的時候,他們肯定多少有點滿足。但那是個前景日漸黯淡的年代。實際上,父親投身毛皮生意的時間有點兒太遲了。要是在二十年代中期,他還可能如預想的那樣成功,那時候毛皮剛剛時興,人們手頭上也有些錢。
但他沒趕在那個好時候入行。不過,我們還是挺了過來,挺到了戰爭爆發,挺過了整個戰爭時期,戰爭結束時生意肯定還紅火過一陣,令人振奮,因為父親就是在那年夏天整飭了房子,在本來的紅磚外面又刷了一層棕色塗料。房子磚塊和木板的裝配方式有些問題:它們本來是用來禦寒的,效果卻不怎麼樣。
大家都認為刷一層塗料會有點兒用,我卻想不起來這層塗料起過什麼作用。此外,我們還新建了一間浴室,沒有派上用場的上菜架成了廚房的櫥櫃,帶開放式樓梯的大餐廳改裝成了帶封閉樓梯的普通房間。不知怎的,這一變化很讓我中意。
因為以前父親教訓我的一幕總在餐廳上演,痛苦和羞愧讓我生不如死。而眼下佈置的改變甚至讓人難以想象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上中學後,學習一年比一年好,刺繡以及用正確的握筆姿勢寫字這些都成了過去時,歷史課取代了社會研究課,還可以學習拉丁文。
然而,好景不長,重新裝修後,我們的生意再次迎來低谷,而這次再也沒有好轉起來。父親將所有狐狸都剝了皮,隨後是水貂,但換來的錢卻少得可憐。後來,他又去鑄造廠上五點開始的晚班,白天時就埋頭拆毀那些見證了生意興亡的畜棚。通常他要到深夜十二點前後才能到家。
我一放學回家就給父親做午飯。煎上兩個農家肉卷,淋上厚厚的番茄醬。給他的保溫瓶裡灌滿濃濃的紅茶。再裝上一塊抹了果醬的麥麩鬆餅,或是一塊底料厚實的自制煎餅派。趕上星期六,有時是我做煎餅,有時是母親做,然而她的手藝越來越靠不住。
那時我們還不知道,比起收入減少,等待著我們的事情更加出乎預料,也更加可怕。是早期帕金森病。當時母親才不過四十來歲。
起初,情況還不是太糟。她只是偶爾恍惚地往上翻白眼,她嘴邊那些因漏口水而長出的一圈軟軟的茸毛也是剛剛看得見。早晨,她能在別人的幫助下穿上衣服,時不時還能幹點家務活兒。在一段長得驚人的時間裡,她一直保持著精力。
或許你覺得這再糟糕不過了。生意沒了,母親也不再健康。小說裡都不會出現這樣的情節。但奇怪的是,我不記得那段日子裡有什麼不快樂的。家裡並沒有瀰漫著特別絕望的情緒。也許是因為那時我們還未曾想過母親的身體狀況不會好轉,只會惡化。至於父親,他有的是力氣,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身強體壯。
他很喜歡那些鑄造廠的工友,那些人大多跟他一樣,生活在某個方面走了下坡路,或是增添了額外的負擔。除了上半夜巡夜,他還喜歡幹一些富有挑戰性的工作。他得把熔化的金屬水倒進模具裡。鑄造廠製造傳統的爐具,銷往世界各地。這項工作很危險,你得自己當心,父親是這麼說的。而且這工作的報酬很豐厚——這對他是件新鮮事。
我覺得他是樂得抽身,哪怕是去做這種高風險的苦差事。他樂得離開這個家,跟那些各有麻煩卻努力生活的工人們在一起。
他一走,我就開始準備晚飯。我會做些自認為富有異國情調的飯菜,比如義大利麵或煎蛋餅,只要它們還算便宜。洗好碗後,妹妹得把碗擦乾,弟弟要被我嘮叨半天才不得不把洗碗水倒到外面漆黑的田野上(我也可以自己幹,可我喜歡發號施令)。
我坐下來,把腳放進連爐門都沒有的溫暖爐子裡,讀我從鎮圖書館借來的那些大部頭小說:《獨立的人們》描寫的是冰島生活,其艱苦程度遠超我們,卻有一種絕望的偉大;我完全看不懂《追憶似水年華》到底在講些什麼,但並不因此而放棄;《魔山》寫的是肺結核,其中有一場高深的論辯,一方似乎倡導生活中振奮而積極的一面,另一方主張生活不僅是陰鬱的,還給人以莫名可怕的絕望。
我從不在這段寶貴的時間裡做家庭作業,但考試臨近時,我會全力以赴地學習,差不多通宵熬夜,在腦袋裡塞滿各種我理應掌握的東西。我有驚人的短期記憶能力,這應付考試時頗為有用。
儘管困難重重,我依然覺得自己是個幸運的人。母親有時候會跟我聊天,大多是回憶她的青蔥歲月。彼時,我幾乎不再反對她看待事物的方式了。
有好多回,她給我講一個故事,其中出現了一棟房子,現在屬於那個名叫韋特利·斯特里茨的老兵——就是那個驚詫於我花了那麼長時間完成學業的人。故事本身與他無關,講的是早於他很久之前住在那棟房子裡的人,一個叫內特菲爾德夫人的瘋老太太。
跟我們所有人一樣,這位內特菲爾德夫人也會打電話訂購食品雜貨,然後請人送貨上門。母親說,有一天雜貨商忘了把黃油放進去,也許是她自己忘訂了,總之,當送貨的小夥子開啟卡車貨箱時,她注意到這一紕漏,生起氣來。可以說,她是有備而來的。她隨身帶著斧子,她把斧子舉起來,彷彿要處罰那個小夥子——儘管,這顯然不是他的錯。那小夥跑到駕駛座上開車就走,急得連貨箱門都沒關。
這故事裡有些內容令人費解,儘管當時我沒去細想,母親也沒多想。那位老太太怎麼能如此確定黃油沒在那一堆食品雜貨裡呢?在她意識到疏漏之前,為什麼要隨身帶一把斧子呢?難道她一直隨身帶著斧子,用以對付所有讓人惱火的事嗎?
據說內特菲爾德夫人年輕時是位名副其實的淑女。還有一個關於內特菲爾德夫人的故事。於我而言,這個故事更有意思,因為它不僅跟我有關,而且就發生在我家附近。
那是秋日裡明媚的一天。我的嬰兒車被推到那塊新草坪上,而我正在裡面睡著覺。那天下午父親不在家——可能是去老農場幫他父親的忙了,他時不時就會去幫幫手——母親正在水槽邊洗衣服。為了慶祝第一個孩子出生,他們準備了一大堆針織品、蝴蝶結之類的東西,這些都需要在軟水裡小心翼翼地手洗。她清洗衣物並擰乾時使用的水槽邊上並沒有窗戶。要看到外面,必須穿過房間,來到朝北的窗前。從那裡可以看到信箱到房子之間的車道。
母親怎麼會想到放下手上的活兒去看一眼車道的?她既沒什麼要等的人,父親也沒有晚歸。或許她叫父親到雜貨店買點做晚飯要用的東西,而她正擔心著他能否及時趕回來。彼時,她的廚藝相當精湛——事實上,是精湛過了頭,她婆婆和父親家裡的其他女性都認為沒那個必要。瞧瞧那花銷,她們會這麼說。
或許跟晚飯一點兒關係也沒有,而是讓父親去買衣服裁剪紙樣,也或許是一塊她想給自己做新裙子的布料。事後她從未說過自己為何那麼做。
父親家的人和母親之間的矛盾不僅限於烹飪。他們肯定對她的著裝也頗有微詞。我想到她過去常在午後穿上連衣裙,哪怕只是要在水槽邊洗點兒東西。午餐後她會小睡半個鐘頭,起來後總是另換上一條不同的裙子。後來我看照片時,總覺得那個時期的流行時尚並不適合她,也不適合任何人。
裙子沒有型,波波頭也不適合她豐滿柔和的臉型。但這不會是父親那些女親戚們反感她的原因。她們住得很近,把她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眼裡。問題在於她的衣著打扮與她的身份不符。她看上去不像是在農場長大的,或者說不像是打算一直待在農場裡的人。
她沒看見父親的車從小路上開來。相反,她看見了那位老太太,內特菲爾德夫人。她一定是從自家房子那邊走過來的。多年後,我就是在那棟房子那兒見到那個取笑我的獨臂男人,還在水泵旁瞧見過一次他那剪著波波頭的太太。瘋老太太就是從那棟房子裡跑出來,為黃油的事拿著斧頭追趕那個送貨的小夥子,而其他關於她的事情都是很久之後我才知曉的。
母親看見內特菲爾德夫人沿我們家門前的小路走過來,此前一定也見過她很多次。也許她們從沒說過話。但也可能說過。對此,母親或許自有主張,哪怕父親跟她說過這沒有必要。他大概說了,這很可能會招來麻煩。母親很同情內特菲爾德夫人這類人,前提是他們得是正派人。
不過這會兒母親想的可不是什麼友好或正派。她從廚房門奔出來,一把把我從嬰兒車裡抱出來。她把嬰兒車和毯子丟在原地,抱著我跑回了家,還試圖把廚房門反鎖上。前門她是用不著擔心的——那扇門總是鎖著的。
但廚房門卻有些毛病。就我所知,這扇門就沒正經配過鎖。通常我們只會在晚上用一把廚房的椅子抵住門,把椅背卡在門把手下面,這樣如果有人推門進來,就會弄出很大的聲響。在我看來,這種保障安全的方式是毫無章法的,跟父親在桌子抽屜裡藏一支左輪手槍的做法也不相襯。作為一個需要定期射殺馬匹的男人,家裡自然少不了一把來復槍和幾把獵槍。當然,子彈都沒上膛。
母親在把門把手楔牢後是否想到過武器?她這輩子有沒有拿起過槍,或給槍上過膛?
那位老太太或許只是來鄰居家串串門,這一念頭是否在她腦海中閃現過?我認為沒有。老太太走路的樣子一定異乎尋常,表現出了某種決心,不像是沿路過來拜訪的客人的樣子,她沿我們門前的小路走過來時,肯定不懷好意。
也許母親當時還做了禱告,只是她從沒提起過。她知道嬰兒車裡的毯子被動過,因為,她放下廚房門上的百葉窗簾時,看見一條毯子被扔到了地上。此後,她再沒試圖去放下哪扇百葉窗簾,而是抱著我站在一個別人看不見的死角里。
沒有禮貌的敲門聲。椅子也沒有被推動。沒有砰砰聲或嘎嘎聲。母親躲在上菜架子旁邊,懷著一線希望,但願這份安靜意味著老太太改變了心意,已經回家去了。
但事與願違。她正繞著房子走,不慌不忙,每經過一樓的一扇窗戶,她都要駐足觀望。這會兒正是夏季,遮擋風雪的護窗顯然都沒關上。她可以把臉貼在每塊窗玻璃上往裡張望。那天天氣晴朗,所有百葉窗都被高高地收起。因此那位老太太雖然個頭不高,但也不用踮腳探頭就能看見裡面。
母親怎麼知道這些?她又沒抱著我跑來跑去,或是挨個躲在傢俱後面。她也沒一邊向外窺視,一邊怕得要命,更沒撞見那雙瞪大的眼睛,聽見咧著嘴的怪笑。
她就待在上菜架子旁。她還能做什麼呢?當然,還有地窖。那兒的窗戶很小,沒人能爬得進去。但地窖門沒有門閂。要是那個女人最後當真闖進房子,沿地窖的臺階下來,那麼被困在黑暗當中肯定更可怕。
還有樓上的房間,可要上樓的話,母親就得穿過那個大餐廳——也就是我長大後捱打的那個房間,然而改裝成封閉式樓梯後,那房間裡面的惡意也消失了。
我不記得母親第一次給我講這個故事是什麼時候,但在我聽來似乎較早的幾個版本只說到母親躲在家裡,內特菲爾德夫人把臉和手緊貼在窗玻璃上就結束了。但在後來的版本里,這一動作有了後續。她失去了耐心,或者說怒火中燒,於是響起了嘎嘎聲和砰砰聲。但她沒提過叫喊聲。也許是老太太沒力氣叫喊,也許是她耗盡體力之後,忘了所來為何。
無論如何,她放棄了;她沒有再做什麼。巡查過所有的門窗之後,她離開了。母親終於提起勇氣在一片靜默中四下環顧,然後斷定內特菲爾德夫人已經去了別的地方。然而,直到父親回到家,她才把椅子從門把手下面挪開。
我並不是有意暗示母親經常提起這事兒。這通常也不是什麼我聽了之後覺得會感興趣的事。我感興趣的是她如何勉強上到了中學。就是她在艾伯塔教書的那所學校,在那兒孩子們都騎馬來上學。還有她在師範學校的朋友們,以及她們幼稚的惡作劇。
儘管在她聲音變得不清不楚之後,其他人經常聽不懂她在說什麼,可我卻總能弄明白。我成了她的翻譯,當我不得不重複那些繁複的表達或者那些她自認為有趣的話時,我常常痛苦滿懷,我看得出來那些停下腳步跟她搭訕的好心人巴不得馬上離開。
她從沒要求我去談這件事,她稱之為“內特菲爾德老夫人的探望”的這件事。可我知道這件事肯定有很長時間了。我記得什麼時候自己曾經問過她,知不知道那位老太太后來怎麼樣了。
“他們把她帶走了,”她說,“哦,我想是這樣的。她沒被丟在那兒孤獨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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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我搬到了溫哥華,但依然能收到我成長的那座小鎮出版的週報。我想是有人,也許是父親和他現在的太太,為我訂了這份報紙。通常我看也不看,但有一次,我看報時讀到了內特菲爾德這個名字。叫這個名字的人目前並沒有在鎮上生活,它顯然是一個住在俄勒岡州波特蘭的女人的婚前姓,她給報紙寫了一封信。這位女士,跟我一樣,還訂著家鄉的報紙。她寫了一首詩,描述在家鄉度過的童年。
我記得那片青蔥的山坡
山腳是清澈的河水
一個寧靜而快樂的地方
回憶如此珍貴——
這首詩有好幾節,我邊讀邊漸漸明白,她說的就是那片河灘,那片我曾以為只屬於我的地方。
“隨信附上的詩行寫的是我記憶中那座昔日的山坡,”她寫道,“貴報歷史如此悠久,如蒙刊登,我將不勝感激。”
太陽照耀河面
水光嬉戲不止
對岸繽紛的花兒
開得那樣放肆——
那是我們的河岸。我的河岸。另一節寫的是一片楓樹林,但我覺得她記錯了——那些是榆樹,後來得了荷蘭榆樹病,現在都死光了。
信中餘下的內容讓我釐清了前因後果。這個女人說她的父親——姓內特菲爾德——於 1883 年從政府手裡買了一塊地,就在後來被稱為“下鎮”的地方。那塊地在梅特蘭河邊。
楓樹將樹陰鋪展在
兩岸的鳶尾之間
在河岸潤澤的牧場上
白色的鵝群在享用午餐
她沒有提及,泉水有時會變得渾濁,周圍會被馬蹄弄髒。換作我也不會提。當然也不會提到糞便。
事實上,我也曾寫過幾首詩,跟她的風格非常相似,但眼下已經無處可尋,抑或是我從未訴諸筆端。讚美大自然的詩行總是很難收尾。我寫那些詩的日子,大概正是我對母親極度排斥的時期,那時父親會狠狠地揍我,好教訓我的刻薄。或者,按照當時比較快活的說法,父親會揍扁我。
這個女人說她出生於1876年。婚前她一直住在父親家裡,在那裡度過了她的青春年華。那房子坐落於小鎮的盡頭,在開闊的田野伊始之處。從房子裡可以看到夕陽。
那正是我們的房子。母親會不會從來不知道這一點,從來不知道我們的房子是內特菲爾德一家曾經住過的地方,那位老太太其實是在透過窗戶看自己以前的家?
有這個可能。上了年紀之後,我對檔案記錄產生了興趣,會不嫌麻煩地做一些枯燥的考據。我發現在內特菲爾德家賣掉房子之後、我父母搬進去之前,有好幾戶人家買過那座房子。你也許會納悶那個老太太還有好多年好活,為什麼要把房子給賣了。
難道她喪了夫,手頭拮据?誰知道呢?母親說後來有人來把她帶走了,那人又是誰?也許是她的女兒,正是這位住在俄勒岡還寫詩的女人。或許她在嬰兒車裡尋找的正是那個長大成人、千里之外的女兒。就在母親把我抱起來之後,誠如她所言,拼了命保我周全。
成年後,我有一段時間住得離那個女兒並不太遠。要不是我當時在為自己剛剛組建的家庭和總是令人不滿的寫作勞煩,我本可以寫信給她,或是去拜訪她。但母親才是我那時真正想要交流的物件,可她與我已是天人相隔。
母親最後一次發病時我沒有回家,也沒有回去參加她的葬禮。當時我的兩個孩子尚且年幼,而溫哥華也沒有誰能幫忙照顧他們。我們負擔不起路費,我丈夫又對種種儀式甚是鄙夷。但何必怪他呢?我自己也這樣認為。我們會說有些事情不可原諒,或是我們永遠無法原諒自己。但我們原諒了——我們一直都在原諒。
– END –

毛姆:午餐

馬爾克斯:禮拜二午睡時刻

卡佛: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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