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湖北、廣東、山東、江蘇、湖南、重慶、湖北等地的相關部門,都紛紛推進“媽媽崗”政策,予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
生育後,部分女性會選擇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照顧孩子之餘,還有一些時間,就會想找一個工作,但又要兼顧孩子,所以要求工作事少、隨時可離開,離家近。這就使得她們很難找到工作。
各地推動媽媽崗,就是為了適應這些女性的需求,推出的工作,往往具有計件報酬,高彈性等特徵。其中,時間上的高彈性,被納入了法律的保護。例如青島的通知中就提及,用人單位可與員工協商彈性工作、不強行安排加班、工作時間因照護兒童需要可以隨時調整、可以隨時請假等,且雙方協商明確的應列入勞動合同,依照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範和處理。

同時,也正因這個特性,媽媽崗具有鮮明的特徵。多省釋出的媽媽崗名錄中,接近三分之一的崗位集中在家政和清潔員等服務崗位,而剩餘的大多數崗位也集中在客服、縫紉工等領域。
越來越多的地方推動“媽媽崗”後,在女權意見領袖的帶動下,很多人認為,各地提供的“媽媽崗”,基本也都是家政、保潔、餐飲服務等低薪和低技能工作,無非是從在家育兒和家政,變為了社會化的育兒和家政。所以,她們強烈的反對媽媽崗,認為“媽媽崗”雖然打著幫助“媽媽們”靈活就業的旗號,但並不會改善女性的就業環境,對媽媽們再就業毫無助益,反而會固化社會分工,將女性牢牢鎖定在育兒和家務照護這些低收入、低報酬甚至是“低價值”的工作中。
這種批評是錯誤的。這些批評充滿了各種意識形態的大詞,但卻少了實事求是,同理心這些基本的東西。
所謂媽媽崗,一個沒有明說,但卻是題中應有之義的目的,本就是幫助那些低技能、低學歷的媽媽的。高技能高素質的女性,她們不需要媽媽崗。
首先,這些女性的收入本來就較高,她們可以請保姆,來分擔照顧孩子的工作。一個月入3萬的女性,花6000元請一個保姆是划算的。而一個月入4000的女性,最佳選擇是不去上班。

其次,這些高技能高素質女性,本來就不容易因為生育而失業。女醫生、女律師,有勞動合同。而且,這些崗位是需要技能的,單位要找一個合適的替代者,並建立信任、建立工作的默契,形成完全的替代,需要很長的過程,並不容易。
反過來看,這也是這些崗位沒有媽媽崗的原因。在這類重要的崗位上,放入一個高彈性的人,對單位來說,是一個麻煩事。
第三,這些崗位的女性從業者,她們能力更強,談判能力更高,選擇範圍更大,靈活性更大。她們懷孕、帶孩子期間,仍然可以保持彈性工作。一個女律師,不能全職工作,她仍然可以幫企業做諮詢,提供法律服務,甚至出席本地庭審。一個女審計師,她可以和單位談好,避免出差,避免熬夜,也可以自立門戶。一個女醫生,即便要上班,她也可以靈活的安排,單位即便不同意,她也可以去私人小診所,再不濟,她還可以在網路平臺上接診。到了女企業家這個級別,她可以把幼兒園建在自己辦公室旁,整個工作因為她的需求而靈活變動。她們當然不需要媽媽崗,因為她們有足夠的能力。
第四,更重要的是,這類高技術、重要崗位其實也有“媽媽崗”,但早就被本單位、或人脈關係網上的女性佔據了。單位對她們提供這些便利,是基於更長遠的考慮,孩子大了,她們會回來工作。或者基於之前合作產生的信任。在這個前提下,各單位、公司、企業,能向社會提供的高技能、高彈性的崗位,自然就不多了。

在這些機制之下,一邊是缺乏技能的女性,一邊是不太重要的崗位,原本基於法律風險,兩者是無法匹配的。現在在相關部門的推動下,相處法律風險,就形成了一個匹配。
一個女律師,女高中物理老師,會因為媽媽崗去做保姆嗎?她們絕對不會。但一個只有高中文化的媽媽,生育前,做著一份全天不能脫崗的前臺行政工作,生育後,哪裡能找到一份高彈性的工作呢?
分清楚了媽媽崗指向的物件,就不難明白,媽媽崗絕對沒有限制女性。這就像最低工資制度,並不是造成那些人工資沒有達到更高水平的原因。實際上,最低工資制度抬高了他們的工資。
再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給一個乞丐100元錢,並不是造成這個乞丐困境的原因,更不能說,給了100元錢之後,就把乞丐限制在了要乞討的境地。
乞丐現象,背後有長期的複雜的原因,這些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解決。但見到一個“眼前”的乞丐,給他100元錢,這是善意的舉動,能改善他們的處境。不給乞丐這100元錢,不等於能立馬解決長期問題。不能進行這種概念的偷換。
甚至,更不堪和更冷酷的,為了激起憤怒,收穫流量,去阻止給這個乞丐100元錢,那毫無疑問是在吃人血饅頭。

我們不要說那麼多大詞,什麼母職懲罰、去性別化育兒,我們回到最常見的生活中來。一個收入只有4000塊的高中文化的公司前臺,因為生了孩子,在家帶孩子。附近一家公司,正好有一個媽媽崗,要求每天去三個小時,時間自定。這個媽媽,一個月能多兩三千塊錢。這件事,妨礙誰了嗎?
如果媽媽崗不好,就沒人去應聘,自然也不會對女性產生限制。打個簡單的比方,你不能說,企業開出了一個月100塊的工資,沒人應聘,這個崗位就傷害了勞動者。一個崗位傷害
媽媽崗並不完美,但這種不完美,並不是政府相關部門,相關企業釋放善意造成的,而是一部分女性本身技能的不完美造成的。媽媽崗並沒有損害任何人,更沒有限制女性的發展,而是在幫助她們。
很多人不願意看到這個改善,她們想女性去當貨拉拉司機,去下礦井,實現自己的所謂男女平等的意識形態理想。
媽媽崗,本身就是針對弱勢女性的。這麼一個簡單的事實,都沒有扛得住意識形態的觀念的攻擊,錯誤觀念流傳甚廣。可見,很多人在批評媽媽崗的時候,根本沒有去設身處地的去共情。
強勢女性,小資、小知女性,去為難底層生育女性,她們更願意在這個時候,彰顯自己的階層身份,透過罵她們永遠都不會需要的媽媽崗,來炫耀自己的優越感。難道連這點跨階層的共情都不能建立嗎?

從這個角度,對媽媽崗的惡意,展現出了中國女權輿論最壞的一面。充滿了對憤怒、仇恨的渴望,對流量的貪婪,對小知識分子女性的愚弄,對底層女性的冷酷。
批評任何一個具體的社會現象,如果是激烈的否定。我覺得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沒人受益,所有人都受害。注意,這裡的受害者,一定是能找到具體的物件的。不能是所有男性、所有女性,所有人類。第二,應該有一個替代性的方案。而不是僅僅虛託大詞,比如,要去母職懲罰,要社會化育兒,這些看起來高深的詞彙,並不是具體的方案,也未必那麼美好。
實際上所謂社會化育兒,遠沒有那麼美好。完全能實現男女平等,解放媽媽的所謂社會化育兒,某種程度上,就是蘇式育兒。我小時候就是這麼育出來的。週一送幼兒園,全託,一直不回家,週六下午家長來接。星期天在家呆一天,週一一大早就送幼兒園。我上的幼兒園,當時是重慶最好的幼兒園了,80年代初,就有彩電,有游泳池,有風雨操場,有專門的保育醫生,每天水果,偶爾沒有水果,還會發維生素片,經常外國人來參觀。但小朋友真的快樂嗎?平時,是漫長的期待。我還記得,晚上躺在床上,看著汽車燈光在牆上晃過的光影,心裡把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媽媽都念叨一遍,讓她們快些來接我。
那麼,如果一個局面,既不是所有人都受害,也沒有更好的替代性的方案,那麼,目前的情況,雖然不完美,我們也應該保持一種寬容的、慈悲的妥協與折衷,而不是激進的為了滿足自己的觀念,去犧牲另一些人。


央視網、第一財經、光明日報、騰訊大家、南方週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FT中文網、澎湃等特約作家,多家智庫研究員。
關注時政、財經、科技話題,以深度、專業、理性的態度,去掘現象背後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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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辣椒評論年度佳作獎;
第28屆北京新聞獎一等獎;
第34屆中國經濟新聞獎,評論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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