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華僑華人生活→

5月將至,新的一個月,航班動態、國內政策、海外生活又有哪些新變化?一起來看!
-國際出行動態-
4月28日,CA457航班在成都天府國際機場起飛,飛往巴黎夏爾·戴高樂機場,標誌著成都直飛法國巴黎航線正式復航。
前往巴黎夏爾·戴高樂機場的旅客排隊登機。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西南分公司 供圖
此航線採用空客A350-900型飛機執飛。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西南分公司為此次復航特別推出成都歐洲公務艙套票,旅客可以在成都天府至巴黎、法蘭克福、倫敦、米蘭這四個歐洲航點中自由選擇,實現一票暢行歐洲。
“秒速通關”更便捷
海口美蘭國際機場國際中轉區5月1日啟用
美蘭機場全新升級改造的國際中轉區於4月28日起試執行,5月1日正式啟用,為打造“國內經海口轉國際”“國際經海口轉國內”“國際經海口轉國際”等多種模式的航線網路提供硬體支撐。
美蘭機場國際中轉區投入使用後,國際經海口轉國際、國際經海口轉國內的旅客在始發站辦理“一票到底、行李直掛”業務後,可在美蘭機場2號航站樓國際中轉區完成過境或入境手續,直接進入後續航班候機區,實現無縫銜接。而國內經海口轉國際旅客則設定單獨的轉乘通道,並在現場重新規劃旅客動線與標識系統,分類導流旅客。
江蘇揚州往返日本大阪國際客運航線開通
4月26日18時50分,一架搭載145名旅客的春秋航空9C6963次航班從揚州泰州國際機場起飛,前往日本大阪,標誌著揚州直飛大阪國際航線開通。
據瞭解,該航線由春秋航空執飛,航班號為9C6963/6964,採用空客A320機型,計劃每週二、四、六執飛,飛行時間約2小時25分鐘。
4月26日,揚州泰州國際機場開通大阪國際航線。 楊慶林 攝
-海外生活動態-
中國和諾魯關於互免持特定類別護照人員簽證協定5月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諾魯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特定類別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將於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根據協定,持有效的中國外交、公務及公務普通護照和持有效的諾魯總統、外交及官員護照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停留超過上述停留期限,或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從事工作、學習、定居、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准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
奈及利亞政府將施行新的外籍人員管理系統
奈及利亞政府將於5月1日起施行新的外籍人員管理系統,加強對在尼外籍人員的管理,各國在尼公司需辦理經營許可,外籍公民需辦理簽證、工作許可、居留證等合規證件。
尼方設定2025年5月1日至7月31日為“寬限期”,在此期間,在尼外資企業和外籍人員如持有的證件不合規,可赴移民局申請合規證件。自8月1日開始,尼方將加強執法,對超期滯留、非法務工等違反移民法規的外籍人員給予罰款、遣返及不準入境等處罰。
中國駐奈及利亞使館提醒在尼中資公司和中國公民加強合規證件辦理。
-國內熱點聚焦-
中國進一步最佳化離境退稅政策擴大入境消費
4月26日,《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修訂。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最佳化資訊系統,實現全流程電子辦理離境退稅,商店辦理退稅開單時可自動帶入購物發票資訊,提高開單和核驗效率,縮短旅客等待時間;放寬入門條件,在納稅信用較好的A級和B級納稅人可申請成為退稅商店的基礎上,將新辦企業即納稅信用為M級的納稅人也納入進來,從而滿足更多境外遊客的退稅需要。
同時,加快退稅商店備案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商店,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領取退稅商店標識以及安裝離境退稅管理資訊系統後,即可成為退稅商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佈
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23號公佈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實施細則》的修訂施行,對於深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保護境內外國人正常宗教活動以及境內外國人與中國宗教界友好往來,提升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首部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工作省政府規章將實行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實施保障辦法》將於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關於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工作的省政府規章。
《辦法》30條當中,有14條都涉及制度創新實施和推廣的內容,並圍繞制度創新在鼓勵多元主體協同創新、建立創新激勵機制、強化創新保障體系三個方面明確、細化了制度創新的激勵保障舉措。
資料圖:俯瞰海南自貿港
雲南出臺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管轄新規
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出臺《關於指定基層人民法院跨區域集中管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的規定》。
《規定》共19條,明確雲南16個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內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分別指定其轄區內1個基層人民法院集中管轄。
《規定》還指出,涉及香港、澳門和臺灣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的管轄,參照適用。
據悉,本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實施時,各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立案但尚未審結的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由各基層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中國僑網(qiaowangzhongguo)綜合中新網、央視新聞、北京日報等
編輯:徐文欣
責任編輯:馬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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