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作者丨張夢 郭嘉沂 方琦 錢立華 魯政委
海南將在2025年底前適時啟動全島封關運作。本文全面梳理了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發展歷程、建設成果、產業集聚成效,並對封關後的制度變革進行展望,最後重點圍繞跨境金融與藍色金融提出業務機遇。
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宣佈,“支援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海南被賦予改革開放新時代重大歷史使命。目前海南已經初步建立起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頂層綱領性檔案的制度體系。
《總體方案》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規劃可以概括為“6+1+4”。六個自由便利(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資料安全有序流動),一套現代產業體系(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與四方面制度建設(稅收、社會治理、法治和風險防控)。
貿易方面,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開放以“零關稅”和“既准入又準營”為目標,海南基本落地了《總體方案》中全部要求,釋出全國首張“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快速增長。海南與東盟、歐盟貿易關聯緊密,與中東、非洲貿易快速增長。
投資方面,踐行了《總體方案》中“非禁准入”、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制度的要求。海南最新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較全國版和自貿區版本負面清單更加“減負”。2025年全域實施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極簡審批條例》使得審批流程得到最大限度的精簡最佳化。海南吸引了國內外企業在此設立總部。
稅收方面,落地“零關稅”兩張正面清單、一張負面清單,鼓勵類企業和高階、緊缺人才“雙15%”所得稅,以及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金融方面,儘管跨境金融創新並非海南的使命,但其集聚了我國金融開放最高水平便利化措施,包括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更開放的QDLP/QFLP制度、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自主借用外債、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跨境資產轉讓標的擴容等。海南還擁有EF和FT兩套自由貿易賬戶。
航運方面,第七航權、“中國洋浦港”國際船籍港、加註保稅航油等制度具有開創性意義。
人員進出自由流動方面,海南圍繞“人才停居留”“人才服務”“出入境管理”三個方面展開部署。
資料安全有序流動方面,海南重視資料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國際資料中心業務發展。
產業方面,海南搭建起“4+3+3”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即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四大主導產業;南繁種業、深海科技、商業航天三大未來產業;高階購物、醫療、教育“三篇境外消費迴流文章”。13個重點園區包括“現代服務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旅遊業園區”,其中洋浦經濟開發區、博鰲樂城醫療先行區、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文昌國際航天城與核心產業密切相關、政策支援力度強,值得重點關注。
2025年海南面臨“封關”大考,封關後至2035年海南全島範圍內將逐步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的進出口管理制度;針對全部企業和個人徵收“雙15%”所得稅;簡併稅制;制定島內免稅商品正面清單等。封關運作對於海南在中國與RCEP成員國、東盟經濟體經貿合作中扮演戰略樞紐角色至關重要,未來海南也將主動對接CPTPP、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業務機遇:
金融機構需要緊跟國家對外開放戰略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佈局,做好科技系統建設,不斷探索創新金融支援應用場景,提高跨境金融綜合服務能力。一是基於海南構建東南亞採購、倉儲和集散中心,發展數字經濟、技術交流、專利轉讓等服務貿易的發展潛力,開發滿足各類應用場景的金融服務方案;二是利用好重點園區產業集聚優勢,針對性服務海南省“4+3+3”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同時重視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航運金融、船舶融資租賃等現代金融業;三是深耕跨境投融資項下賬戶開立、資金託管、理財發行與代銷、跨境資產轉讓、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企業境外上市和發債等業務;四是透過深化分分聯動、總分子聯動深挖FT和EF雙自由貿易賬戶優勢,發展一二線資金劃轉、結售匯、流貸和銀團貸款、境外放款、跨境融資等業務;五是重視個人外匯業務,包括賬戶開立、工資代發、結售匯、理財等;六是注重國際業務人才培養與招募。
海南省“海洋資源大省與海洋經濟小省”矛盾突出,海洋產業發展基礎較為薄弱,但在多戰略疊加下,海南省也迎來了海洋經濟高質量與可持續發展的機遇期,未來具有較大增長潛力。藍色金融屬於新興領域,廣義的藍色金融可以跳出綠色金融範疇,支援整個海洋經濟與海洋產業的綠色與可持續發展。建議圍繞海南省海洋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重點與潛力領域,尋找藍色金融業務與創新機遇:一是支援重點海洋產業的綠色轉型發展,如在傳統產業方面支援漁業轉型升級,在新興產業方面支援海洋風電產業鏈發展。二是結合自貿港政策尋找藍色金融機遇,如基於“中國洋浦港”船籍港系列政策紅利,支援航運業綠色低碳轉型。三是借鑑國內外經驗創新藍色金融產品,如支援涉海企業落地省內首單藍色債券,創新藍色掛鉤融資產品。四是跟蹤關注與海碳中心在藍色金融領域的合作機會。
支援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
2018年4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宣佈,“黨中央決定支援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援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海南被賦予改革開放新時代重大歷史使命。
經過多年建設,海南已經初步建立起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頂層綱領性檔案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制定下“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國際開放度顯著提高;到2025年,自由貿易港製度初步建立,營商環境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到2035年,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走在全國前列;自由貿易港的制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營商環境躋身全球前列”的目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確立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和“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特殊關稅制度的計劃,並提出2025年前、2035年前的重點建設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下稱《自由貿易港法》)從國家層面單獨為一省立法,賦予海南在憲法框架下針對貿易、投資及相關管理活動的自由貿易港立法權,支援海南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規定行使改革自主權。《自由貿易港法》已於2021年6月1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透過。
2023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核心政策落地”。2025年海南面臨“封關”大考,封關後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核心制度優勢將最大程度地展現出來。值此之際,我們對過去數年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發展歷程、建設成果、產業集聚成效進行梳理,並對封關後的制度變革進行展望,最後提出金融機構的業務機會。
一、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成果:貿易、投資與稅收
《總體方案》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規劃可以概括為“6+1+4”。即6個自由便利(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資料安全有序流動),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與4方面制度建設(稅收、社會治理、法治和風險防控)。2024年4月,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小明介紹:“以‘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資料安全有序流動’為主框架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已初步建立,自由貿易港建設成型起勢,成為海南高質量發展的提質器和加速器。”
接下來,我們就從“6+1+4”出發,梳理近些年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各方面取得的主要建設成果。

貿易投資便利化是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的核心制度優勢。《總體方案》中對貿易開放的部署是: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准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舉措。
貨物貿易方面,三張“零關稅”清單——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裝置負面清單、進口營運用交通工具及遊艇正面清單、生產自用或加工貿易原輔料正面清單,以及原產於海南或含進口料加工增值貨物內銷免關稅等政策都已正式落地。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還推進落實《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重點行業再製造產品進口試點、暫時進境修理稅收政策、暫時出境修理稅收政策、允許特定貨物暫時免稅入境、取消境外合格評定機構當地存在要求等12條政策。2023年海南口岸進口、出口整體通關時間分別為24.8小時、0.7小時,較2020年同期壓縮20.10%、20.22%,貿易便利化水平得到切實提高。待封關後施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的進出口貿易制度,自由貿易港的優勢還將進一步擴大。
服務貿易方面,海南在2021年率先發布了全國首張“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跨境服務貿易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和自然人移動三種形式,其與外商投資准入清單最大的不同在於後者需要以商業存在的方式提供服務。“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在專業服務、交通服務、金融等領域作出了水平較高的開放安排,有助於推動以服務為載體的技術、資本、資料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2024年8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於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將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推廣至全國,並明確提出未來要“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開放先行和壓力測試作用,穩步推進全國跨境服務貿易梯度開放”。
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亦得到快速增長。2023年海南跨境電商商品(1210模式)共計72.6萬件,貨值4.6億元。海口江東新區新建“跨境電商平臺+產業基地+產業基金”招商服務體系,吸引了亞馬遜等頭部電商企業。美蘭機場創新推出“跨境電商+機坪直轉”出口運輸新模式,疊加7×24預約通關服務,縮短跨境電商貨物運轉時間;創新推出國際快件、跨境電商監管場地的“兩場合一”監管模式,實現二者進出口裝卸集中查驗、轉關監管、檢疫處理等通關監管服務“一站式”。
2018年到2024年,海南全省進口、出口同比增速均值分別為24.7%和26.3%,經濟外向度(貿易總額佔GDP比重)從2018年的17%提升到2023年的31%。從商品種類來看,出口商品中高新技術產品佔比逐年提升,從2020年的7.8%增長到2023年的23.3%。從企業類別來看,2023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援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從全面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等六方面制定了26條具體措施,2023年民營企業進出口額佔海南貿易總額的55.80%,拉動海南進出口增長17.5個百分點。從目的地來看,海南與東盟、歐盟貿易關聯緊密,與中東、非洲貿易快速增長,這與中國香港地區主要面向美歐、新加坡形成互補。



投資方面,《總體方案》的要求是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非禁即入”),創新完善投資自由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制度,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為落實《總體方案》要求,海南最新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中禁止和限制准入專案縮減為27項,較全國版和自貿區版本負面清單更加“減負”。海南先後印發《招商引資、政企合作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指引(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單位)實質性運營爭議協調解決辦法》等檔案,保障公平競爭機制。依託“雙15%”稅收優惠,以及《海南省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管理辦法》等配套措施,海南吸引了國內外企業在此設立總部。海南還初步建立了以重點專案引導產業發展的推進機制,並建立了省領導牽頭推動重點專案責任制和省級協調推進機制——2023年印發《海南省2023年重點(重大)專案投資計劃》,安排省重點專案204個,總投資約6116億元,年度計劃投資1019億元;其中四大主導產業(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專案97個,佔重點專案總數的47.5%。《海南自由貿易港極簡審批條例》於2025年1月1日在海南全域施行,規定“一次告知、一次承諾、一次受理、一次審批、一張證照、聯合核查”,審批流程得到最大限度的精簡最佳化。
FDI方面,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新設外資企業1777家,同比增速34.6%;自2018年以來,累計新設外資企業6543家,年均增速達到65%。海南實際使用外資在2019年到2022年間維持可觀增長,2023年隨全球FDI整體下行而小幅回落。ODI方面,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對外投資備案企業223家,同比增長16.8%;備案金額71.4億美元,同比增長42.6%。海南對外直接投資在2022年恢復到疫情前水平,2023年創出新高。從目的地來看,海南自由貿易港2023年對RCEP成員國(絕大多數是東盟成員國)的投資共計21.3億美元,佔對外總投資的54.9%,同比增長117.3%。


所有配套政策中,稅收是海南區別於內地其他開放區域最大的優勢所在。《總體方案》中規劃的第一階段(2025年前)稅改優惠政策,除島內居民購買進境商品免稅“正面清單”以外,基本全部在2021年落地。包括“零關稅”兩張正面清單、一張負面清單;鼓勵類企業所得稅和高階、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雙15%”優惠;核心產業(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徵所得稅;對資本性支出發生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或加速折舊和攤銷,利好新設企業和總部遷移;此外展會展品、加工增值內銷、船舶航運等專項免稅退稅政策也都落地。2020到2023年,享受鼓勵類產業目錄企業所得稅15%優惠政策的企業累計減免稅額236.7億元。截至2024年10月,三張“零關稅”清單擴容增效明顯,原輔料清單增至356項,交通運輸工具及遊艇清單增至122項,目前“零關稅”累計進口貨值已經突破200億元。

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成果:跨境金融
探索跨境金融創新並非海南的使命,但其集聚了我國金融開放最高水平便利化措施。海南自身的金融基礎弱於上海和粵港澳大灣區,因而並未肩負金融創新的職能,但基於成熟發達的自由貿易港需要有現代化的離岸金融體系相配合的原則,我國先進的金融創新經驗和政策試點往往第一時間在海南鋪設。
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首批4個試點區域[1]之一就包括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與之配套的跨境金融便利化政策包括9項資本專案改革和4項經常專案改革,前者分別是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開展QFLP/QDLP試點、開展銀行不良和貿易融資對外資產轉讓、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下放資本專案外匯登記至銀行、放寬資本專案收入向非關聯企業發放貸款的限制、放寬跨境投融資幣種一致性要求、境外放款宏觀審慎引數由0.5上調到0.8。後者包括按指令辦理優質企業經常專案外匯收支、銀行自主辦理新型國際貿易外匯收支、擴大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特殊退匯免登記。2023年部分高水平開放措施從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被拓展到海南全域。
跨境收支及便利化方面,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民幣跨境收付額首次突破3000億元,達到3268.3億元,同比增長122.9%。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運費外匯支付便利化應用場景,推動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與省稅務局資料聯通,實現智慧比對發票資訊和發票真實性快速反饋,跨境運費外匯支付單筆耗時從2小時大幅減少至20分鐘。

海南擁有較之上海、深圳、北京等地更優惠和便利化的QDLP/QFLP政策,且對託管銀行的要求相對寬鬆。QDLP方面,海南於2021年4月釋出《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我們將其與上海、深圳、廣東等地管理規則對比,海南具備如下優勢:一是海南不僅允許QDLP基金投資非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權和債券、境外基金,還可以投資境外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投資範圍較上海、深圳廣泛(廣東在最新2024年頒佈QDLP管理辦法中取消了投資標的的限制,要求資金來源和投向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並具有真實的交易基礎);二是海南明確提出對單家QDLP基金管理企業的額度申請和單個專案的投資額度無限制;三是對於託管銀行職能的要求更靈活,相較於深圳要求託管人需保證“對境外投資主體的資金用途實行‘境外延伸’,確保實際投資專案與報備專案一致,未轉投其他專案”“專用託管賬戶跨境匯出、匯入幣種結構總體一致”;廣東要求“以報表形式向外匯局報告QDLP基金資金匯出入和結售匯資料”;海南僅要求託管行“確保基金按約定的投資目標和限制進行管理”“儲存資金匯出入、兌換、委託及成交記錄等不少於20年;如發現投資指令或資金匯出入違法、違規,應及時向外管局彙報”“在辦理資金匯出前稽核QDLP基金的投資範圍”,靈活性上與上海類似,利好QDLP基金託管業務在海南展開。
在QFLP方面,海南於2020年10月釋出《海南省關於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與上海、北京和深圳對比,一是海南對QFLP基金管理企業以及QFLP投資企業不設最低准入門檻和資質要求,這在全國範圍內是首例的,後續北京、深圳修訂的管理辦法中也取消了注資和出資要求;二是海南同上海一樣採取了QFLP基金投向負面清單管理,投資範疇相較北京、深圳正面清單更廣;三是海南省金管局積極推動QFLP業務納入鼓勵類產業目錄,使其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四是海南不設聯審機制,採用“推薦函”的形式予以替代,企業申請QFLP資格的設立流程縮短、所需時間減少;五是與QDLP類似,對託管業務的要求更靈活;北京要求“定期向聯審辦公室報送資金流向報告”“核查資金使用真實性,核查相關主管部門書面意見”“每季度編制資金跨境收支和結售彙報告,報送聯審辦公室”;深圳要求“每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報送資金匯兌、資金投向、投資收益等情況,並書面報告深圳外匯局等有關部門”;上海要求“定期向聯席會議辦公室等上報託管資金運作情況、投資專案情況等”“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上報上一年度境內股權投資情況的年度報告”;海南除要求本地設有二級分行及以上級別分支機構外,對託管銀行未有其他要求。




資本項下,跨境融資方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 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23〕28號)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支援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的通知》將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自主借用外債的額度提高到1000萬美元。跨境資產轉讓方面,海南省外匯局2020年釋出《關於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外匯創新業務政策的通知》(瓊匯發〔2020〕1號),將可跨境轉讓的資產範圍從銀行不良資產擴大到銀行貿易融資資產、將可轉讓的機構範圍從銀行擴大到代理機構。境外上市方面,海南省外匯局2021年釋出《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試點管理辦法》,將港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變更和登出下放到銀行。跨境資金池方面,除外匯資金集中運營、FT賬戶全功能型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外,2022年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時,代表國內最高開放水平的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便在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鋪陳,2024年12月進一步被拓展到海南全域。
本外幣賬戶方面,海南同時具備FT賬戶(自由貿易賬戶)和EF賬戶(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2023年,海南自貿港FT賬戶收支摺合人民幣7037.5億元,較2022年增長1.8倍,規模僅次於上海和廣東,較2019年運行當年增長近50倍。2024年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業務管理辦法》(瓊銀髮〔2024〕32號),5月海南和橫琴各有10家銀行[2]獲批EF賬戶資格。EF賬戶相較FT賬戶有以下不同:(1)賬戶類別方面,EF賬戶包含區內機構EFE、境外機構EFN、境外個人EFF和同業機構EFU四類賬戶,而FT賬戶多了一類區內個人FTI賬戶;試點初期EFE賬戶原則上僅限於確有對外貿易投資業務需求的優質企業(國家宏觀調控重點行業企業除外)。(2)資金劃轉方面,EF賬戶遵循“一線放開、二線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賬戶跨二線有限滲透”的總體原則,其中二線同名賬戶的劃轉要求較FT賬戶放鬆了,而二線非同名賬戶劃轉(均僅限人民幣)更加嚴格——同名賬戶劃轉“按‘負面清單+額度管理’原則實行有限‘滲透’”,並制定了流入流出上限的管理辦法;FT賬戶則是按“正面清單”管理,即經常項下業務、人民幣貸款、實業投資;EF賬戶二線非同名賬戶劃轉“僅限於海關視同進出口管理的貨物貿易相關資金結算,應使用人民幣”,FT賬戶要求“視同跨境業務管理”,未限制在貨物貿易。(3)業務辦理方面,EFE賬戶規定“開展證券投資以外的資本項下跨境業務,不受投注差外債、全口徑跨境融資、境外放款相關額度和審批限制,無需到外匯管理部門開展前置業務登記、備案或開立專戶等…涉及境外投資的,銀行應定期透過事中事後抽查等方式,核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履行境外投資專案核准備案手續”。(4)試點資格方面,FT賬戶試點向銀行、券商、保險、財務公司、交易所等開放,而EF賬戶試點僅對銀行開放。(5)EF賬戶與FT賬戶不併存,如客戶需求開立EF賬戶,原FT賬戶不再保留,未來FT賬戶可能會向EF賬戶最佳化。
海南EF賬戶上線當日就有34家企業開立EF賬戶,截至2024年11月末,全省10家試點銀行共開立EF賬戶主賬戶超過120個,其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的企業開立EFE賬戶57個,境外機構開立EFN賬戶66個。全省EF賬戶發生收支摺合人民幣529億元,其中,跨一線收支396億元,跨二線收支133億元,業務品種涵括跨境貿易結算、即期遠期結售匯、外匯買賣、貸款、貿易融資、境外放款、外債、外商投資等多種場景。

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成果:運輸、人員和資料流動
航運業在海南具有得天獨厚的發展優勢,其中現代航運服務業更是符合海南綠色發展的要求,是海南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方向。《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和國家發改委《“十四五”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高質量建設實施方案》等政策明確提出海南要“實施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第七航權、建設“中國洋浦港”國際船籍港、加註保稅油等制度具有開創性意義。
海南是內地首個開放第七航權的試點區域(儘管上海自貿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很早就提出過)。第七航權是指“完全第三國運輸”,即本國航班在境外搭載乘客和貨物而不必返回本國,代表了世界範圍內自由貿易港航權開放的最高水平,與新加坡、迪拜、阿姆斯特丹等國際知名自由貿易港對標。海南將國際航線開放給境外航司運營,意味著以“市場”交換自由貿易港建設所需的更大規模國際航空運能,以便儘快建成連線太平洋與印度洋的中轉航線網路。疫情全面放開後,海南航運和中轉需求以及發展潛能將被更大程度地激發。
2021年釋出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條例》開放了以“中國洋浦港”為船籍港,對僅航行國際航線及港澳臺航線的船舶進行登記的行為,允許由外國船舶檢驗機構開展船舶入級檢驗,“中國洋浦港”登記並從事國際運輸的視同出口並給予出口退稅。而針對僅從事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航行、作業的船舶,2022年國務院批准海南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取消船舶登記主體的外資股比限制。截至2024年10月,新登記或轉籍“中國洋浦港”船舶達到47艘,開通第五航權客貨運航線7條,恢復和新開境外客貨運航線58條;新增國際運力533.21萬載重噸,海南國際航行船舶總噸位保持全國第二位,僅次於上海;已完成46艘“零關稅”進口船舶登記,免徵稅款超11億元,境內建造船舶出口退稅、內外貿同船運輸加註保稅油政策和啟運港退稅政策均已實現市場化運作。
2021年,海南先後發文允許進出海南島航班加註保稅航油、允許以“中國洋浦港”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加註保稅油。海南還下調了三大機場(美蘭、鳳凰、博鰲)的加註航油價格,將保稅航油綜合服務費降低了100美元/噸(約合720元/噸),大大拉近了與其他自由貿易港航運成本間的差距——在下調前,海南美蘭機場保稅油價格較迪拜和香港國際機場高約1000元/噸。
隨著海上和空中航線持續織密,融資租賃、船舶交易、航運保險、海事仲裁、船舶修造以及航運物流等迎來發展機遇。《“十四五”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高質量建設實施方案》中部署“做大做強海南國際船舶登記中心,以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為突破口,完善航運金融綜合服務”。近兩年人民幣低融資成本優勢下,紐航租賃先後落地了兩單跨境人民幣結算船舶融資租賃專案。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境飛機享受維修免繳保證金、維修航材保稅、入境修理復運出境免關等政策,帶動飛機保稅維修快速發展。2023年海口海關共監管25架次飛機入區開展保稅維修,保稅維修進出口值123.9億元,較上一年度增長19.3倍。
人員進出自由流動方面,《總體方案》圍繞“人才停居留”“人才服務”“出入境管理”三個方面展開部署。包括完善國際人才評價機制,以薪酬水平為主要指標評估人力資源類別,建立市場導向的人才機制;對外籍人員赴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工作許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放寬外籍專業技術技能人員停居留政策;逐步實施更大範圍適用免簽入境政策,逐步延長免籤停留時間;實現工作許可、簽證與居留資訊共享和聯審聯檢;優化出入境邊防檢查管理,為商務人員、郵輪遊艇提供出入境通關便利。
目前海南已經針對59國人員放開免簽入境,且在旅遊的基礎上,增加商貿、訪問、探親、醫療、會展、體育競技等事由(工作、學習事由除外),免簽入境海南停留不超過30天。除對高階緊缺人才實施個人所得稅優惠外,2024年海南出臺全方位引進培養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升級“引才”政策(針對領軍人才及團隊引進專案、青年大學生招引轉向、柔性引才專案等)和“育才”政策(針對主導產業相關“南海”“海商”“技能自貿港”人才培養計劃),還加大了創新創業扶持力度;針對國際人才允許負面清單外的外國人在海南就業執業;放寬境外人員在海南參與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限制;對持有《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內資格證書的境外人員,經認定後可直接執業,且在就業創業、子女入學、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同等條件的境內人員享受同等待遇;推行外國人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一窗通辦、兩證合一”新模式;對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其配偶和未滿18週歲子女可隨同申請永久居留等等。海南還頒佈《關於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海南自由貿易港聘任境外人員擔任法定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職務管理規定(試行)》等,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人員擔任海南自由貿易港內法定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截至2023年底,海南累計引進各類人才超70萬人,柔性引進83名院士和92個院士創新團隊。認定高層次人才5.3萬餘人次,其中C類人才(領軍人才)以上層次2500餘人次。共發放外國人工作許可9360人,其中A類(外籍高階人才)946人。
資料安全有序流動方面,《總體方案》要求“開放增值電信業務,逐步取消外資股比等限制;允許實體註冊、服務設施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企業,面向自由貿易港全域及國際開展線上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等業務,並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國開展業務;安全有序開放基礎電信業務;開展國際網際網路資料互動試點,建設國際海底光纜及登陸點,設立國際通訊出入口局。”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的《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正式把資料要素列為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之外的“第五大關鍵生產要素”。2023年12月,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培育資料要素市場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提到“基於典型應用場景,探索安全規範的資料跨境流動方式;在貿易、航天、深海、醫療、旅遊、教育等領域形成一批資料跨境典型應用案例;利用國際海纜、國際資料中心、海底資料中心、智算中心等基礎設施,探索培育遊戲出海、跨境直播、跨境貿易等典型應用。”[3]2024年11月印發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資料中心發展規定》支援境內外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國際資料中心業務(即利用高速便捷的跨境資料專用通道,僅向境外提供的資料儲存、加工、交易等國際資料服務),提到“鼓勵和支援國際資料中心業務運營者向境外提供遊戲服務、影視加工、商業航天、北斗應用、跨境電商、跨境直播、跨境旅遊、遠端醫療、遠端教育、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和跨國生產製造等國際資料服務”。
2023年海南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營業收入超1400億元,同比增速9.41%。全球首個商用海底資料中心在海南陵水成功下水[4]。海南構建了以“資料產品超市”為特色的資料要素市場體系,上線了2500餘數據產品,培育了一批資料要素賦能行業發展的標杆場景,在金融、醫療、跨境、徵信、航天等領域賦能行業發展。依託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南啟動了“遊戲出海”試點,截至2023年底累計完成52款遊戲備案申請。海南儋州洋浦還完成了全國首個“數字保稅”(來數加工)[5]區驗收。
四、產業集聚與園區建設
海南“4+3+3”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逐漸成型。即四大主導產業——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三大未來產業——南繁種業、深海科技、商業航天;以及“三篇境外消費迴流文章”——高階購物、醫療、教育。
四大主導產業發揮經濟增長主引擎作用,其產業佈局貫徹了“因地制宜”。旅遊業圍繞“大三亞”核心品牌,帶動樂東、陵水、保亭協同發展,打造中部雨林、東部康養、西部山海、三沙海洋的特色旅遊產業。
現代服務業圍繞各區域產業基礎打造差異化佈局,例如在海口江東新區、三亞中央商務區發展總部經濟、金融諮詢、設計等現代服務業;洋浦、三亞、東方打造物流集聚區;瓊海則以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為核心,打造世界一流的國際健康旅遊目的地以及全球領先的醫療創新平臺。
高新技術產業主要依託“兩區、三城”,以洋浦經濟開發區、海口國家高新區作為“主平臺”;文昌航天城、博鰲樂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吸引高階創新資源集聚;配合海南(昌江)清潔能源產業園、老城經濟開發區、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復興城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園、三亞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園、陵水清水灣資訊產業園進一步明確功能定位,最佳化功能佈局。
熱帶特色高效農業以“海澄文定”北部瓜菜基地和“大三亞”南繁育種基地為重點,強化北部都市農業、南部農旅融合,進而帶動東部濱海現代農業、西部高效熱帶瓜果農業拓展,促進中部丘陵山地生態農業發展。
2021至2023年,四大主導產業增加值佔海南自由貿易港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依次為70.0%、70.3%、62.4%。

依託“溫度”“深度”“緯度”自然稟賦而生,“海陸空”三大未來產業代表了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方向,既是海南科技創新的攻堅課題,也是攸關全國發展的戰略命題。
南繁種業:海南第一產業佔比保持在20%附近,穩居全國前列,全國主要農作物新品種中超過70%來自南繁培育,南繁種業即為民生之本。《國家南繁矽谷建設規劃(2023-2030年)》提出將南繁矽谷建成國家級種業創新基地、種業高質量發展新引擎、種業科技國際合作大平臺和種業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功能佈局上依託“一城兩地三園”發展。“一城”是南繁科技城,定位於種業創新、支撐保障、合作交流、貿易服務等功能;“兩地”是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和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是育種材料加代、鑑定、擴繁和種質資源引進中轉隔離檢疫、評價利用的關鍵支撐;“三園”是農作物、畜禽、水產三類現代種業產業園,是育種創新成果轉化的重要平臺。目前,海南已集聚了2800多家種業創新企業,包括國投種業、中種集團、大北農、九聖禾、晨海水產、隆平生物等龍頭企業。2023年南繁種業產值突破120億元,同比增長50%。
深海科技:海南管轄我國2/3、約200萬平方公里的海洋麵積,海岸線總長1944公里,全國絕大部分深海都在海南。《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吸引資本和創新要素向海洋產業集聚,最佳化升級海洋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海洋資訊產業、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產業、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等海洋新興產業,促進海洋產業叢集化發展。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發揮總部集聚功能,吸引中國船舶集團、招商局集團等央企,中科院深海所、中科院南海所、中國地調局等國字號科研機構,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等高校入駐;此外海南長城、埃菲船舶、楠天科技、山東東寶重工、明陽智慧能源等深海科技企業也加入研發。2023年海南海洋生產總值突破3100億元。
商業航天:2023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商業航天被寫進新質生產力中。於此海南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文昌航天發射場有別於酒泉、太原及西昌,其距離赤道更近、緯度低、射向範圍廣、落區安全,這些優勢可以減少推進劑消耗,提升運載能力,降低商業火箭發射的成本。火箭鏈方面,航天科技集團一院、八院已在文昌國際航天城落地,與天兵科技、箭元科技、星河動力、星際榮耀、東方空間、中科宇航等火箭龍頭企業共同推動合作產業專案;衛星鏈方面,文昌國際航天城將傳統航天生產模式與現代工業流水線生產相結合,已簽約單位有航天科技集團五院、八院、長光衛星、銀河航天等;資料鏈方面,積極推進航天資料跨境傳輸,研究設立航天資料保稅區,聚焦國際航天通導遙資料,已簽約單位有國家航天局對地觀測與資料中心、中國星網、中國科學院空天資訊創新研究院、湖南北斗微芯等。海南還擁有全國唯一一家全產業鏈條商業發射場——海南國際商業航天發射有限公司。2023年文昌國際航天城完成營收221億元,同比增長107%。

持續做好高階購物、醫療、教育“三篇境外消費迴流文章”。購物方面,《關於海南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明確將離島免稅購物額度從每年每人3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不限次數,取消單件商品8000元免稅限額規定,商品種類擴大到45大類。此外離島免稅購物新增“即購即提”和“擔保即提”方式。目前海南共有6家離島免稅持牌主題,分別是中免集團、海免公司、海南旅投、海南發展控股、深圳免稅、中服免稅。2023年離島免稅購物金額達437.6億元,增長25.4%,購物人數675.6萬人。醫療方面,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引進國際創新特許藥械累計達376種,2023年使用者28646人,同比增長60.5%,“樂城研用+海口生產”的生物醫藥發展模式逐步形成。教育方面,大陸首個境外高水平大學獨立辦學專案海南比勒菲爾德應用科技大學開學,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累計獲批8箇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專案),在園師生達2000人。

重點園區承接現代化產業建設,產業叢集化成效明顯。重點園區以新質生產力為路徑,以制度創新為要素,以對外開放為方式,以產城融合為保障,持續吸引全球優質資源集聚,在推動產業迭代升級的基礎上,激發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蓬勃興起,為自由貿易港構建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幫助海南躋身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大陣營。海南共有13個重點園區,分別是洋浦經濟開發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文昌國際航天城、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綜合保稅區、三亞中央商務區、海口復興城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園、東方臨港產業園、臨高港開發區(各園區優先發展產業見下方表格)。其中海口江東新區、三亞中央商務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海口綜合保稅區屬於“現代服務業園區”;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文昌國際航天城、洋浦經濟開發區、東方臨港產業園、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復興城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園歸屬“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歸為“旅遊業園區”。
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實現增加值1570.69億元,同比增長22.9%;實現營業收入22424.98億元,同比增長18.3%;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278.79億元,佔全省固投的34.6%;實現稅收收入687.41億元,佔全省稅收收入的48.3%。

就行業特性、產業基礎、發展潛能而言,值得重點關注的園區有洋浦經濟開發區、博鰲樂城醫療先行區、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和文昌國際航天城。接下來我們針對這幾個園區重點討論。
洋浦經濟開發區是海南產業基礎最豐厚、配套基礎設施最完善的園區,是2019年海南首批四個“一園一策”園區之一,主導行業包括油氣化工、油氣儲備、大宗商品及國際能源交易、國際港航物流、海洋裝備等。洋浦經濟開發區走在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前列,2020年採用物理圍網的方式率先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貨物進出境管理制度,自由貿易港諸多特色政策——例如“中國洋浦港”船籍港、船舶加註保稅油、取消國際船舶登記主體外資股比限制、國際運輸船舶出口退稅、啟運港退稅、加工增值內銷免關稅等都在洋浦港率先落地,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第一批4個試點地區也指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
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是全國唯一的“醫療特區”,也是海南首批四個“一園一策”園區之一。試點發展特許醫療、健康管理、照護康復、醫美抗衰等國際醫療旅遊相關產業,聚集國際國內高階醫療旅遊服務和國際前沿醫藥科技成果,建立國際化醫療技術服務產業聚集區。2013年老“國九條”(《關於同意設立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的批覆》)、2019年新“國九條”(《關於支援建設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的實施方案》)賦予樂城先行區63條優惠政策,許多是全國領先甚至全國唯一的。包括先行區根據自身技術能力,申報開展幹細胞臨床研究等前沿醫療技術研究專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樂城先行區醫療機構因臨床急需可以使用國外已上市、國內未上市的醫療器械和藥品;授權國家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屬(管)的3-5家公立醫院探索將品牌、商標、技術、管理等以特許經營形式,提供給先行區內醫療機構使用;支援先行區舉辦國際藥品及醫療器械展銷會;支援開展真實世界臨床資料應用研究;在患者備案承諾基礎上,有條件允許先行區醫療機構患者帶合理自用量的進口藥品離開先行區使用;在先行區符合條件的醫院和科研機構設定高階特聘職位,實施聘期管理和協議工資制度;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對先行區機構要求配置的乙類大型醫用裝置一併審批等。2024年財政部等部門還發布了《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藥品、醫療器械“零關稅”政策的通知》,對在先行區內機構進口的藥品、醫療器械並按政策規定使用的,免徵進口關稅、進口增值稅。
截至2023年底,博鰲樂城先行區已引進臨床急需進口藥械超過370種,為國內急需新藥的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療方案,成為全球最新藥品和醫療器械快速進入中國市場的重要通道。博鰲樂城先行區是中國內地唯一真實世界資料應用的先行區,截至2024年上半年,累計有36個藥械品種納入臨床真實世界應用試點,15個創新藥械產品透過輔助臨床評價獲得國家藥監局批准上市,加快了全球最先進藥械進入中國市場的時間。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作為海南首批四個“一園一策”園區之一,對接了三大未來產業其二的“南繁種業”和“深海科技”,以深海科技研發與應用、通用科技產業、海洋配套產業、南繁科研、種業科技、熱帶農科、農業服務、農科旅遊等產業為主導,引入全球動物、植物、微生物種質資源。《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產業發展優惠政策實施細則(修訂版)》對企業落戶獎勵、業務發展扶持、科研創新扶持、公開募資獎勵、科技金融獎勵、傑出人才獎勵進行了細緻安排。
海口江東新區同樣是海南首批四個“一園一策”園區之一,以總部經濟為引領,以金融、旅遊、科教、文化創意、航空租賃、航空維修、數字貿易、專業服務、健康養生、都市農業等為補充,構建“臨空經濟+服務經濟+生態經濟”產業體系。與崖州灣科技城類似,海口江東新區同樣有總部經濟支援政策、金融機構支援政策、網際網路創新創業發展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獎勵政策等。
文昌國際航天城對接了三大未來產業之“商業航天”,重點發展航天發射及配套服務、航天高階產品研發製造、航天大資料開發應用、國際航天交流合作以及“航天+”涉及的其他產業。《關於支援三大科技城發展的措施》明確提出海南省連續5年、每年安排5億元作為航天城建設資金,此外還制定了加大財政政策扶持、建立資金保障機制、設立產業引導基金、實行靈活的土地使用方式、實行用地“彈性年期”供應制度、完善公共服務功能、支援體制機制創新等優惠措施。


五、封關運作後製度變化
《總體方案》最早部署了“2025年(底)前適時啟動全島封關運作”的工作任務。2024年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攻堅之年,封關運作作為“一號工程”,以專案化清單化的方式全力推進中。專案清單、壓力測試清單、任務清單“三張清單”中,截至2024年中,口岸建設、海關查驗設施等31個封關硬體專案主體工程和4個查漏補缺專案已全部建成;27項壓力測試任務實質性開展22項,市場準入承諾制試點正在其中;任務清單中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目錄、船舶通航管理辦法等11項已經落地實施(提前完成7項)。
近些年來,海南自由貿易港與RCEP成員國合作交流機制不斷健全。2023年3月《海南深化與RCEP成員國合作的十六條措施(2023年)》釋出,從構建合作機制、打造合作平臺、深化產業合作等三個方面深化海南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國合作,進一步發揮海南自貿港政策與RCEP協定的疊加效應。2023年,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在RCEP項下共獲關稅減讓414.1萬元,對RCEP其他成員國進出口800.9億元,較RCEP協定生效前的2021年增加37.9%,拉動同期海南自由貿易港外貿增長4.5個百分點。
封關運作對於海南在中國與RCEP成員國、東盟經濟體經貿合作中扮演好戰略樞紐角色至關重要。實現封關運作後,海南全島將成為“境內關外”區域,不僅能最大程度地釋放自由貿易港區別於內陸地區以及其他高水平開放區域的政策開放優勢,還能夠更高效地與國際規則接軌,並借鑑和學習新加坡、迪拜、阿姆斯特丹等國際知名自由貿易港的先進經驗。未來海南在利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政策的基礎上,需要主動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以中國香港地區、東南亞等特定區域和專業服務業等特定領域開放為切入點,加快從商品和要素流動性開放向法律、規則、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的升級,在競爭中性、政府採購、ESG、勞動者權益、智慧財產權、數字經濟、爭端解決等領域進一步加大探索力度,逐漸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管理模式。
根據《總體方案》,封關後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最主要的變化體現在“貿易”和“稅收”上,這二者均是自由貿易港立身之本。貿易方面,海南將在全島範圍內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的進出口管理制度。稅收方面,封關後一是對現行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進行簡併。二是針對進口徵稅商品目錄以外、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的商品,全部免徵進口關稅;封關前僅對部分進口商品免徵關稅。三是針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企業(負面清單行業除外),全部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其取得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範圍內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封關前僅對鼓勵類產業企業和高階人才、緊缺人才實施雙15%所得稅優惠。海南封關後的稅率優惠力度媲美國際上成熟的自由貿易港——目前新加坡通行的是17%的企業所得稅和最高22%的個人所得稅,中國香港地區通行的是16.5%的企業所得稅和最高17%的個人所得稅。四是擴大海南地方稅收管理許可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作為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銷售稅及其他國內稅種收入作為地方收入;授權海南根據自由貿易港發展需要,自主減徵、免徵、緩徵除具有生態補償性質外的政府性基金,自主設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此外,本計劃於2025年前放開的“島內居民免稅購買的進境商品正面清單”也有望於封關後實施。
除此外,海南將建立健全跨境支付業務相關制度,全面放開投資准入,逐步實現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進一步放寬人員自由進出限制,進一步放寬空域管制與航路航權限制,逐步實現資料安全有序流動。

六、跨境金融的業務機遇
海南自由貿易港金融發展基礎弱、起步慢,但紅利多、進展快,在貿易投資資金便利化、跨境融資、雙Q、跨境資金池、跨境資產轉讓等政策方面直接對標全國最便利水平,擁有獨特的EF和FT雙自由貿易賬戶,還有低稅率、零關稅的加持,未來跨境金融業務發展前景可期。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重要的是緊跟國家對外開放戰略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佈局,做好科技系統建設,不斷探索創新金融支援應用場景,提高跨境金融綜合服務能力。具體來說:
創新金融支援場景。金融機構貿易和投資項下的金融服務方案已經頗為成熟和全面,但作為內地唯一自由貿易港,海南未來貿易和投資領域的發展空間巨大。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需要金融服務更細緻、更具體、更精準、因“企”制宜。舉例來說,海南可能成為面向東南亞地區消費品、中間品和關鍵原材料的採購、儲存、加工、中轉、集散中心;構建石油天然氣、農產品、天然橡膠、南繁育種區域種權等國際大宗商品交易所;為“一帶一路”經濟體提供貿易、交割、定價、結算、風控等綜合性服務;數字經濟、技術交流、專利轉讓等服務貿易也將越發繁榮。金融機構應當順應發展趨勢,開發面向各類應用場景的便利化、針對性金融支援產品和方案。在企業出海的各個發展階段——從產品和服務出海,到基建出海,到產能出海,到行業產業鏈出海——為企業貼心打造個性化差異性服務。
扶持優勢產業發展。紮根於“4+3+3”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金融機構需要支援種業、深海、航天等重大科創產業及園區發展,提供企業全生命週期、全產業鏈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可以依託重點園區排查客戶需求、描繪潛在客戶沙盤;針對專精特新企業研發針對性貸款產品,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抵質押融資的要求;針對鼓勵產業靈活調整信貸准入、利率定價等;積極創設和參與園區產業引導基金;利用數字化創新推動業務線上化,縮短稽核流程,提高電子渠道業務落成比例等。值得重點關注的新興產業一是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封關後全境範圍內的零關稅、雙15%所得稅政策給予了跨境電商便利化,電子化通關和EF/FT賬戶一線劃轉政策有助於實現資金收付的高效流轉。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將帶來跨境資金收付結算、跨境融資等業務增長點,金融機構可以為海外電商平臺、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商及物流類企業搭建區域資金管理中心、提供跨區域資金流動性管理方案。二是航運金融、船舶融資租賃等現代金融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金融創新力度,開發更多符合航運業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斷提高金融服務質效。
深耕資本項下業務。資本項下金融機構的發力點主要包括:跨境融資(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自主借用外債);QDLP/QFLP相關賬戶開立、代理銷售、資金託管等業務;跨境資金池業務(跨境資產管理/保值增值);跨境資產轉讓業務;企業境外上市和發債相關業務等。需要特別提到的是,一是《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瓊府辦函〔2021〕319號)中指出“支援赴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可根據實際需要將募集資金匯入境內使用。”海南省政府多次在離岸發行人民幣債券,商業銀行可作為其發債的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簿記管理人、財務代理人,擔任承銷團關鍵角色,充分聯動境內外分行,統籌協調積極調動投資者資源,同時該債券還是優質的高評級離岸人民幣可投資品。二是《關於金融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銀髮〔2021〕84號)中提到“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援境外投資者投資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跨境資產管理業務帶來產品創設、賬戶開立、資金劃轉及匯兌、託管和代銷等業務。三是《關於金融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銀髮〔2021〕84號)中提到“鼓勵境外金融機構落戶海南,支援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未來與外資同業之間的業務合作也是探索方向之一。
盤活跨境業務聯動。EF/FT賬戶對於“走出去”對外投資企業、“引進來”外商投資企業、有外債需求的企業、有境外放款需求的企業、有跨境貿易投融資需求的企業和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企業,以及往返於海南的境外高層次人才、投資創業、工作或求學的境外個人都有較強的吸引力。對於金融機構而言,應用好用足EF/FT賬戶政策紅利優勢,發展一二線資金劃轉、結售匯、國際信用證、流貸和銀團貸款、境外放款、跨境融資等業務。一是透過召開宣講會、跨境企業洽談會等方式,充分宣貫EF/FT賬戶的便利性和紅利優勢,增強企業對EF/FT賬戶的瞭解。二是充分發揮內地各區域分支機構的業務聯動和戰略客戶營銷聯動潛力,透過業績“雙計”、專項補貼、資金成本優勢等形式激發兄弟機構的積極性,從而支援更多企業和個人享受EF/FT賬戶紅利。透過EF/FT賬戶吸引更多有跨境業務的優質企業入駐海南,帶動海南金融業務多元化,助力最佳化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
重視個人外匯業務。封關後海南將進一步放寬人員自由進出限制;實行更加寬鬆的商務人員臨時出入境政策、便利的工作簽證政策,進一步完善居留制度。四部委釋出的《關於金融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銀髮〔2021〕84號)中明確提出“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指出“支援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就業的境外個人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內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居民按實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購買房地產,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購房給予匯兌便利;研究進一步便利海南居民個人用匯。”《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瓊府辦函〔2021〕319號)中指出“鼓勵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符合條件的法人機構率先開展試點,研發資產管理產品,面向境外投資者發行銷售。”以此為發力點,金融機構可為境外旅居客戶、人才引進客戶、免稅購物客戶等打造自由貿易港平臺特色應用場景,包括不僅限於賬戶開立、工資代發、結售匯、理財等。
注重國業人才培養。跨境金融和國際業務條線專業性強、培養週期長,人才培養和人員儲備應當視為長週期工作任務。金融機構在人員編制上可予以資源傾斜,考核機制等視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情況靈活調整。同時可以透過雙向派駐交流、定點服務等方式,加強人員交流和人才培養。

七、海南省藍色金融發展建議
(一)藍色金融發展現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海洋是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並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為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藍色經濟”與“藍色金融”應運而生。根據世界銀行的定義,“藍色經濟”指可持續地利用海洋資源促進經濟增長、改善生計和就業,同時保護海洋和沿海生態系統的健康;“藍色金融”指支援藍色經濟活動的金融服務。
目前,藍色金融主要被看作是綠色金融的一部分,聚焦於綠色產業中涉及海洋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相關產業,而並未與更為廣義的海洋經濟及相關產業形成對應。總體來看,藍色金融仍屬於新興領域,相關政策標準和實踐均處於創新探索階段。
(1)標準:國內外積極探索
國際標準
在國際上,部分國際機構釋出了藍色金融相關原則、倡議和指引,形成了對藍色金融標準的初步探索。歐盟等2018年釋出《可持續藍色經濟金融原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倡議(UNEP FI)2018年發起的《可持續藍色經濟金融倡議》,為藍色投資相關的可持續金融框架提供了原則性指引。世界銀行2016年釋出的《藍色經濟分類》,國際金融公司(IFC)2022年更新發布的《藍色金融指引》,亞洲開發銀行(ADB)、IFC、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UNEP FI、聯合國全球契約(UNGC)2023年9月聯合釋出的《可持續藍色金融融資債券全球從業者指南》,則對藍色金融支援領域與相關業務流程提供了進一步指導。
從具體支援領域來看,世界銀行《藍色經濟分類》給出了藍色經濟的組成部分,主要包括海洋生物資源獲取、非生物資源開採及新資源開發、海洋內外貿易、應對海洋健康挑戰這四類藍色經濟活動,對應著11類海洋服務和15個相關行業。

IFC 2022年更新發布的《藍色金融指引》,以及ADB、IFC、ICMA、UNEP FI、UNGC在2023年聯合釋出的《可持續藍色金融融資債券全球從業者指南》(以下簡稱《藍色債券指南》),均在國際《綠色貸款原則》、《綠色債券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藍色金融或藍色債券的支援專案領域提供了指引。二者均涵蓋了可持續港口與航運,可持續漁業、水產養殖、海產品供應鏈,可持續海洋旅遊業,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海洋汙染防治等領域,不同的地方在於《藍色債券指南》納入了沿海氣候適應與韌性專案,而IFC《藍色金融指引》則納入了水資源相關專案。

中國海洋經濟與海洋產業標準
我國2021年釋出的國家標準《海洋及相關產業分類》(GB/T 20794-2021)明確了海洋經濟和海洋產業的定義。海洋經濟是指“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的各類產業活動,以及與之相關聯活動的總和”;海洋產業是指“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所進行的生產和服務活動”。其中,海洋產業指開發利用以及保護海洋的過程中所涉及的生產與服務活動,由主要海洋產業和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兩部分構成; 海洋相關產業指以各種投入產出為聯絡紐帶, 與主要海洋產業構成技術經濟聯絡的上下游產業。

中國藍色金融標準
在國家層面,我國尚未專門出臺藍色金融標準,但綠色金融相關標準中涵蓋了藍色相關內容。2024年發改委等十部門釋出的《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是綠色金融基礎標準,明確了六大類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每類產業中都涵蓋了藍色相關內容。節能降碳產業中包括綠色船舶製造、船舶綠色低碳升級改造等;環境保護產業包括船舶港口汙染防治等;資源迴圈利用產業包括海水淡化利用等;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產業包括海上風力發電和海洋能的裝備製造、設施建設和運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利用產業包括生態養殖,綠色漁業,海洋牧場建設,海洋生態、海域海岸帶和海島生態修復,增殖放流等;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產業包括電動船充換電、船用天然氣等清潔燃料加註設施,綠色港口等;綠色服務產業包括海洋碳匯監測評估等。
部分地方和金融機構也探索釋出了藍色金融相關標準。如山東威海市2024年釋出了《威海市藍色產業可持續投融資支援目錄》,主要以我國現有綠色金融標準為編制基礎,涉及海洋生態保護和修復利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降碳增效產業、海上清潔能源產業、海洋基礎設施綠色升級、藍色資源高效利用、海洋綠色服務七大領域。目前海南也在探索制定《海南省藍色產業投融資支援目錄(討論稿)》,爭取成為地方標準,開展先行先試。金融機構層面,青島銀行與IFC合作制定了國內首個商業銀行藍色資產分類標準——《青島銀行藍色資產分類標準》,標準界定了藍色金融七大板塊37個子行業。興業銀行也推出了藍色金融分類目錄。
總結來看,無論是國際上還是國內,藍色金融標準仍然聚焦在綠色金融範疇之內,將藍色金融作為綠色金融的一個子領域,支援綠色產業中涉及海洋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相關產業,而並未與更為廣義的海洋經濟及相關產業形成對應。而事實上,世界銀行釋出的《藍色經濟分類》和我國發布的《海洋及相關產業分類》均是基於海洋經濟自身特點,對海洋經濟所覆蓋的產業或經濟活動進行了分類,覆蓋面更為全面。因此,更廣義的藍色金融可以進一步跳出綠色金融範疇,支援整個海洋經濟與海洋產業的綠色與可持續發展。
(2)實踐:藍色金融創新產品開始起步發展
藍色債券快速發展。2020年1月,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首次提出積極發展藍色債券。2021年7月1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別明確了藍色公司債券的相關安排,募集資金主要用於支援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相關專案的綠色債券,發行人在申報或發行階段可以在綠色債券全稱中新增“(藍色債券)”標識。目前已有8個沿海省份的企業實現了境內藍色債券的發行,截至2024年末,境內貼標藍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超過300億元。此外,我國也實現了境內外藍色債券的發行落地。但目前,海南省尚未有企業實現藍色債券的發行。
“藍碳”金融開始起步。在碳中和背景下,海洋碳匯日益受到關注,目前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市場(CCER)已納入紅樹林營造專案方法學,其他如漁業碳匯等新興方法學也在快速發展之中。目前,我國陸續有海洋碳匯與藍碳專案實現落地,與之相關的金融產品與服務也應運而生。一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撮合或參與海洋碳匯交易,並提供支付結算等基礎金融服務。二是海洋碳匯貸款,我國已有多家銀行落地了海洋碳匯質押貸款。三是“藍碳基金”,2021年,興業銀行廈門分行設立全國首個“藍碳基金”。2021年9月,興業銀行廈門分行委託廈門產權交易中心透過“藍碳基金”購入首筆海洋碳匯用以抵消興業銀行與廈門航空共同推出的首批“碳中和機票”旅客旅程的碳排放。四是海洋碳匯保險,如威海市首創“海洋碳匯保險+信貸”模式,以碳匯指數保單做抵押,一旦養殖企業發生海浪、赤潮等海洋災害導致牡蠣損毀、固碳效果降低,客戶難以歸還貸款時,銀行可用質押保單的賠款優先償還貸款。
(二)海南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基礎與趨勢
(1)海南省海洋經濟增長潛力較大
從全國來看,海洋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增長點。在2019年及之前,我國海洋生產總值佔全國GDP比重維持在8%以上,2020-2022年,受疫情影響,海洋生產總值佔GDP比重有所下滑。2023年以來,海洋經濟復甦態勢向好。2023年我國海洋生產總值達到9.9萬億元,同比增長6%,增速比國內生產總值高0.8個百分點,佔全國GDP比重為7.9%,比上年增加0.1個百分點。2024年前三季度,自然資源部初步核算全國海洋經濟生產總值7.7萬億元,同比增長5.4%,高出同期GDP增速0.6個百分點。

海南省“海洋資源大省與海洋經濟小省”矛盾突出,海洋資源稟賦優越,海洋經濟佔比高,但總量小,海洋產業發展基礎相對薄弱。海南省是中國海洋麵積最大的省份,約佔全國海域面積的2/3,同時也是中國平均水深最深的海域;海岸線長度1823公里,排在全國第7位;擁有國內唯一的熱帶海洋性氣候,地理緯度底、年平均氣溫高。這些自然資源稟賦決定了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具備優越的自然條件,尤其是在“深遠海”、海洋旅遊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發展優勢。然而,相較其他沿海省份,海南省海洋經濟總量仍然較低,2023年,海南省海洋生產總值2559億元,在海南省GDP中的比重達到33.8%,位列全國首位,但海洋生產總值絕對值水平卻排在11個境內沿海省份的最後一位,發展基礎相對薄弱。

不過,近年來海南省海洋經濟保持了較高增速,結合多項國家戰略疊加給海南海洋經濟帶來的重要機遇,未來海南省海洋經濟仍有較大增長潛力。2018~2023年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2.5%[7],海洋經濟在GDP中的佔比也在持續提升。根據各沿海省份最新公佈的資料估算,2023年,海南省海洋經濟增速達到13.6%,在11個沿海省份中排在首位,遠高於全國水平(6%),也高出海南省GDP增速4.4個百分點。2024年8月,海南省釋出《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省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提出到2026年海洋生產總值佔比達到40%,到2030年、2035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突破6000億元、1萬億元的目標。


(2)海南省海洋產業發展亟待轉型升級
海南省海洋經濟三次產業呈現“三、一、二”結構,並且特色鮮明,第三、第一產業佔比均排在全國首位,第二產業佔比則排在全國末位。2022年,海南省海洋經濟三次產業結構為14.2:12.5:73.3,全國海洋經濟三次產業結構為4.8:36.3:58.9。可以看出,海南省海洋經濟結構以第三產業為主導,並且其佔比仍有上升趨勢,第一產業次之,但近年來佔比在持續下降。海南省海洋經濟中第三產業佔比和第一產業佔比均在沿海省份中排第一,顯著高於全國水平,第二產業佔比則排在各沿海省份末位,顯著低於全國水平。

從主要海洋產業來看,海洋漁業、濱海旅遊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是海南省海洋經濟的四大支柱產業,四大產業增加值合計佔海洋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75%左右。《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對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旅遊業、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增加值提出了年均增速分別達到24.8%、17.3%、16.6%的預期目標,此外,還對海洋新興產業提出了年均增長25%的目標。

總體來說,海南省海洋產業發展基礎較為薄弱,傳統支柱產業發展亟待轉型升級,海洋新興產業仍處於培育期。《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指出,海南省海洋產業發展基礎薄弱。海南省海洋漁業仍以傳統捕撈為主,2023年全省海洋捕撈產值佔比為79.2%,遠高於全國34.9%的平均水平;水產品精深加工能力不強,智慧網箱、海洋牧場、休閒漁業等發展滯後。海洋旅遊以自然觀光、濱海休閒度假為主,多元化、國際化產品與服務供給能力較弱,郵輪遊艇旅遊發展不充分、基礎設施不完善。港口、航道、錨地等建設滯後,航運運力和航線密度亟待提升,現代航運業還處於起步階段。海洋油氣產業規模小,海洋新興產業尚處於培育期,新動能、新業態發展緩慢。

(3)多戰略疊加為海南省海洋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帶來機遇
習總書記多次到海南考察均對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於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均明確要求海南要大力發展海洋經濟。與此同時,海南省作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推動海洋經濟綠色發展也是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的必然要求。
2024年8月,海南省釋出《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省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海南省近三年加快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明確了重點方向。《行動方案》著力打造海洋經濟“5+4+2”產業體系,即培育壯大5大海洋新興產業,提升4大海洋傳統優勢產業,超前佈局2大海洋未來產業。

《行動方案》也將“推動海洋經濟綠色發展”作為重點任務之一。一是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包括做好近岸海域汙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和岸灘環境整治,加強紅樹林等典型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築牢海洋資源開發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屏障;紮實推進和美海島、美麗海灣建設;創新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二是推動海洋經濟綠色轉型升級。強化海洋綠色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海洋產業向高階化、智慧化、綠色化方向發展。在儋州洋浦、東方、臨高等地謀劃建設綠色低碳臨港產業園,推動能源生產消費綠色化、低碳化。加強海洋碳匯開發與利用,有序開展碳匯試點,高水平建設海南國際藍碳研究中心和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深化藍碳標準體系和交易機制研究。
(三)海南藍色金融發展建議
結合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現狀與趨勢,建議圍繞海南省海洋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重點與潛力領域,尋找藍色金融業務與創新機遇。
(1)支援重點海洋產業的綠色轉型發展
在傳統海洋產業方面,支援海洋漁業轉型升級發展。海洋漁業是海南省海洋支柱產業,但發展方式亟待轉型,海南省正加快推動漁業“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閒漁業走”轉型升級。2023年海南省釋出《加快漁業轉型升級促進海南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提出大力發展水產種業、深遠海洋養殖、工廠化養殖、休閒漁業,同時提出支援現代漁業園區建設、漁港經濟區建設、陸域集中連片養殖區綠色改造升級、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等,並對各領域均提出了明確的財政補助標準。其中,陸域集中連片養殖區綠色改造升級、海洋牧場建設等均屬於藍色領域,建議綜合運用海域使用權證、土地廠房、深遠海養殖裝備、漁船船網工具指標、智慧財產權、應收賬款、存貨等漁業生產要素和財產權益開展抵質押貸款,對海洋牧場重點建設專案、海南省六大漁港經濟區、現代漁業產業化重點建設專案的綠色轉型等提供藍色金融支援。


在海洋新興產業方面,支援海南省海上風電產業鏈發展。2022年海南省釋出《海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建設安全高效清潔能源島,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55%,到2030年達75%的目標。2024年8月,海南省發改委公開發布《關於釋出<海南零碳島建設行動方案及配套專案謀劃>公開招標公告》,透露出海南省正探索建設“海南零碳島”,海南省海上風電等海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具備潛力。國家能源局2022年1月對《海南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進行了批覆,共11個場址,總建設規模達1230萬千瓦。2022年4月,海南印發實施《海南省風電裝備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按照風電裝備製造“一園兩基地”產業發展佈局,即“西部海上風電產業園,儋州洋浦、東方海上風電裝備製造基地”,推動東方明陽、洋浦申能電氣、洋浦大唐等風電整機制造產業專案落地建設。
(2)結合自貿港政策尋找藍色金融機遇
海南自貿港“中國洋浦港”船籍港等系列政策為海南航運業的綠色低碳轉型帶來發展機遇。建立更加自由開放的航運制度是海南省自由貿易港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海南省建設“中國洋浦港”國際船籍港並提出系列優惠政策,包括對在“中國洋浦港”登記並從事國際運輸的境內建造船舶給予出口退稅;以“中國洋浦港”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加註保稅油;經“中國洋浦港”中轉離境的貨物試行啟運港退稅。得益於系列政策,截至2024年末,海南全島新增航運類主體近700家,新登記或轉籍“中國洋浦港”船舶47艘,包括全球首艘LNG雙燃料動力超大型原油輪入籍,新增國際運力530餘萬載重噸,國際航行船舶總噸位位於全國第二位。
當前,國際航運減排規則不斷趨嚴,國際海事組織(IMO)釋出《2023年國際海事組織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提出了應對有害氣體排放的目標和減排措施;歐盟將航運業納入歐盟碳市場,併發布了“歐盟海運可持續燃料條例”提案,未來行駛歐盟航線上船舶面臨嚴峻的減排壓力。在此背景下,海南省在“中國洋浦港”國際船籍港建設中將迎來航運業綠色低碳轉型的發展機遇。《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也提出要“推進海上船舶LNG動力改造,對滿足適改條件的海南籍現有作業船舶進行LNG動力改造,減少船舶汙染排放,並同步配套建設船用LNG加註站,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推動綠色航運、綠色物流和綠色港口建設”。
(3)借鑑國內外經驗創新藍色金融產品
一是基於國內外標準支援海南涉海企業發行藍色債券,力爭實現海南省內首單藍色債券落地,目前海南省僅實現了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藍色債券的發行,尚未有企業在境內外發行藍色債券。
二是借鑑國內外藍色金融相關標準與指南,透過創新藍色掛鉤融資產品,支援海南省內涉海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目前藍色金融產品的實踐仍然聚焦於在綠色金融產品範疇內,對符合相關綠色金融標準的海洋相關專案提供融資支援。而從更廣義的範圍來看,支援更廣泛的海洋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也可以是藍色金融支援範疇,建議借鑑可持續發展掛鉤金融產品,透過創新藍色掛鉤融資產品,支援海南省內涉海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拓展藍色金融產品創新範疇。
(4)跟蹤關注與海碳中心在藍碳金融領域的合作機會
海南省作為中國海洋麵積最大的省份,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資源豐富,雙碳目標提出以來,海南省也在加快推動海洋碳匯相關工作。
一是推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工作。2022年7月,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出臺《海南省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圍繞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資源的調查、評估、保護和修復,以試點專案為抓手,切實鞏固和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碳匯,探索海洋自然資源生態價值實現路徑,創新海洋生態系統碳匯發展模式和途徑。
二是推動海洋碳匯科學研究。為推進藍碳科學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海南國際藍碳研究中心於2022年2月23日正式揭牌成立,承擔藍碳領域基礎和理論、推進藍碳增匯試點示範以及藍碳公共政策整合創新等方面的研究,同時也將推動藍碳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等,自成立以來,海南國際藍碳研究中心已舉辦多場藍碳學術交流活動。
三是推動藍碳生態產品交易。2022年2月,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海碳中心)獲批設立,成為我國首個定位為國際碳排放權交易的機構,2023年海碳中心成功撮合了我國首單跨境碳交易。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建設受到海南省高度重視,並於2023年底釋出了《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戰略規劃(2023-2030年)》。
從海洋碳匯交易的發展來看,目前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CCER)僅納入了紅樹林營造專案方法學,可開發資源有限,漁業碳匯等新興方法學仍在發展之中。總體來看,目前海洋碳匯交易尚不具備規模化發展的基礎,但我國在漁業碳匯等新興領域有著科學研究和創新實踐的優勢,可以將其作為一個藍色金融的一個重點創新方向,2024年中國人民銀行最新發布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估方案》中,明確將海洋碳匯相關金融產品創新納入了業務創新指標之一。
基於此,結合海南省在海洋碳匯發展方面的獨特優勢,如海碳中心國際化的獨特定位,建議持續跟蹤關注與其合作探索藍碳交易與藍碳金融領域創新業務的合作機會,如支援境內外企業開展藍碳的國內、國際交易,並提供配套的融資、跨境金融服務等。
注:
[1]其餘3個試點區域分別是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以及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
[2]海南試點名單為中行、建行、農行、中信、工行、交行、浦發、招商、光大、興業。
[3]此外還提到了依託省資料產品交易平臺,搭建安全保障、高效開發和流通交易為一體的全省統一資料開發利用平臺;構建集約高效的資料流通基礎設施,在公共資料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基礎上,整合優勢資源,將省資料產品交易平臺打造為線上線下結合,覆蓋全省、連通國內、面向國際的規範高效資料交易場所;大力發展資料清洗、資料探勘、資料審計、資料託管等資料新業態;主動對接CPTPP、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探索構建區域性資料流動規則等內容。
[4]相較陸地資料中心,海底資料中心無需壓縮機或冷卻塔製冷,可充分利用海水進行持續、不間斷製冷,具有低耗能、省資源、綠色環保等特點。
[5]數字保稅是指在特定區域內,透過國際網際網路專線進行資料互動,在確保資料安全的情況下,為產生於境外的資料要素提供收集、儲存、加工、治理、交易等增值服務,服務產品用於境外市場或經審批後用於境內市場的商業模式。
[6]資料來源:前三季度海洋經濟呈現穩中有進態勢——解讀2024年前三季度海洋經濟執行情況,自然資源部[EB/OL],2024/10/31[2025/1/23], 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410/t20241031_2873134.html
[7]資料來源:向海圖強,再造一個“海上海南”,海南自由貿易港[EB/OL], 2024/8/5[2025/1/23] https://www.hnftp.gov.cn/xwzx/ywsd/202408/t20240805_3709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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