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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真是大開眼界。
江蘇的小錢和小喬結了婚,婚後鬧矛盾,小喬起訴離婚。
小錢一家,戲精上身。
在他們婚姻存續這期間,小喬公婆,也就是小錢父母陸陸續續給兒子轉了17萬塊錢。
這些錢,小兩口去度了蜜月,租了自己的小屋。
後來,公婆又出資160多萬,給倆孩子在南京買了房子,交了契稅。
還額外轉了3萬塊,是給小喬的生育和月子看護費。
眼看花了這麼多錢出去,如今兒媳婦卻有可能保不住。
錢家,動了歪心思。
他們把兒媳婦告上法庭,說這些錢是兒子和兒媳婦找他們借的,要求還錢。
這操作,讓兒媳婦看傻了。
尤其是小錢聯合父母一起,在她起訴離婚這檔口,不要臉地補寫了10張借條。
把每一筆錢的用途寫得清清楚楚,想算成是夫妻共同借款,非要往她身上賴。

案子開庭後,小錢到庭,對他父母所有主張全部認可。
意思很明白:蜜月旅行你去了吧?房子買了你住了吧?坐月子錢你花了吧?
這些錢都是我向我父母借的,你要離婚,可以,先把咱們這些欠債還完再走。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還好法律維持了正義。
庭審中,小喬說這些錢都用在她和小錢的婚後正常開支,屬於正常家庭中父母對子女的贈與,並非她借貸。
副庭長也主張,兒子對借款事實的認可,並不能直接推定為夫妻共同的借款。
再考慮到雙方之間的特殊關係,如果真的屬於借款,父母也好,兒子也好,完全有條件讓兒媳婦在借條上簽字,或者透過其他的方式來確認。
但除了這10張假借條,他們完全找不到別的證據來證明老兩口和兒媳達成了借貸合意。

我覺得這副庭長說得很委婉。
講白了就是,男方在被起訴離婚的時候單方面補寫借條,試圖做局讓女方分擔不存在的“借款”,行不通!
小家庭和和美美時不主張還款,一看分崩離析了就想算計女方賺點回頭錢。
如此算計的一家人,活該你們被離婚。
又不得不感慨,人性真黑暗。
若是遇人不淑,一家子都心思詭譎,那女方的境遇實在太坎坷。
沒點機靈心思,誰躲得過?
尤其是在房產和錢款方面,不多幾個心眼,等到撕破臉皮的時候,保不準吃虧的會是誰。

02
假設一下:
你和物件要結婚了,對方說願意全款買婚房,寫你名字。
你開心嗎?
估計不少朋友第一反應是心下竊喜:還有這種好事?
先別急著做美夢,最近上海長寧區檢察院審理的一起案件,叫人夢碎。
姑娘小趙和小夥小李談戀愛。
男方不是滬籍,在上海沒有獨立購房資格;姑娘是滬籍,能購房。
於是小李父親表示:先把婚結了,用小趙的戶口買婚房。
既然購房資格是女方提供的,男方就負責出錢。
姑娘一聽,這家人很有誠意啊,同意了。
結婚一年後,小李父親按約定全款買了房,產權寫小夫妻兩人名字。
一切至此看起來挺好。
可婚後的日子不太好,兩人矛盾越來越多,尤其生了孩子後,小李還動不動打小趙。
姑娘實在是憋屈,思來想去只能離婚。
小李一聽要離婚,乾乾脆脆答應。
但背地裡,他、他父親、他堂叔,三個人,開始合演起一場大戲。
當年買房花了1800萬元,其中1100萬是從小李父親銀行卡走的,剩下700萬從堂叔卡上劃出。
其實,後面那筆錢也是小李父親出的,只是拿堂叔的卡走賬。
此舉大有深意,只是姑娘當時不知。
為啥?小趙提出離婚後,小李就告訴她,當年買房有700萬是堂叔借的。
她想離婚,得先把堂叔的700萬還了。
還不了?那就籤離婚協議,同意放棄分割房產。
姑娘莫名其妙,結婚三四年,從沒聽說過什麼借款,怎麼一提離婚就冒出筆債務。
她拒絕籤協議,小李乾脆又來招釜底抽薪:
讓堂叔把自己告了。
他們找律師,遞交證據,開庭,堂叔像真的一樣告小李欠款逾期。
不僅有欠條,有交易明細,有還款協議,甚至還有微信上吵著要打官司的聊天記錄。
一頓操作下來,房子真被法院查封了。
小趙終於反應過來:莫不是丈夫全家給她做了個局?
越琢磨越不對勁,最終報警。
一調查,果然,什麼債務,什麼欠條,什麼聊天記錄,全是編的。
一切都是為了逼她淨身出戶。
為了能把她一腳踢開,不惜繞這麼大個圈子,將事做得狠絕。
不過算來算去,終究把自己算進去了。
叔侄倆虛假訴訟,各判有期徒刑6個月。
結局雖舒適,但這婚姻、這枕邊人,讓人毛骨悚然。

03
這個上海姑娘的遭遇,讓我想起來之前一個福州女生的求助。
特別相似,都是對方家各種原因不方便買房,產權要寫在女方名下。
乍一聽很合理?

我跟好多網友一樣,一開始也沒想那麼多。
覺得兩個人都到談婚論嫁地步了,做做資源整合也正常。
結果看了大神給她的提醒才恍然大悟。
這哪是共贏,就是挖坑啊。
這套房買了,雖寫在姑娘名下,但資金來源是男方,最終歸屬未必輪到她。
也就是說她搭進去一個首套房資格,卻背上了幾百萬可能被追回的債。
而且這房子還得抵押。
按規定,房屋抵押出來的錢是不能用來購房的。
這就意味著,男方想買二套房出租,就得用某種方式,切斷跟首套房的經濟關聯。
最便利的操作,就是女孩貸了款,然後用現金的方式把這400萬轉交給男方。
可這樣一來,資金來源就沒有痕跡了。
女孩根本沒法證明二套房的購房資金來源於自己。
男方家一句看似真誠周到的提議,背後竟是驚人的一筆賬:
讓女孩背上的,是第一套房500萬欠款,以及二套房400萬貸款,還有上百萬利息。
男方收穫的,是一套房實際的歸屬,以及二套房的產權和出租收益。
等於說,房全歸自己,債全歸對方。
收益全歸自己,風險全轉移給了對方。
人才啊。
這還沒完,最後還要女孩再貸個幾十萬裝修款。
若是結了婚,一旦有變故,男方握在手裡的是兩套房子。
她呢,只有能壓死人的上千萬債務。
太嚇人了,遇上這樣的彎彎繞,遠看是一樁婚姻,往近了瞅,分明是一場圍獵。
04
今天的婚姻,真的要比過去複雜很多。
誰也不知道現實中究竟有多少人打著如意算盤,想把人一點點榨乾。
尤其是房子,這個被中國人最看重、同時又承載著鉅額資金的東西,太容易被玩手段了。
有多少婚姻,栽在了婚房上。
比如我之前寫過的那個假離婚被逼淨身出戶的劉銀月。
婆家說看上一處房子,但自家人名下不方便添房產,讓她跟兒子假離婚,房本寫她的名字。
她信了,結果剛一離,婆家翻臉不認人。
一紙訴狀,說300萬房款是劉銀月找自己借的。
劉銀月被離婚又被負債,婆家這時候再打撫養權官司。
說她還不起債,沒有撫養能力,藉此爭奪孩子。
利用,踹開,最後還要掠奪,這樣天衣無縫的局,把她死死地網了進去。

別輕易相信對方說什麼假離婚,大機率最後到你頭上是真吃虧。
以為能在利益上鑽漏洞,實際是給自己製造了風險,人性哪經得起考驗?
還有一位房產律師發過的案例。
婆家出了首付,房本寫的小兩口名字,婚後還貸女方公積金擔了一大半。
結果日子過不下去離婚,婆家為了不給她分錢,不惜把小兩口全告上法庭。

哪怕房子寫的是兩人名字,哪怕婚後你吭哧吭哧還貸。
只要首付是對方父母出的,到了分割的時候,你的權益還是難以保證。
所以有些“醜話”,得婚前說,有些協定,得提前立。
不然等到要分割了,保不齊被人擺一道。
之前還有個特火的上海洗房事件。

這事沒得到證實,但有個網友就分享過一個類似的遭遇。
男生是個深漂,父母掏光家底給他在深圳買了個40平小戶型,均價8萬還在漲。
跟女友商量結婚,女方父母說40平實在太小,建議他賣掉。
賣完之後,拿82萬做彩禮,女方添成100萬帶回小家。
然後小兩口買個大房,120平的,一起還貸。
男生還真以為這建議很實在,結果一問律師朋友,才驚覺有多後怕。

說得好聽,什麼“82萬彩禮添成100萬”。
實際上只出了18萬,就想把對方的房子洗成自己的。
有的人善於挖坑,但因為太會說了,說得和善又貼心,說得你根本拎不清。
所以必要的法律知識,該瞭解還是要了解。
畢竟婚姻法雖保障不了愛情,但起碼能保護好你的錢。
05
提這些醒,當然也不是讓大家遠離婚姻。
而是想說,在和任何人有經濟關係時,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絕對不可無。
伴侶是會深度繫結的人,談婚論嫁涉及到金錢問題時,有必要多長几個心眼。
想想自己是不是在看到對方的資源時盲目了。
人家說不用你出錢,不用你貼補,就把房寫在你名下,讓你白佔好處,哪有那麼便宜的事呢?
太反常的事,必定有蹊蹺。
只要你不貪,其實別人也很難用慾望拿捏住你。
問問自己的父母、長輩或專業人士。
同齡人的心智大機率是差不多的,很多彎彎繞的坑都是對方父母琢磨的。
所以結婚這種事,別一個人大剌剌做決定。
參謀父母的意見,畢竟他們不會讓你吃虧,在閱歷上也能與對方父母相當。
實在不行,請教懂法的人更好。
有最好的憧憬,也要有最壞的打算。
再愛一個人,再信任對方,也別輕易去賭。
因為用金錢、感情、青春去賭人性,太險了。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更願眷屬萬一分開時,不成冤家。
-END-
大家好,我是王耳朵,上不知天文,下不知地理,中間略懂點人生歪理。關注【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一個路見不平,就忍不住一聲吼的中年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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