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別卷:分紅險也上“緊箍咒”,分紅不得偏離資產負債和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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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健經營,長期主義。(首圖來自圖蟲創意)
文|愉見財經 <<<<
01
利率持續下行,存款出現搬家——搬去了哪裡?不得不說,挺多機構都想接住這波“搬”出來的客戶與資金。其中就包括險企。
就說我媽吧,低風險偏好的她本來就只存存銀行、搶搶大額存單、買買銀行固收+理財。可是呢,2022年底那次債市回撥帶動銀行理財下行把她給嚇到了,她也是贖回大潮中的一員;現在大額存單也是越來越難搶了,有些銀行只給特約白名單客戶預留,利率還一年不如一年。於是這兩年她的客戶經理也熱衷於推薦代銷的保險產品——
前年年中,我媽就搭上末班車搶了一份收益3.5%的增額終身壽,但是當年7月監管就對“預定利率高於3%的傳統壽險、預定利率高於2.5%的分紅保險、最低保證利率高於2%的萬能保險”有了第一波監管動作。至去年9月,傳統型產品預定利率也跟跌降至2.5%。
如果您兩年前看了“愉見財經”的深度分析《當3.5%增額終身壽將成時代背影,下一個C位誰與爭鋒?》的話會發現,其實我們當時就悄悄暗示了,為了接檔退出歷史舞臺的3.5%壽險產品,不少保險公司當時已經開始推出“保證利率2.5%+分紅”的分紅險。
果不其然,我媽也被“接檔”了,她也看上了這類分紅險。
雖然我跟她講了大道理,在理論上,分紅險的紅利多少是不確定的,要跟著公司經營情況來,投資者是要承擔一定投資風險的。可我媽這樣的金融小白是非常經驗主義的,過往分紅多,未來就分紅就多。在她眼裡,有著被明確寫進合同的“保證收益”外加“分紅”組合而成的浮動收益型保險產品,就是有著“類固收”甚至比“固收”還好得多的特質的,在當前利率環境下是又穩妥又划算,可以成為她之前理財方案“平替”的。
換個業內視角。千萬個持有我媽同樣想法的投資者背後,其實是人身險行業捕獲低息時代機會的華麗轉身:大力銷售分紅險!更甚之,一些險企不惜虧錢做產品、不惜把分紅特別儲備金幹成負數,也要先跑馬圈地起來,反正可以以後或從別的地方“以豐補欠”。
其中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還有險企設立新賬戶、推出新產品,這樣就可以“沒有歷史包袱”地把首年分紅做得超高超牛的。
所以一定程度上,此前的分紅險如何分紅,並非“名副其實”地由險企經營產生多少紅利決定。大家都卷,都想用最扎眼的收益數字吸引客戶上車。
但你們都明白的,正所謂,“一個人卷,卷的是分數;所有人都卷,卷的就是分數線”,最後只會讓大家的日子都越來越難。這還不止,險企們這樣的內卷會帶來一個隱患,那就是——
利差損風險。
在此前,險企們大賣增額終身壽拉起了業績,但在此背後,面對市場利率不斷刷出新低,賣出去的產品又已經鎖定了幾十年高保證收益改不了,這就意味著保險公司們揹負了巨大的長期剛性負債壓力。現如今,增額壽雖然調低了收益率但依然賣得不錯,被多家險企主推的分紅險做起收益來也是“名分紅實固收”。
我一直寫銀行,習慣了說那句:在“當期的利潤”背後埋伏著“滯後的風險”。這句話用到保險行業亦是適恰。
02
從這一背景來看,監管近兩年對人身險產品一次次的規範,監管邏輯或正是出於對可能引發利差損風險的產品的高度警惕。
日前,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下發《關於分紅險分紅水平監管意見函》(金壽險函〔2025〕374號),即業內所稱“374號文”。檔案核心要求,是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根據實際投資收益水平和機構風險評級,審慎確定各產品年度分紅水平。
“374號文”首先給出了分紅決策的根本原則:
  • 保險公司應審慎確定分紅產品的年度分紅水平,確保其與賬戶的實際投資收益率和資產配置相符,並平衡好預定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之間的關係。
  • 分紅決策必須嚴格遵循資產負債匹配、投資收益可支撐、分紅水平可持續等原則,並透過集體會議審定。
  • 公司應建立分紅水平的動態管理機制,完善決策程式、規範資訊披露,並明確界定產品、精算、投資、財務、合規等部門的職責。
“374”號文最為核心的內容是第四條,因為其中明確劃出了六條線,觸及之一就要打回去再論證,且要提交審定,把責任落到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各公司應當科學規範確定分紅保險賬戶分紅水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充分論證擬分紅水平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提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審定後實施。”
這六條線亦即檔案中的“下列情形”是指:
1、“擬分紅水平對應的投資收益率,超過公司分紅保險賬戶過去3年平均財務投資收益率和綜合投資收益率的較低者”;
2、“分紅保險賬戶特別儲備為負值,或者當期分紅實施後分紅保險賬戶特別儲備將為負值”;
3、“設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分紅保險賬戶,擬分紅水平(即客戶收益率,含預定利率和浮動收益率)超過人身保險業過去3年平均財務收益率(3.20%)的”;
4、“公司監管評級為1-3級,且分紅保險賬戶擬分紅水平超過人身保險業過去3年平均財務收益率(3.20%)的”;
5、“公司監管評級為4-5級,且分紅保險賬戶擬分紅水平超過產品預定利率的”;
6、“公司產品、精算、投資、財務等資產負債管理職能部門認為需要提交審議的其他情形”。
總的來分析,未來分紅險的分紅水平將明確與歷史業績、資本儲備、監管評級掛鉤,同時規範了新產品分紅上限。
尤其值得注意對“過去3年平均財務收益率(3.20%)”的紅線比照,那還是給監管評級1-3級的優等生和中游生們設定的。據《今日保險》評述猜測,未來3.2%收益率或成為行業天花板。
那監管評級4-5級的後進生呢?就只能就著更低的2.0%的“預定利率”來了。因為這比當前固收類2.5%的紅線還低了一大截,所以《今日保險》預判,“差生”大機率只能繼續賣2.5% 的固收類產品了。
話說,要是機構們不遵守,未來若隨意抬高分紅水平搞“內卷式”競爭會有何後果呢?“374”號文表示,對此將採取監管約談、責令整改、評級扣分等監管措施。
嗯嗯,大家一起,穩健經營,長期主義。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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