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只能在電影院見到如此客觀公正的檢察官

因為前幾天不幸中了乙流,全家都在雲南金平病倒了。孩子肺炎轉到州人民醫院住院,我則在經歷比新冠痛苦百倍的發燒咳嗽折磨後,輸液繫命。病榻上看到有人分享新電影《第二十條》,雷佳音檢察官那些慷慨激昂的臺詞,引發我的強烈共鳴,不由得翻身起來寫幾句,或許對緩解病情有益。
不得不說,雷佳音檢察官的話,我再熟悉不過了,尤其是關於公平正義的表述,我作為刑辯律師不止一次在法庭上脫口而出過。甚至在很多時候,我表達得比他還要充分,還要感人,旁聽觀眾都在抹眼淚,但是面對的幾乎都是檢察官的冷漠,和法官的無動於衷。是的,在現實法庭上,為被告人無罪據理力爭的都是刑辯律師,像雷佳音這樣的檢察官幾乎一次都沒有遇到過。而影視劇中,本該是律師的臺詞卻轉到了檢察官那裡,他們搖身一變成了正義的化身,而律師卻被有意無意地矮化、醜化。
當雷佳音稱“我的當事人”時,我有點恍惚。因為只有律師才會這樣說,檢察官是不可能這樣說的。我無意貶低某一個檢察官,而是在當下的司法體制下,在長久以來的績效考核制下,檢察官系統更突出地表現出如何追訴犯罪,而很難真正站在客觀公正立場去保障無辜。尤其是一旦批捕,很難再做不起訴,一旦起訴,很難再做撤訴,否則這種自我糾錯會讓承辦人個人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我辦理的案件,每一次批捕後的不起訴,或者起訴後的撤訴,都是艱苦鬥爭而來的結果,絕不是他們的良心發現。
這位女檢察官說的話,觸動到我了。近二十年來,我代理過的多少案件,是當事人真的對法治絕望,對公平絕望,對司法公訴機關絕望啊!他們很多人孜孜以求的,不是法外開恩,是公平公正,如果最後這點希望都沒有了,他們還有何存在的意義呢?多年前那位職務犯罪的女被告人,明明是無罪的,終審判決都已經宣告她免於刑事處罰了。結果高院又破天荒提出再審,要改判她實刑,她承受不了巨大的冤屈,判決前夜跳河自殺了。那種絕望,只是想維繫面子的司法人員誰又能懂。
那些個申冤路上的家屬,哪個又不是從充滿希望到慢慢失望,再到徹底絕望呢。山東兩位年邁的老人,因為兒子被打死,當地公安機關不予立案,逐級上訪,一直被踢皮球。最後一次,他們去北京信訪路上,被攔截盤查,沒有作出任何實質性的行為就被以尋釁滋事罪帶回,最後硬是給人判刑。他們追求公平公正有錯嗎?他們踐行的不就是“法不應向不法讓步”嗎?結果打死人的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死者年邁的父母被抓起來判刑,你讓他們怎麼對法治、公平不絕望呢?

我所眼見的絕望太多了。但是有幾個人可以喊出來,而且喊出來可以不被抓呢?四川綿陽為丈夫喊冤的陳思宇,大半年了現在還關在看守所,三個幼兒都見不到母親。天天在抖音上喊冤的湖南益陽的羅燦紅,被抓進去七次,每次十二個小時,不知道下一次會不會直接給她定個尋釁滋事罪。有些絕望,現實中的遠比影視劇中的真實、深刻百倍。
就電影本身我還想再說幾句。選題貼近現實,有話題感,有衝擊力,演員也張弛有度,挺好的。但這類影視劇共同的問題,都是矮化律師,拔高司法人員。我在國內至今沒有看到過一部像韓國《辯護人》那樣去真正表現刑辯律師的影視作品。彷彿影視創作圈子裡的政治正確一定是要透過貶低律師太高司法人員才能過審,抑或本身就有類似不成文的“第多少條”。
我有幾位當事人家屬看了電影后問我,吳老師,我們怎麼沒有遇到這麼好的檢察官呢?我說,我也沒有遇到。他們說,那電影多假啊。

但是這個能拍出來,我覺得也挺好,就當做一個理想的檢察官角色去看,讓更多的檢察官能從中受到觸動,稍微改變一下自己的職業態度,真正做到不是辦一個案件,而是在辦“別人的人生”,未嘗不是好事。至少,我對檢察官們一直都持有最大的善意,希望他們不要忘了學法律時的初心,想想我們的努力是要給我們的子女打造一個怎樣的公平公正的社會,不要忘了,我們來時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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