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特權”紐約警察超速闖紅燈,撞死年輕男子,卻未受任何指控…

2023年2月,美國紐約州特洛伊警察局警員賈斯汀·伯恩斯,在市區超速行駛並闖紅燈,撞死了剛送完披薩的薩比·阿拉卡維。
當時伯恩斯的車速高達88英里/小時(約142公里/小時),遠超當地的限速標準30英里/小時(約48公里/小時)。
經過兩年的調查,2月10日,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表示,無法證明伯恩斯在車禍時犯有罪行,因此,不會對他提出指控。
車禍發生前,伯恩斯正趕去處理一起家庭糾紛,他開車在特洛伊市胡西克街上飛馳,結果在一個十字路口撞上了阿拉卡維的轎車。
當時伯恩斯打開了應急燈和警報器,但十字路口拐角處一棟三層高的餐廳,擋住了其他司機的視線。
調查顯示,伯恩斯為了避讓一輛汽車,曾短暫減速,但隨後又加速,最終撞上了阿拉卡維的車。阿拉卡維年僅30歲,剛成為一對雙胞胎男孩的父親。
當地的法律允許警察在應急處置時違反某些道路法規,只要他們的行為不是“魯莽無視他人安全”。
在本次事故中,確定伯恩斯的“魯莽”程度決定了是否對他提出刑事指控。
最終,由於伯恩斯採取了開啟應急燈和警報器、看到另一輛車時減速等預防和反應措施,調查人員決定,不對他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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