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散兵遊勇”到“正規軍”:律所規範化的參考答案

作者 | 劉元坤
來源 | 智合研究院
去年,多地紛紛出臺檔案,旨在加強律所的規範化建設。
年中,江蘇釋出了《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4 – 2026 年)》,目標是在三年的努力後,讓規範化建設的成效充分顯現。
差不多在同一時期,7 月 15 日,蘇州律協推出了《蘇州市律師事務所規範化管理指引(試行)》,給律所的規範化運營提供了一份實用的管理指南。
到了 10 月 11 日,北京朝陽律協也釋出了《關於加強中小規模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助力律所提升規範執業、合規建設能力以及管理運營水平。
各地之所以著重加強律所規範化建設,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不少律所目前還不夠規範。對於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和律所自身來說,規範化都是一個需要長期堅持的工作重點。
越缺什麼越強調什麼
律師應當是社會中最懂法、最具規則意識的群體,律師事務所也應當是最注重規範、規則的組織,但現實經常並非如此。
由於律所管理人員忽視管理、難以管理以及忙於業務等原因,律所不規範的現象時有發生,很多律所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管理方式相對粗放、管理制度較為滯後。
比如律所業務案卷管理混亂,缺少收費憑證、代理詞、出庭通知書等必要檔案。有些律所管理不夠嚴格,導致私自接受委託和收費的現象發生。,財務賬冊和納稅憑證不齊全,賬目混亂不清。
規範化管理是律所發展的基礎, 一方面,規範執業是律所依法依規執行的最基本要求,只有做到規範執業,才能提供合格的服務。另一方面,律所加強規範化建設可以有效防範執業風險。此外,對於整個律師行業而言,規範化是高質量發展的基石。加強規範化建設,既是律所發展的需要,也是行業發展的需要
劃重點+開卷考
各地如何推進規範化建設?
律所的規範化一直是主管部門關注的重點,在各地制定的律師行業發展規劃中,都將規範化作為重點發展方向和重點工作任務,為了推動律師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各地主管部門下了不少功夫。
規範指引
這些工作中的一大主要內容就是釋出規範化建設指引,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透過釋出指引的方式給律所提供規範化建設的參考。
很多地方都發布過這樣的指引,比如蘇州律協、北京朝陽律協去年釋出的兩項指引,為律師事務所的規範化運營提供了參考方向和標準。
規範化是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很多地方都曾做過類似的工作且經歷了較長的時間跨度。
江西省司法廳2009年就曾印發《江西省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標準指導性意見》,2017 年,河南省律師協會出臺了《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操作指引》,黑龍江律協也在2018 年釋出了《黑龍江省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指引》。
近幾年,還有不少地方結合律師行業發展的新形勢陸續釋出類似的規範化建設指引。2020 年,江蘇省司法廳釋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型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2022 年,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師協會印發了《深圳市福田區律師事務所合規管理指引(試行)》,重慶也出臺了《合夥制律師事務所高質量發展建設指引》。2023 年,《鄭州市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操作指引》也應運而生。
這些指引有的一般有數十條,涵蓋律師事務所的設立、黨的建設、管理機構及基本制度、人事管理、業務管理、業務收費及財務管理等多個方面,為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提供了作出原則性規定。
2020年印發的《湖南省律師事務所規章制度指引》則在原則性規定基礎上提供了更加豐富的示範文字。《指引》涉及26項規章制度,總計6萬多字,涵蓋組織機構、業務管理、行政綜合、人力資源、維權懲戒、律師公益、財務資產、文化宣傳等多個方面,為促進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依法依規誠信執業提供直觀、具體、操作性強的指導意見。
廣州也曾在2022年印發《廣州市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示範文字》,提供業務檔案管理、利益衝突審查、收結案等制度示範文字
專項行動
相較於倡議、參考、指導色彩較重的規範指引檔案,各地開展的規範化專項活動就更具備一些“嚴起來”“硬起來”的行政色彩。
例如,《湖南省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全省律所到2025年底達到合格標準,部分律所達到示範標準。這就像是一場 “考試”,所有的律所都要參加。
除了湖南,多地都曾開展過類似工作。
比如廣州開展建立規範管理示範單位工作,評選“廣州市律師事務所規範管理示範單位”;江蘇、浙江出臺檔案,開展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用三年的時間提升律所規範化水平。安徽將“兩擁一做”主題教育和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工作相結合;廣西、甘肅開展全省(區)律所規範化建設專項活動……
這些行動的表現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是透過建立示範、行業評比,有的是進行專項建設,有的與主題教育結合,透過檢查督導壓實規範化建設。
但這些工作的方式大同小異,主要透過制定一套詳細的評分標準明確規範化建設要求,以此來衡量律所的各項工作。綜合評估的內容從事務所的組織結構、管理制度覆蓋到律師執業質量、客戶服務等多方面。
明確標準後,相關方面再透過自查自糾和核查督查深入摸排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律所按照評分標準開展規範化建設工作,逐項整改,最終考核驗收。
這種推動律所規範化建設的方式,就像給律所做一次全面的 “體檢”,然後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 “治療”。 
這種專項的律所規範化建設活動由行政力量主導,規格高、規模大,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力量進行協同推進,在全行業範圍內營造出了濃厚的規範化建設氛圍,推動律所完善管理制度。
以江蘇省為例,其制定印發的《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涉及全省所有律師事務所,從2024年的“問題排查”年,到2025年的“整改提升”年,再到2026年的“鞏固深化”年,整個行動貫穿三年時間,涵蓋了律所的各個方面。在活動過程中,不僅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參與,還有律師協會等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動,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推進格局
結語
從江蘇的三年行動方案,再到蘇州、北京朝陽的管理指引,律所規範化建設去年彷彿進入了一個熱鬧非凡的時期。
若梳理各地歷年釋出的規章指引、組織的檢查評比等活動就會發現,律所規範化建設始終是各地長期關注的重點,去年僅是這一長期程序中的普通一年。
規範化建設對於律所而言,不僅是內部管理的一次全面梳理,更是對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一次有力推動。它能夠有效防範風險,提升服務質量,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這些舉措的實施,使得律所的管理水平得到了顯著提升,執業質量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律所規範化建設是一項需常抓不懈的系統工程,仍需各方共同努力不斷推動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規範化水平。
本文作者
劉元坤
智合研究院高階研究員,關注律師行業政策與律師在法治建設中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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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吳夢奇Scott


編輯 / 顧文倩Aro

分類 /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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