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首次公開募股(IPO)過程中,盡調是確保企業符合法律法規、投資者期望以及交易所要求的重要環節。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狀況直接影響企業的估值、市場競爭力以及法律合規性,因此成為盡調的關鍵內容之一。如果企業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在上市階段被宣告無效或捲入侵權糾紛,可能導致上市程序被終止。例如,在維賽新材料科技的IPO過程中,天晟新材料對其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和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後維賽主動撤回IPO申請。
與一般的法律盡調相比,智慧財產權盡調有其鮮明的個性。
一是盡調手段上,一般需用到專業的智慧財產權資訊檢索資料庫,需要有豐富檢索經驗的專業人士進行檢索,並依賴於檢索資訊來給出盡調意見。
二是盡調內容的確定上,每個盡調均不盡相同,需要具體分析。例如,是否需要對企業專利的穩定性進行分析以及具體的分析範圍,是否需要對企業的主要產品進行自由實施(FTO)分析以及具體的分析範圍。這需要盡調律師在明晰盡調背景、盡調目的以及擬出具盡調意見範圍的基礎上,結合對被盡調企業智慧財產權情況的一定了解,和相關方溝通確定。盡調方案在現實中往往還受到盡調經費的限制。
以上工作對盡調律師的專業性有很高要求,故現實中往往需要專利律師進行盡調,有時還輔之以專利檢索人員。盡調意見實際上是專家意見,不同人出具的盡調意見有時差別較大,就像去醫院檢查,不同醫生制定的檢查方案和檢查得出的結果,可能存在較大差別。
IPO盡調中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型別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這些智慧財產權往往集中體現了企業的技術優勢、品牌價值和內容創作的能力。具體而言,智慧財產權調查的範圍主要圍繞企業所擁有或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展開,涵蓋權屬情況、法律效力、許可和質押情況,以及潛在的法律風險。
權屬情況。權屬情況是IPO調查過程中的重點。監管機構會特別關注企業是否擁有清晰、無爭議的權屬,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未來盈利能力。
權屬情況調查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1)權利人是否僅為目標公司,是否有多個共有權利人;(2)權利的獲得方式是原始取得還是受讓取得;以及(3)調查是否存在權屬風險。
智慧財產權權屬風險主要體現在專利權屬風險上,例如職務發明問題、合作研發中的權屬問題以及員工流動引發的專利權糾紛。例如,敏芯微電子技術(“敏芯公司”)就證監會的問詢回應歌爾泰克科技(“歌爾公司”)對其提起的專利權屬訴訟情況。該訴訟中歌爾公司主張敏芯公司的某項發明人為梅嘉欣的發明專利,是梅嘉欣從歌爾公司離職後一年內申請的,且內容與梅嘉欣在歌爾公司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相關,應歸屬於歌爾公司。最終歌爾公司的主張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援。
許可與質押情況。盡調過程中還會調查企業是否將智慧財產權用於許可或質押,原因是這些資訊直接影響企業對智慧財產權的控制力以及未來的收益能力。調查許可情況時會審查許可協議,確認被許可方、許可範圍、期限及許可費是否符合企業披露的資訊。這往往需要有經驗的智慧財產權律師予以審查。
權利效力及穩定性。在IPO盡調中,由於專利權的特殊性,常常需要對重要專利權進行穩定性分析,這與常規法律盡調明顯不一樣。
侵權訴訟情況。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侵權訴訟或爭議是IPO盡調中必須審查的重要內容,侵權訴訟的審查能夠幫助投資者更全面地瞭解企業在智慧財產權管理中的實際狀況,同時為企業提前識別和應對風險提供依據。
質量情況。這是智慧財產權盡調的一個特點,需要適當進行。智慧財產權質量情況盡調內容主要包括:(1)專利質量;以及(2)專利和產品、技術的一致性。前者主要關心專利權保護範圍是否能夠有效涵蓋發明的內容,是否容易被他人規避,侵權訴訟中是否易於舉證。後者主要關心企業產品、技術是否能夠受到專利權的有效保護。現實中,從經費預算和必要性出發,往往只關注重要專利的質量,以及主要產品、技術與專利的一致性。
作者 | 國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漢國、律師喬傳林
本文刊載於《商法》2024年12月/2025年1月雙月刊,原標題為“IPO盡調中的智慧財產權調查要點”。如欲閱讀電子版,歡迎瀏覽《商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