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劉曉博
來源:劉曉博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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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二條中提到的“財產轉讓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八項的規定,包括轉讓有價證券(如股票)、股權等取得的所得。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申報納稅。
CRS的中文名稱是“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是由世界經濟合作組織(ECO)發起的。目的是成員國互通訊息,加強對本國國民的稅收徵管。
比如中國和英國都加入了該組織,如果一名中國富豪把一大筆錢轉入到英國投資,英國就會把相關資訊提供給中國;中國也會把英國公民在中國的財產、投資狀況反饋給英國,以便徵稅。
3、交換的資訊包括: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有現金的基金或者保險合同、年金合約等。
在CRS的穿透下,你完全透明。能逃出“天眼”監控的,只有實物黃金、加密貨幣等極少數資產。
目前,已經有119個國家(地區)加入了CRS,包括中國內地、中國香港、中國澳門。
沒有參加的、中國人比較熟悉有:美國、朝鮮、越南、菲律賓、柬埔寨、孟加拉國、寮國、伊朗、古巴等,以及中國臺灣。
第二,最近幾年處於經濟下行期,稅收增長緩慢、甚至下滑,還伴隨著資金外流。國家反避稅、對資本外流的管控在加強。
今年1到5月,全國稅收收入79156億元,同比下降1.6%。在這種情況下,對公民海外收入稅收徵管加強,在情理之中。
但你有沒有注意到:
在A股市投資,或者透過深交所、上交所走港股通渠道投資港股,獲得的炒股收益(不包含紅利),是免稅的。但如果你自己到香港開戶,炒港股獲得的差價收益,是要交稅的。炒美股的差價收益,也需要交稅。
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
原因很簡單:國家不鼓勵你把錢轉出去,投資海外市場。要把錢留在內地市場,避免A股失血。
所以,讓投資港美股的人交稅、追溯性“補稅”,對A股來說是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