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Taola | 排版 Kate | 校對 Az
近日《紐約時報》爆料,英偉達CEO黃仁勳(Jensen Huang)巧妙利用美國聯邦遺產稅和贈與稅的漏洞避稅,預計避稅高達80億美元,或可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大的避稅案例之一。
今年61歲的英偉達執行長黃仁勳是美國第10大富豪,身價達1270億美元。他的公司是全球第二大市值公司,生產為人工智慧提供動力的晶片。理論上講,如果他去世,遺產淨值的40%應繳稅。但黃仁勳透過一系列避稅措施,可將自己很大一部分財富免稅傳給後人。
資訊擷取自Nytimes.com
黃先生所採用的財富保護手段,已是超級富豪群體的普遍做法。像Meta、谷歌、禮來公司、萬事達、AMD等大公司的高層,早早就已將數十億美元資金轉移至複雜的金融工具中,以規避聯邦遺產稅。
1993年,黃仁勳和另外兩位工程師在加州聖何塞的一家餐廳構思出了英偉達的創立方案。最初,英偉達專注於3D圖形處理晶片,但進入2000年代後,公司的業務逐漸擴充套件,開始為特斯拉等電動汽車製造半導體。
英偉達的股價表現一直非常亮眼,自2022年以來飆升了800%以上。
圖源:Nytimes.com
2012年,黃先生開始考慮避稅這件事情。從他的證券披露檔案可以看到,他設立了一個名為“不可撤銷信託”的金融工具,將584,000股英偉達股票轉入信託。儘管當時這些股票的市值僅為700萬美元,但這一舉措最終幫助他們節省了數十億美元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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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利用的是20多年前的一項先例,受國稅局認可,被稅務人員親切地稱為“I Dig It”。這一方法的妙處是不僅可以規避遺產稅,還能大幅規避聯邦贈與稅。
某位富豪將1000萬美元放入一個信託供子女使用,除非他已經達到了2700萬美元的贈與稅豁免標準,則否他不必為這筆錢繳納贈與稅。
隨後,他利用信託中的1000萬美元以及貸款,購買價值1億美元的股票。根據國稅局1995年的裁決,這些股票無需繳納遺產稅。股票價值飆升後,信託本應該繳納資本利得稅,但根據國稅局的另外一項裁定,富豪可以代表信託繳納稅款,而無需動用信託中給孩子的錢。
前底特律Pistons球隊老闆比爾·戴維森就是“I Dig It”策略的受益者
黃先生當時將700萬美元的股票轉入信託,如今這些股票的市值已超過30億美元。如果直接將這些股票傳給繼承人,將會產生超過10億美元的遺產稅。但採用“I Dig It”策略,稅單最終可能僅為幾十萬美元。
黃仁勳夫婦很快採取了另一個重要步驟:2016年,黃仁勳夫婦使用了被稱為“授予人保留年金信託”(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簡稱GRAT)的金融工具。 這一策略是多年以前沃爾瑪創始人之一的前妻為避免遺產稅而提出的。
某一富豪將100萬美元的股票放入GRAT信託,年限為5年,信託每年支付給他22萬美元,股票年增長8%。
5年後,富豪從信託裡獲得110萬美元,但因為股票的增長,信託裡累計約146.9萬美元。那麼146.9-110=36.9萬美元的盈利轉給子女,是無需繳納贈與稅的。
意識到這一點的富豪們,例如高盛執行長、賭場大亨謝爾頓·阿德爾森、石油投資者哈羅德·哈姆等等,都採用了GRAT信託的方式避稅。
當年黃仁勳夫婦將超過300萬股英偉達股票轉入了四個GRAT信託中,股票總值約為1億美元。如果這些股票的價值上漲,增值部分將免稅,並最終成為他兩位子女的財富。
現在,股票的價值已經飆升至超過150億美元。根據證券檔案資料公司Equilar為《紐約時報》提供的資料,黃家將避免大約60億美元的遺產稅。
第三個策略就是慈善基金,黃仁勳將價值約3.3億美元的英偉達股票捐贈給了“Jen Hsun & Lori Huang基金會”。這種捐贈可以享受稅收減免,減少了黃仁勳夫婦在捐贈年份的所得稅賬單。
按照規定,基金會每年需要向慈善機構捐贈至少5%的總資產,但基金會可以透過一個名為“捐贈人建議基金”的專案捐款來滿足這一要求。例如可以捐贈朋友經營的企業、為子女的大學捐贈命名大樓等等。
當捐贈人去世後,這個基金會的控制權可以無稅轉交給他的繼承人。
今年年初的時候,貝佐斯離開了工作近30年的西雅圖,舉家搬遷至邁阿密,但這一搬家就為他省下了大約10億美元。
2022年的時候,華盛頓州宣佈,將對出售的股票、債券和其他高階資產徵收7%的資本利得稅。這對於想要出售股票的貝佐斯而言無疑是一筆巨大的支出。於是,他選擇搬到了佛羅里達州,因為佛州不僅不徵收州所得稅,也不徵收資本利得稅。
搬到佛州之後,貝佐斯立刻賣掉了價值約136億美元的亞馬遜股票。根據《福布斯》的計算,如果他仍在華盛頓州,那就要繳納9.54 億美元的州資本利得稅。
Ref參考文獻:
https://www.nytimes.com/2024/12/05/business/nvidia-jensen-huang-estate-tax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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