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 智合研究院
不好意思,你沒有價效比
沒正式獨立之前,許軒翔有想過找案源會很難,但沒想到能這麼難——畢竟刷小紅書時,“怎麼找到合適的律師”就是他最常刷到的話題之一。
找親戚朋友這些事前說好要給他委託的潛在客戶吧,結果真要掏錢了反而一個個顧而言他;和之前服務過的企業談合作吧,對方一聽他已經獨立,疊加上面相太顯小“不靠譜”的debuff,價位壓得一個比一個低;花錢投網推和轉介平臺吧,各種前人經驗也顯示這不是一知半解者能夠隨便蹚的渾水。
最低谷時,許軒翔考慮過要不要去醫院“掃樓”或看守所“刷臉熟”,在找過一圈攻略後作罷:“如果當時真下了狠心,你可能就要在有些公號的掃樓律師專訪裡看到我的名字了。”
後來是授薪時的師父救了命。某次所裡碰面,師父見到形容枯槁的許軒翔,“嚇了一跳”,以為他家裡出了什麼事,明白原委後跟他說自己剛接了個常法單位,可以先轉給他做著,救救急。
許軒翔感激之餘不禁感慨:“算是對內卷有了更直觀的感受,價效比可比專業重要多了。”許軒翔的師父此前從某國企法務轉業而來,多年工作積累了不少案源人脈。而轉給許軒翔的這個常法單位是文化傳媒領域,理論上和本科主修傳媒法且思維更年輕化的許軒翔更專業對口,但換律師時卻只是單純聽人介紹,找了名氣更大的他師父。
更令他“驚訝”的其實是師父說的:“現在和我剛執業那會的環境差別太大了,那會是律師太少企業根本不知道怎麼找律師,這會是律師太多企業不知道該怎麼選律師。”
這涉及到許多企業和律所之間客觀存在的單向乃至是雙向的資訊差,法務不知道怎麼選到合適的律師,律師缺乏合適的手段快速取信於法務。知乎答主“飯後閒扯”對此有過分析——他在企業做過公司常務副總,兼管法務部門,後來也轉行做律師。在他看來,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企)在一定階段發現問題後即便知道要尋求幫助,也往往出於經驗的欠缺和法律知識的不足,不知道要找別人做什麼、怎麼找到合適的人,或是很難找到符合需求的人。



符合企業需要和期待、具備商業思維和管理思維的律師本就是少數派,資訊不對稱下企業又更加容易覺得律師不符合自身期望而導致付費意願低,多種因素疊加,選律師的問題就會愈發凸顯。“當前主要矛盾,在於企業對經驗和專業日益增長的需求與法務或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水平不相適應的矛盾。”
矛盾客觀存在,缺乏經驗的新律師又在快速湧入行業,挑花了眼的法務自然得找出一個相對穩定的衡量標尺——“價效比”因此被越來越多地強調。除了少部分真正擁有“護城河”的律師,除了少部分真正有高階、複雜、疑難事務的企業,在絕大多數場景下,按價效比選人雖然期望不了未來臨危能救急,卻至少保證了當下預算不超支。
飽和時代,篩選比獲取難
律師找案源難,有時候可能還能解釋為“資源壟斷”。但法務找律師難,更主要的原因可能還是在於那個老掉牙的話題——資訊差。
在某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務楊小姐看來,與其說選律師考驗眼光,不如說更依賴人脈——尤其是法總的人脈。楊小姐的老領導是個行事雷厲風行、喜歡親力親為的人,公司需要外部律師時基本是靠著自己的個人資源三兩下搞定,留給楊小姐的主要是對接和審查的活計。
去年公司經歷一些人事波折之後,老領導換成了風格大相徑庭的新法總,篩選律師的活也順理成章地落在了“更熟悉公司情況的”楊小姐身上。有些老問題她還能靠著此前建聯的律師撐一下,但更多新加進來的法律問題還得她一遍遍篩著名單,看看哪些律師/律所更對口。
迫於壓力,楊小姐開始主動了解起律師這個行業——畢業前她因為學長學姐們天天在群裡抱怨律所卷生卷死而果斷放棄了做律師,不多的瞭解停留在和“紅圈所”相關的各種瓜,未曾想到,未來有一天還是得支付“逃課”的代價。
起初她聽同學支了招,寄希望於她眼中最有權威性的律師協會,打算找找比如律協評選的優秀律所、在律協專委會有任職的律師。但現實很快告訴她此路不通:同學在一線城市,律協官網建設得相對更好,資訊查詢也很方便,她所在的城市卻不一樣,律協裡的資訊查詢功能僅向律師開放,沒法滿足她的需要。
後來她又發揮個人特長,嘗試在小紅書裡海淘律師。沒想到的是,各種刷屏的法律服務中介讓“海況”較前些年變複雜了許多,之前關注的吃瓜號、八卦號到這種關頭又派不上用場。迫不得已,最後楊小姐撿起來很久沒用過的學院群,加了不少學長學姐學弟學妹,靠其中部分人脈將日常需要的律師庫組了個大差不差。
為了更有針對性,楊小姐也從同行手裡拿到過一些大廠內部做的法律服務調研報告。“但老實說,這些報告要麼太宏觀、太行業,要麼和大廠自身情況綁的太死,雖然資訊量挺大,但感覺幫助比較有限。”


後來,楊小姐和新領導熟稔起來,後者才和她交流過一些心得。“和律師這種專業崗相比,法務工作其實更偏向企業管理崗,會逼著法務去學會收集資訊、瞭解企業,然後針對性地篩選律師、積累人脈,進而組建自己的關係網。很多人做一段時間法務之後轉型律師,就是因為在法務期間做好了案源方面的原始積累。”新領導此前也考慮過轉型律師,後來因為家庭等原因作罷。
新領導認為,和法務轉型來的律師溝通要更“省事”,只是相對來說可遇不可求。“一是能夠且願意站在兩方視角來為你思考問題的律師不多,二是有這方面優勢的律師往往自己業務都做不過來了,服務需求已經溢位。”
楊小姐自己則覺得,新領導說的還是閱歷和經驗問題:從業越久、接觸的律師越多,自然就越知道該挑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事。“經驗是最難傳遞的,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等以後AI發展到一定程度,可能能解決這個找律師、選律師的問題吧!”她開玩笑道。
錢伯斯很好,但終歸太少
當然,選律師也不是隻有經驗沒有通解:沒想好找什麼律師時,無腦衝國內最廣為人知的國際評級機構——錢伯斯的上榜者,是最常見的情形。
在法務崗呆了9年後,趙梓澤對律師的篩選法則幾近“返璞歸真”,平時基本只在需要服務時刷刷錢伯斯官網,看看最新的放榜情況,然後建聯對應專業領域的律師,最後敲定其中最有價效比的那位。
“平心而論,錢伯斯雖然沒法保證你選到最合適的那些律師,但對大部分上一定規模的企業來說,應該算是最安全的選擇。”趙梓澤表示,“打個不那麼恰當的比方的話,錢伯斯就像手機裡的蘋果或是智慧家電裡的小米,他們不一定各方面指標都做到最好,但選他們一般不會出錯。”
錢伯斯的成功帶動了一批同類型評級機構的崛起,而評級機構的崛起又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像趙梓澤這類從業者的律師選擇手段——簡化了資訊獲取途徑,提供了一個兩方均能大體接受的衡量標準。
今天,評級機構們已經將範圍從一線城市擴大到了各個區域市場,也細分出了不同賽道以適應不同需求:比如相對綜合、通用的錢伯斯、ALB、Legal 500,聚焦實戰能力的LegalOne,聚焦金融與資本市場的IFLR 1000,聚焦爭議解決的Benchmark,聚焦智慧財產權的IP Stars,等等。除了法務靠評級榜單篩律師,一些國企、民企也已經在公開的法律服務招標中給上榜律所加分。

十年前,榜單還是個相當新奇的事物,十年後,各類或大或小、或主觀或客觀的榜單排名早已遍地開花——一開始律師們可能只是看個樂子,但時過境遷,法務們研究和比對分析各種榜單並作為選律師參考已是趨勢。問題在於,“錢伯斯們”還是太少。即便是擴容擴張後的評級機構們,對資訊差的消除範圍也只覆蓋到了一部分企業和更小一部分律所,簡明、精準、可信的資訊獲取需求仍長期客觀存在。
年初智合發布《中國律所榜單指數報告》後,趙梓澤也聯絡工作人員獲取了一份,用以輔助進行合作律師的篩選,順便了解下整個市場的最新發展態勢。“一兩年的位次變化裡看不出什麼大動向,但側面觀察下行業裡的新老玩家情況也是有幫助的。想要價效比,就得爭取拿到儘可能多的資訊。”
他把這份報告連通錢伯斯的發榜結果等資訊整理後,交了一份給集團法總。後者則傳給幾個新來的經驗尚淺的法務,讓他們平日裡多多參考、交叉核驗。
“重點是輔助,就和看上榜情況一樣。”趙梓澤補充道,“我們當然希望能有個簡便的辦法評估誰最適合解決某個具體需求,AI時代最不缺的就是資訊,像DeepSeek幾十秒就能給你找一堆資料寫好幾個方案,但即便這樣,最後也還得你自己篩選後決定用什麼資訊、選哪個方案。錢伯斯之所以受認可,主要還是因為它篩得還不錯。”
但錢伯斯終歸只有一個,能獲得企業廣泛認可、作為評判準繩的評級機構也不過上述寥寥數家。隨著每年數萬新律師的湧入,律師和法務之間的資訊差和選擇矛盾仍會是個長期問題。“站在法務角度,我傾向認為那些綜合能力過硬,然後也有價效比的律師,會在這場拉鋸戰裡勝出。”趙梓澤表示,“前提是,我能‘看到’這些人的優秀。”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人物均採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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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吳夢奇Scott
編輯 / 顧文倩Aro
分類 / 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