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收購存量房業務機會梳理

收購存量房,保障房
自5月17日以來,中央多次召開會議要求各地推進存量房源、土地收購,盤活存量的同時籌建保障性住房,多地已發文推進執行。目前各地實踐以收購存量房為主,本文梳理主要模式,並結合各地保障房潛在需求和籌建目標、住宅租金收益率、區域樓市庫存情況,分析相關業務機會。
在業務模式方面,以存量房狀態劃分,收購存量房可分為兩類:
一是面向二手房的“收舊換新”。其主要由各地涉房國企開展,旨在針對性去化其自身或區域涉房國企新房庫存,以“差額置換”為基本原則,收購舊房總價通常限定為購置新房總價的60%-80%,存在覆蓋區域及收購體量較小、舊房和換新房源限制嚴格等特徵。
二是收購存量新房(即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根據央行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相關要求,縣級以上城市地方政府可選定不超過2家非融資平臺類地方國企作為收購主體,金融機構向地方國企發放貸款後,可按貸款本金的60%向央行申請再貸款。從歷史租賃貸款支援計劃(現已併入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管理)及近期各地政府披露的案例來看,存在以下特徵:(1)收購物業狀態需為已建成未出售(即現房),收購單位以整幢、整單元為主;(2)收購的物業型別未明確限定為住宅,或可拓展至商辦公寓;(3)單套面積高於保障性租賃住房面積上限(70平米),多數在120平方米以下;(4)收購價格基準存在差異,包括評估價、成本價、市場價,主要是為了平衡房企存量貸款償還和專案未來收益,通常而言需要為市場價的6-7折,部分住宅租金收益率較高的區域收購價格有提升空間。
在業務機會方面,目前各地保障性住房籌建計劃以配租型為主、配售型為輔,考慮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往往為同區域市場價的5折左右,收購存量房更適合用於供應配租型保障房,而配售型保障房則更適合透過劃撥用地或者閒置土地回收予以籌建。我們選取了24個數據可得的重點一、二線城市,從各地保障房潛在需求(租賃非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戶佔比)、收益水平(區域住宅租金收益率)、2024年保障房規劃籌建目標三個維度,結合商品住宅出清週期指標對上述城市進行篩選。從結果來看,上海、北京、廣州、深圳、杭州、蘇州、合肥、武漢、成都9城保障房規劃籌建規模較高,相關業務落地機率更大;南京、寧波、福州、長沙、西安、貴陽、昆明亦存在一定業務機會。
同時,我們對上述9城城市內部各片區相關資料進行了進一步梳理,其中,庫存壓力高並且保障房潛在需求大的片區,更可能優先落地相關業務,比如北京的豐臺、通州、大興、順義4區,廣州的增城、番禺、花都、南沙、白雲、黃埔、天河7區,深圳的龍崗、龍華2區,蘇州的虎丘(高新區)、相城、吳中、吳江4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成都金牛區,杭州臨安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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