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由婦女提出、在婦女群體竭力推動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正式實施,距今已有五年整。為促進實現反家暴法的立法宗旨、反映法律實施之後各方面的進展、呈現現實中特別是受家暴影響者的需求,為平婦女權益機構從2017年開始,連續釋出反家暴法實施情況的系列監測報告。今年的監測報告在3月1日開始釋出(報告全文下載請見文末),第一篇為五週年監測報告之媒體資訊專題篇。
反家暴資訊數量降中微升
三分之二由婦女機構釋出
從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新聞網站、各責任機構官方網站、公益機構的網站資訊平臺共釋出反家暴資訊8554條。
從整體趨勢變化看,五年來反家暴相關資訊釋出量第一年最多,達3227條,第二、三年大幅度減少,第四年是低谷,僅有不足900條,第五年回升到了接近第三年的數量。其中跟往年一樣,新聞媒體釋出的反家暴資訊,在四類媒體中數量最多。

五個年度反家暴資訊釋出總量及趨勢

各類機構釋出反家暴資訊佔比情況
監測範圍內的公益機構/公益媒體平臺數量最少,甚至逐年遞減,由最初的8家,減少至5家,但是他們釋出資訊卻數量很多,而且在每年反家暴資訊總量佔比逐漸增大。監測範圍內的公益組織的微博或其網站,數量最多時為8家。其中新媒體女性、橙雨傘公益、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中心從2016年3月開始直至2021年2月不間斷統計,源眾反家暴中心、眾澤律師事務所從2017年1月開始統計。反家暴公益科普小組因賬號不再活躍從2018年開始不再監測,反家暴微博賬號2018年登出、女權之聲微博2019年3月9日被“炸號”無法再發資訊。持續監測資料的5個賬號,基本都由其實體的公益機構運營。
從各省、市、自治區婦聯網站釋出的反家暴資訊量,可以看到一幅非常不平衡的地圖。最多的湖南省婦聯釋出的資訊與釋出最少的省份西藏自治區相比,兩者相差了上百倍。釋出資訊總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湖南省(322條)、四川(105條)、重慶(102條)。五年間釋出數量最少的三個省份分別是西藏(4條)、河北(12條)河南(18條)。

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婦聯反家暴資訊釋出數量分佈
資訊型別分佈很不均衡
影響人群主要為婚育階段女性
本報告將反家暴新聞或資訊的內容分成了6類,反家暴宣傳教育、反家暴培訓或能力建設、反家暴介入服務、反家暴政策建議、家暴相關的領導講話或報告、反家暴專題研討。
數量上看,新聞網站的宣傳性內容最多(2333條),所佔比例超過新聞媒體報道的反家暴資訊總量的70%;其次新聞網站報道的反家暴資訊是反家暴的介入和服務(685條),佔新聞網站所釋出的反家暴資訊的約21%。而佔第三位的反家暴能力建設或培訓只有156條(約佔5%),而反家暴政策建議、反家暴專項報告、會議等方面的報道非常少。
各類媒體的反家暴資訊的型別分佈,也很不均衡。宣教性內容遠高於其它內容。

五年間新聞網站反家暴發布資訊中各項內容分佈情況
在525個監測到的家暴個案中,受害者85%為女性,15%為男性,有1例其他性別(間性人)。從受害者年齡的分佈上,未成年受害者佔比22%,成年人佔比78%。結合受害者的年齡和性別來看,在男性個案中未成年和老年男性遭遇家庭暴力較多,而女性個案中則是18-60歲之間遭受家庭暴力的更多,即婚育階段的女性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
在家暴案件中受害者與施暴者是法定夫妻關係或同居關係的佔55%,受暴者與施暴者是親子關係或其它近親屬關係的佔29%。戀愛暴力或離婚、分居後的暴力佔16%。而在監測到的案例中缺少性取向和性別表達誘發的家庭暴力。由此可見的一個困境是——一方面是女性和性別少數群體反抗家庭暴力的動力,另一方面是國家職能部門介入的乏力。而這些內容在主流新聞媒體上完全無法看到,被“符號滅絕”,也很難進入大眾和決策者視野。此外,為平歷年的監測報告都發現:重病人、殘障人士、孕產婦等應特殊保護的極弱勢群體在個案報道中不多見。此種狀況持續未能改善。
熱門個案引發關注
媒體仍應注意職業操守和倫理道德
根據5年來的監測,新聞媒體和網路平臺上關注度最高的家庭暴力事件大致可以概括為三類:
第一類是名人效應,如影視明星蔣勁夫毆打女友、美妝博主宇芽披露男友家暴自己和前任、短跑名將張培萌被爆毆打妻子等;第二類是發生重大傷亡,如2020年發生的杭州來女士被丈夫殺害分屍案、四川安嶽殺妻案和父母殘酷虐待子女的遼寧撫順親生母親虐待6歲女兒致其二級重傷案件;第三類是公共場合發案立即成為輿情事件,如廣東一女子因離婚被丈夫在民政局門前毆打,雲南一女子與丈夫去離婚的路上被丈夫摔到橋下受重傷等案件。其中,四川的短影片博主拉姆直播自己在廚房做飯時,前夫衝進來毆打她並點燃汽油,最後拉姆燒傷不治身亡,這起案件得到了線上線下的強烈關注,併產生“拉姆法案”的公眾呼籲。

這類家暴事件固然極大地引發了社會大眾和有關部門對相關個案和家庭暴力現象的關注,但是也容易強化某些誤區,如只有肢體暴力、產生嚴重傷害的情況才屬於家庭暴力,精神虐待、經濟控制和剝削等更隱秘更不容易看見的家庭暴力表現沒有得到足夠的討論和重視。乃至出現了一些輿論認為產生嚴重後果的家庭暴力案件應當以更“重”的刑事犯罪名稱進行報道,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家庭暴力”罪名聽起來比較“輕”,有為施暴者“洗白”的嫌疑。此類言論是對《反家暴法》的錯誤理解,反家暴法與刑法並不衝突,也不會減輕施暴者的罪行。
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隨著《反家暴法》的宣傳日漸深入人心,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於家庭暴力有了更多認識,父母以暴力形式管教孩子這類新聞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並且隨著社交媒體、通訊工具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家庭暴力案件被曝光在大眾的視線裡,並促成了有關部門的介入和處理。如《人民日報》2020年11月報道的《江蘇“虎爸”將暴打兒子影片發家長群 警方:已批評教育》一文,毆打孩子的父親將影片傳送到家長群,引起其他家長的關注,很快學校、當地居委會和街道工作人員、警察介入,對該男子進行了教育。
遺憾的是,很多案件只是短暫的引發社會輿論的討論,很快就在新生資訊的汪洋大海中銷聲匿跡,
一些引發高度關注的家暴個案,沒有後續處理的報道
。張培萌毆妻以及搶奪孩子案件,沒有下文也難以再引起關注。當事人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支援和服務,施害者是否處理、承擔了責任,其他負有反家暴責任的機構和個人是否承擔了相應的責任,並亡羊補牢、防範未然,公眾都不再知曉。
報道家庭暴力案件,尤其涉及重大刑事責任的案件媒體應該嚴格遵守職業操守和倫理道德,如報道中寫出不必要的受害者隱私資訊和大量刊登受害者輕碼照片,一些電視臺的社會類問題調解欄目中在面對家暴受害者的時候,一味勸受害者忍讓,以家庭和孩子為重,要求受害者原諒等。

吉林衛視調解欄目引發爭議的一期節目內容
綜上所述,五年來,四大類資訊釋出主體在反家暴資訊的釋出量上持續呈下降趨勢,但第五年度略有上升。在被報道的家暴案件中,城市地區發生的案件遠遠超過農村地區,大量的農村地區家暴事件未能得到關注。在受害者中佔絕大多數的女性年齡集中在婚育階段。
在500多個案例中,公安部門是第一主角,接近半數的案例中,施暴者均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處罰,其次是法院在家暴案件中也擔當起重要責任,特別是報道了人身保護令的核發。
媒體發揮了輿論監督的作用。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部分基層政府部門和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反家暴法仍有理解、落實不到位的地方,有推諉責任、執行不力的現象。新聞對反家暴資訊的報道上也仍有值得改進的地方。
鑑於此,報告發布方希望,各類媒體、大眾傳播的機構進一步重視性別平等和反家暴資訊的傳播,並提升報道質量,發揮預防家庭暴力的潛力;進一步增加反家暴服務資訊的釋出,讓受害者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維權的方式和渠道,特別是將反家暴宣傳和熱線號碼納入公益廣告範疇,鼓勵各類傳媒經常釋出。長遠來看,建議在新聞教育中、在對媒體工作者的入職培訓和崗位培訓中,納入性別平等理念和報道性別暴力的倫理和技能方面的內容。
報告全文下載請見以下連結:
連結: https://pan.baidu.com/s/1Tl5TSqNnYO4YUNb4f80JnA
提取碼: rum8
*2021年3月1日起,為平熱線啟用新名“AVON雅芳-為平婦女支援熱線”,熱線號碼:15117905157
編輯|李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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