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丈夫灌麵湯嗆死案今日開庭,家屬發聲:不要賠償,要他償命!

2025年2月19日,陝西渭南市白水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引發社會震動的案件:39歲女子吳某莉因長期遭受丈夫李某春家暴,最終被灌滾燙麵湯窒息身亡。

01
案件回顧
2024年9月4日凌晨,李某春酒後因感情糾紛與妻子吳某莉在自家麵館內發生爭執。
他使用鋼尺、皮帶、菜刀等工具對吳某莉實施毆打,隨後將溫度近70℃的麵湯澆灌至其面部,並將其拖入盛滿面湯的鍋中,導致吳某莉面部、背部等多處受傷。
經法醫鑑定,其死因為麵湯誤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案發前數小時,吳某莉的母親曾兩次接到李某春的電話,第一次稱“要離婚”,第二次則告知“你女兒快不行了”。
待吳母趕到現場時,女兒已無生命體徵,現場血跡與麵湯混雜,慘不忍睹。
吳某莉與李某春結婚20年,育有一女一子。兩人早年生活困頓,共同經營麵館後經濟逐漸改善,但家庭暴力始終如影隨形
據親屬及幫工回憶,李某春曾因擀麵皮厚薄問題當眾用擀麵杖毆打妻子,甚至多次因瑣事施暴,但吳某莉性格隱忍,從未向孃家人求助。
案發前一個月,夫妻矛盾曾因親友調解短暫緩和,但最終未能阻止悲劇。
02
從家暴到故意殺人?
李某春的行為涉及從“虐待”到“故意殺人”的轉化律師指出,若施暴者主觀上具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如明知灌麵湯可能導致死亡仍持續實施),則構成故意殺人罪;若因疏忽致人死亡,則可能被認定為過失犯罪。
本案中,李某春在妻子嗆咳後仍強行灌湯,檢方據此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強調其手段殘忍、情節惡劣。
吳某莉家屬拒絕諒解,要求判處李某春死刑立即執行,並質疑其“投案情節”的真實性。
根據《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死刑,但司法實踐中需綜合考量犯罪動機、手段及悔罪表現。
此案中,李某春長期家暴且致死後果嚴重,家屬訴求與公眾呼聲形成強烈共振。

03
社會反思
 案發前,麵館周邊商戶雖多次聽聞夫妻爭吵,卻視其為“正常矛盾”,未予干預。一名幫工曾目睹李某春毆打妻子,但因吳某莉沉默而選擇迴避。
這種對家暴的集體漠視,反映了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認知偏差與責任缺失。
我國《反家庭暴力法》雖規定了報警、人身保護令等救濟措施,但實踐中受害者常因取證困難、畏懼報復或經濟依賴而選擇隱忍。
吳某莉從未報警或就醫,導致家暴證據鏈斷裂,最終釀成悲劇。
如何終結家暴的惡性迴圈?
律師建議,家暴受害者需第一時間報警、留存傷情證據(如照片、診斷證明),並申請人身保護令。本案警示:隱忍只會助長施暴者的氣焰,及時求助是打破暴力迴圈的關鍵。
社群、親友及基層機構需建立主動干預機制。例如,設立家暴預警系統,培訓基層工作人員識別家暴訊號,併為受害者提供臨時庇護。
呼籲立法增設“家暴罪”,明確長期虐待的刑事責任;同時,推廣“強制報告制度”,要求醫療機構、學校等發現家暴痕跡時必須上報。
04
結語
吳某莉的死亡撕裂了兩個家庭,其子女淪為“事實孤兒”,而社會亦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此案不僅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審判,更應成為推動反家暴機制完善的契機。
唯有法律嚴懲、社會共治與個體覺醒相結合,才能終結“暴力隱秘的角落”,讓家庭真正成為安全的港灣。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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