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於2016年3月1日開始實施,距今已有四年有餘。近日,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釋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四週年監測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法律實施之後各方面的進展與問題,呈現出了現實中特別是受家暴影響者的需求。
本報告基於數千條資訊,截至2020年2月29日,覆蓋4年時間。從《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四年來,國家和地方的配套法規、措施已經有了一些進展,很多方面的執行可圈可點,但仍存在諸多嚴峻的挑戰。特別是從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開始實施到2019年12月31日,僅有報道的涉家暴命案就至少有942起,致死1214人,其中未成年人佔將近7%;能確知的至少致死女性920人,佔比76%,即平均每五天至少有三名婦女因家庭暴力致死。
這些生命的殞滅警示我們,應切實加快反家暴法的實施,而我們距離有效預防與干預家暴事件,還有相當多的功課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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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看到成就
反家暴力法實施四年來,根據公安部披露的資料,全國派出所共參與調處化解家庭矛盾糾紛825萬餘起,有效預防制止家庭暴力行為617萬餘起。
法院層面,以保護令的核發為例,全國而言總的數目是逐年增加的——2016年687份,2017年1469份,2018年1589份,2019年2004份。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
已經有山東、湖北、湖南、貴州人大通過了省級實施反家暴法的配套法規,陝西、內蒙古公佈了草案的徵求意見稿,西藏和寧夏兩個自治區,修訂了實施婦女權利保障法的辦法……這些地方法規,在家暴表現形式、保護範圍、處置措施上,各有特色地體現了對反家暴法的規定進一步具體化、操作化。

除此之外,各地還陸續出臺了200多個政策檔案,對反家暴法的具體制度,如強制報告、庇護和救助、告誡書、保護令、監護權臨時轉移等做了進一步的規定,推動了當地反家暴工作的開展。
輿論方面,雖然令人痛心的是關於家庭暴力話題的報道呈現出了逐年減少的趨勢,但出現了一批高質量有深度、有力度的媒體報道。反家暴法沒有明文列舉、但在實際中高發的如追求暴力或戀愛、同居結束後/離異後的暴力得到進一步重視,在所監測的案例中第四年佔比16%,比二週年提高了5個百分點。
民間公益力量體量小能量大,繼續在反家暴領域發揮突出作用。主要體現在政策法律推動、宣傳教育、提供能力建設培訓、開展直接服務等方面。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千千律師事務所、北京源眾、深圳鵬星等機構,先後動員多方經驗和智慧,為一些地方法規的公開徵求意見稿提出建議,為民法典各編草案的幾輪徵求意見稿提供反饋,併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供提案和議案的素材。
資訊釋出上,監測報告只收錄了有6-8家民間機構和群體的資訊,但這6-8家所釋出的資訊數量從第二年開始已經和五大新聞網站的總量相差無幾,超過婦聯絡統32家網站總和。近年來,民間力量又湧現了一個新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普通公眾成為了積極的旁觀者,在各地自發地向受害者提供支援,並聯結起來,協力提供志願服務。

自媒體的蓬勃發展,也讓一些從前鮮有人關注的問題(如戀愛中的精神控制)得到曝光,並活躍著越來越多的反家暴行動者,越來越成為當事人或積極旁觀者曝光施暴行為、向社會公開求助、開展公眾討論的重要平臺。比如公號“硝美麗”2018年8月18日設立以來,共釋出了16篇和家暴相關的推送;一些家暴個案透過自媒體的傳播,產生蝴蝶效因而得到重視和解決,包括美妝博主宇芽的影片。
第二步:正視不足
反家暴法實施四年間,從2016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在報告監測範圍內的新聞媒體網站、各相關單位官方網站、公益機構網站及微博共釋出反家暴資訊7401條。在這些網站的海量資訊中,7401已經是一個非常微小的數字,更值得注意的是資訊數量的逐年大幅下降。
反家暴法實施的第一個統計年度釋出資訊3227條,佔總數的44%;第四個統計年度資訊為815條,佔總數11%。新聞媒體和婦聯絡統網站的反家暴資訊數量在第二年斷崖式下跌,第三、四年繼續減少。在被報道的家暴事件中,發生地仍然主要以城市為主,佔總數84%;發生在農村的家庭暴力更少被看見,僅佔16%。

圖:四個年度反家暴資訊監測資料統計圖

圖:新聞媒體四年間反家暴資訊監測資料統計圖
公安機關處理家暴事件雖然總量有所增加,流程規範也逐步清晰,但主要挑戰已經從不介入轉為如何有效介入。從一些被曝光的惡性事件來看,警察的消極作為仍是釀成悲劇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9年6月7日,一位16歲初中女生楊瑞立長期被父親家暴最終致死。此前,這名女生曾給學校和相關部門寫下一封《求助信》,並和母親多次報警。這不僅反映出《反家暴法》中關於強制報告規定的落空,也是公安機關的嚴重失責。如果把生命的逝去僅僅作為一場家庭悲劇,所有的制度建設都將成為一紙空文。

楊瑞立的求助信,圖片來源自網路
有效介入家暴事件,不僅能更好地保障遭遇家暴的當事人的權益和安全,更可以減輕當值公安人員反覆出警的無謂負擔,乃至減少對警察和輔警的生命威脅。
最不如人意的是國家級責任機構——公安部網站上至今未能搜尋到一條反家暴資訊。反家暴資訊的質量也仍然存在不足,問題主要是將家庭暴力和一般的家庭矛盾混為一談,因而避重就輕,以家庭和諧的名義認識和調解處理家庭暴力;弱勢群體如性少數遭遇的家庭暴力仍然得不到主流媒體的關注。還有一些報道存在強化性別陳規、責備受害者的問題。一些社交媒體對事件公佈過多了細節,包括受害人的照片。
在這期間,也有一個非常特殊的狀況出現了:2019年12月底,新冠肺炎開始逐漸席捲全國,長時間的居家防疫造成了個體家庭與外界的隔絕,成為家庭暴力的高發風險因素。湖北監利和北京為平婦女支援熱線的統計表明,2020年1-2月,家暴求助量比往年同期增加了至少1-3倍。

這期間,廣西南寧、浙江金華等地的公安機關以及監察機關繼續有效干預家暴,珠海香洲、重慶巴南、深圳寶安等基層法院透過各種方式,包括遠端系統來審理保護令的申請。但也有地方以抗疫為藉口,推諉塞責家暴求助。
民間力量在抗疫期間持續發揮反家暴的推動作用,透過開展線上講座、線上求助、釋出手冊、志願者行動等方式,讓“抗疫情、反家暴”有機結合起來。在湖北的志願者發現以抗疫為壓倒性優先事項、封城和居家隔離的情況下,施暴者的氣焰得到助長,受暴者脫離危險處境和求助的努力格外艱難。於是她們和其他地方的志願者發起了“反家暴小疫苗”活動,在社交網路上邀請志願者自發地在網路和鄰里間發起反家暴倡導,短短幾天內就有兩千多人成為了反家暴的“小疫苗”(更多相關:“我自己把血擦掉去睡覺了” | 反家暴小疫苗的自述)。

第三步:建議與行動並行
鑑於上述現狀,特別是面對種種挑戰,《報告》對各個國家機構提出了政策建議,現摘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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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各級人大常委會,應持續開展執法調研和執法檢查,加快出臺反家暴地方配套法規,在已經出臺政策和措施的地方,人大和政協應該開展執法檢查和調研,促進落實,並研究新情況,發現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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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明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在反家暴多機構合作中的牽頭地位,協助地方形成能有效的多機構合作的工作模式。落實對五個特殊保護群體的具體保護措施,讓強制報告、臨時撤銷監護權等制度普惠應該覆蓋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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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管理部門和各類媒體:要重視開展性別平等、反對家庭暴力的宣傳,注重有關反家暴資訊的釋出,不斷提升資訊質量,發揮媒體在提升意識和預防方面的作用;運用不同媒介平臺、資訊報道和公益廣告等不同形式、不同語言和文字傳遞各機構的職責、受暴者的權利、各類反家暴服務資訊(包括熱線電話和庇護服務資訊),少數民族、聽力和視力障礙者也可以便捷地獲取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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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定指導性意見,以便於托幼機構和各級教育機構開展性別平等和預防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教育,以利於教職員工瞭解和遵循反家暴法關於強制報告的規定,以便及早發現和處理對兒童的家庭暴力設定強制報告的具體操作規範。將性別平等和反家暴內容納入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中,特別是師範院校、醫護院校、法律專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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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公眾對庇護和臨時生活救助的知曉度,便於當事人的申請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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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考慮到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是求助主體的現實,在系統內部加大對反家暴法的宣傳力度,官方網站上早日實現反家暴資訊零的突破。側重於提升110接警中心和一線警務工作者對家庭暴力的識別、防範和處置能力。鼓勵基層派出所對輕微家庭暴力積極使用告誡書,以規範執法,從而更好地保障遭遇家暴的當事人的權益和安全;在告誡書等處置辦法中,探索責令施害人參加反家暴法學習、矯治自己的認知和行為等內容,以落實反家暴法關於施害人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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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進一步重視資料和資訊釋出工作,重視對法官進行反家暴法的相關培訓。人身安全保護令方面,改變一些地方立案大廳對申請者的推諉和拒絕狀況,改變將調解和核發保護令對立起來的思路,提高保護令的核發率。
……
由於可以獲得的資訊的實在非常有限,我們仍然難以呈現出這部法律所帶來的或尚未帶來的改變,尤其是個體受家暴影響的實際處境無法透過有限的數字去感知和體會。在這份反家暴法實施四週年監測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具體數字有所變化,但距離反家暴法的立法目的還有遙遠的距離;我們看到事件中的主人公不盡相同,但相似的情節仍然年復一年的重複。
進展是令人鼓舞的,但也是理所應當的,而很多阻力和障礙尚未發生期待中的變化。我們相信,通過當事人的驅動、透過各責任方的回應,透過民間力量的促進,有意義的改變正在發生,這個過程中一點一滴的進步都值得被彰顯,微小或宏亮的呼籲都值得被聽見。

編輯| 李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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