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總理開啟亞太地區行程,來訪CBLJ《商法》辦公室 2025-05-13 20:25 商法CBLJ · 新聞動態 · (從左到右:BVI總理Natalio Wheatley、 《商法》出版人Kelley Fong) 近 日,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總理兼財政部長Natalio Wheatley率代表團開啟亞太地區訪問,行程包括香港、澳門、深圳和馬來西亞。他於2月17日訪問了Law.asia位於香港的辦公室。 在與Law.asia的獨家採訪中,Wheatley總理強調是次行程旨在重申BVI對亞太地區的堅定投入,並物色新的合作伙伴。“我們與亞洲的業務往來至關重要,”他說,“我們57%的業務來自亞洲,其中44%來自香港、澳門和中國內地。” BVI政府於2013-14年度在香港設立官方代表處,由前總理Lorna Smith擔任首任董事。該代表處於2024年12月舉辦了10週年慶典。 與此同時,Wheatley期待進一步深化BVI與深圳的關係。“尤其是在科技、人工智慧和電動汽車領域,這些正是深圳的強項,也與我們的發展利益高度契合,”他說。 2024年1月,英屬維爾京群島國際仲裁中心(BVI IAC)與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簽署協議,旨在加強兩地之間的國際仲裁合作。此外,BVI還於2014年與深圳前海簽署了友好合作備忘錄。 結束大中華區行程後,代表團將前往馬來西亞與當地官員會晤。Wheatley認為,馬來西亞是潛在增長的重要來源。“這是因為在納閩和馬來西亞企業中,BVI的持股比例高居第三,”他說。 我們將於近期釋出與Wheatley總理的採訪全文。 作者 | 程新 Kevin Cheng 新聞投稿| cblj@law.asia “新聞動態”欄目由《商法》編輯部獨立採編,不涉及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新聞線索,歡迎投遞至[email protected]。 往期精選 立體追責時代,上市公司如何應對資訊優勢濫用風險? 普通法視角下中國股東派生仲裁的困局 【商法視聽】案例分析:高齡金融投資者的適當性義務 建築施工企業債權在破產程式中的保護 長按掃碼關注我們 為了讓您第一時間獲取專業法律資源 請常點“在看” 並將“CBLJ 商法”設為星標 閱讀原文,檢視更多新聞動態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