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樣的成長路徑讓劉戀形成了頑固的討好型人格,她很難拒絕別人,基本不會說「不」,永遠反思自己,永遠覺得自己不夠好,深重的不配得感從她的青春期一直糾纏到三十多歲——已經做得很好了,還是不自信;即使錯的是別人,還是習慣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話筒遞到嘴邊了,還是不敢發出自己的聲音……
32歲那年,因為參加綜藝《乘風破浪的姐姐》,此前接近素人狀態的劉戀瞬時被擲入眾聲喧譁的輿論場,千千萬萬的聲音從四面湧來,劉戀前所未有地意識到,自己不能再讓所有人滿意了。
人生被動出現裂縫,劉戀從原本頑固的自我認知中逃離。她嘗試對自己好一點兒,嘗試不把他人的評價擺在自我評價的前面,她學會了傾聽自己,決心做自我命運裡唯一的甲方。
這是3月中旬,劉戀講給《人物》的故事。她分享了少女時代的糗事,袒露了自己一路以來的蛻變,更重要的是,她張望了一番自己認定的那個未來——她希望在作品中重新養育一遍自己,善待自己、肯定自己,以及,做一個會說「不」的女孩。
以下為劉戀的講述——
策劃|《人物》編輯部
大家好,我是劉戀,目前是一名音樂唱作人,也曾是一位廣告創意人。
從業以來,將近12年的時間,我一直從事兩份職業,白天在廣告公司像今天這樣跟PPT打交道,晚上跟音樂和舞臺打交道,非常典型的斜槓青年。但繞過盛年岬角,因為參加《乘風破浪的姐姐》,我成了一名全職音樂人。成了所謂「打工人勇闖娛樂圈」的一名中年插班生。
當我知道今天的主題是「在場」時,我覺得這也太巧了。我在31歲時寫過一首歌就叫《在場》。斜槓的那些年裡,我每年生日都會給自己寫一首歌。最開始寫歌的動機不是因為藝術家的浪漫,而是一種對自我存在價值的焦慮。
第一次決定給自己寫歌,是27歲生日的前兩天,那晚加完班坐地鐵回家,聽著歌看著外面發愣,突然產生了前所未有的恐懼感。
作為一個曾經的文藝青年,我所喜歡過的那些音樂人Kurt Cobain、Amy Winehouse,都是27歲俱樂部的成員。他們27歲時已經有無數經典作品,然後把生命激烈地定格在27歲。少女時代的我沉迷這些傳奇和悲劇,我把「在30歲之前做出一番偉大藝術,然後在生命最絢爛時拍拍屁股離開,留下一些不會被忘記的作品和轟轟烈烈的愛戀」視作最浪漫的告別,那個時候,我對30歲後的人生缺乏想象和期待,歸於庸常是比死亡更不能接受的事情。
我看著地鐵窗戶倒映出的自己,滿臉如印表機般影印出的疲憊,歌也沒寫出來幾首,專輯7年才勉強憋出一張,工作是日復一日寫著自嗨式的廣告。事業陷入機械,我又剛結束一段不健康的感情,正處在自我認知失調的階段。我便想在生日這個標記我變老的節點上,留下些我真的存在過的證據,而音樂是我能想到唯一的方式。
從那之後,每年生日給自己寫一首歌,成了我延續至今對抗存在性焦慮的儀式。
《在場》這首歌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創作出來的。當我發現青春在退場,激情在退場,曾經的朋友和愛人在退場,歌迷在退場,連發際線也在退場時,我特別迫切地希望能有人的愛永恆地無條件在場。所以我在歌裡寫,「我知道永恆說來是有點荒唐,可你讓我又忍不住那想。當青春離場我也不再輕狂,如果可以我還是希望你在場。」
現在回看那時候的創作我發現我最常寫的母題就是,本身又不相信自己值得被長久無條件地愛,但同時又期待和幻想這樣的愛。覺得自己不配得,又隱隱期待著有人出現證明我配。我所期待的這種無條件的愛可以來自戀人、家人、朋友、聽眾, 來自身旁所有人,除了自己。被愛成了我衡量自我價值的一切標準。

今天的題目讓我意識到,唱了這麼久的《在場》,希望有人能一直在場,但好像很長時間裡,我自己並不在場。
青春期時,我就是個習慣自我客體化的人,換句話說是很典型的討好型人格。和別人討論問題意見相左,哪怕我心裡覺得他說的有問題,但還是會很自然地附和;和朋友發生爭執,無論是否錯在我,我都會是先開口道歉的那個人;別人找我借錢時,我無法說不,別人不還錢時我也無法心安理得地要求歸還。
還有一件我現在想起來覺得無比荒唐的事。那時我剛進入初戀,對方是校樂隊裡的吉他手,很受女孩追捧的校內明星,我和他在一起後不到一個月他就喜歡上了另一個女孩,還即時和我跟進他追那個女孩以及和她相處的細節,我心裡當時很痛苦,但還是忍著聽他說,我說得最重的一句話也不過是,「你不知道我們倆現在在一起嗎?」他過了一會兒回,「你不說我都忘了。她所有李清照的詩都能背,你就只會課本上有的那些。」
我現在想起這段話都覺得荒唐,但更荒唐的是後來我去買了本李清照詞集,用最工整的字跡抄在卡片上,送給了他。
我嘗試歸因自己這種低自尊的討好型人格來自哪裡,是小時候覺得自己只有學習好了才能對得起父母,才配得到自由聽音樂的時光嗎?是當我取得好成績,母親遞來一本《哈佛女孩劉亦婷》,父親說別驕傲、想想這次錯的那道題錯在哪嗎?但我內心又不願把我生活中所面臨的處境歸因於原生家庭,我的父母對我很好,為人善良正直,在這樣一個健康幸福的家庭成長起來,為什麼我還是性格如此羸弱?是我天生如此嗎?又或者是社會對女孩要懂事、要好學的規訓,已經早早在父輩包括我自己身上完成了精神殖民?
總之,在我當一個成績好又懂事的好姑娘的那段漫長歲月裡,我逐漸形成了「我需要證明自己有價值才能被愛」的潛意識,內化了「價值=外部認可」的等式,而當我努力證明自己仍得不到外部認可時,便會陷入自我懷疑和自我否定,進一步加重不配得感,進入一個惡性迴圈。
所以我現在真的很不喜歡「懂事」這個詞語,它的言下之意不就是「她善於壓抑自己的個人需求」嗎?我羨慕那些早早經歷叛逆期的孩子,他們自我意識明確,早早就學會了反抗,早早就明白保衛自我的必要,於是也就更難被外部精神攻擊或評價擊倒。
叛逆的孩子是那些會更早說「不」的孩子。而我這個擅長說「好」的孩子,至今仍在學習如何向別人坦然說「不」。
伍迪·艾倫有部電影叫《西力傳》,裡面的主人公完全就是對我這種人格的魔幻比喻。我們靠近一個群體,就自動變成這個群體的口音和信仰,甚至連身型、胖瘦、膚色也會隨之改變,像變色龍一樣揉捏拉伸自己,來適應群體對自己的期待。
我甚至也這樣揉捏過自己的理想。我不是一個早早就認定音樂為我畢生理想的人,我敬仰和羨慕著那些從小就知道自己這一輩子要為什麼事業而奉獻終生的人,比如我在Mr.Miss的音樂搭檔。他可以為了音樂斷絕所有其他職業選擇而毅然走上音樂之路,相信總有一天能寫出名垂青史的歌。我便會想,哪怕我自己沒有這樣崇高的理想,我也可以助他一起去實現這個理想,成為偉大敘事中的一部分。
我們組合第一張專輯得到金曲獎的時候,我甚至完全沒有準備任何領獎發言,站在臺上語無倫次。可能還是內心裡那句「我不配」作祟,哪怕得了獎,我也時不時會想這是他的主要功勞,我只是個輔助者,一個搭便車的人。
這種把外部需求內化成自我需求,在從前面對相對小的群體時,其實弊端不會暴露得太明顯。不管是在學校拿到不錯的成績得到父母認可,還是在廣告公司做出不錯的提案讓客戶和老闆滿意,我都能應付下來。久而久之,我受到的外部肯定,甚至一度支撐起了我的自我認同:我是優秀的,我考上了北大,我當上了創意總監,我樂隊做得不錯。我像倒出自己的存錢罐,來回清點我所擁有的認可,看能支撐起幾分熟的自我。這個被外部認同支撐起來的我,也開始敢去說一些更犀利的言辭,更直白地表達自己的看法,也開始認真嘗試吵架,哪怕吵架時還是會嘴抖和卡殼。
但在32歲參加浪姐之後,我在短時間內曝光在大眾視野之中,四面八方的聲音向我湧來,我發現此前的模式無法在這樣的情況下運行了。因為面對如此多的目光,我發現我再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了。
對大家來說,「打工人勇闖娛樂圈」是一個輕快的段子,但對我而言,以接近素人的身份在中年時期進入現代娛樂工業,被喜歡、被審視、被誤讀,是完全超越和顛覆我此前生命經驗的奇幻旅程。浪姐之後,喜愛和不喜愛都太過巨大,我之前那套經由外部世界才能完成自我認同的模式在巨大的壓強之下灰飛煙滅。我經歷過好幾次負面評價,一度進入嚴重的自我懷疑與自我否定,甚至再看到正面評價我也會覺得只是喜歡我的人的粉絲濾鏡。

幾次打擊下來,我強烈認識到,如果不把「價值=外部認可」的等式從我的精神中剔除掉,我將長期陷入自我價值貶抑的惡性迴圈。如果說此前我只是隱約意識到問題,浪姐之後,直面和解決這些問題成為必須,所以我真的很感謝浪姐的這一浪,既把我衝上了更大的沙灘,也沖掉了我的僥倖,在衝擊中讓我踏上自我價值重建的旅途。
我邁出的第一步,是對意識到自身處境的自己給予了高度讚揚和肯定,獎勵自己好幾頓大餐和一個小長假,我開始學著對自己好一點兒。
一個人被動捲入巨大的喧囂,傾聽自己反倒成為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激發出我新的能力和意志,當我覺得自己「屢戰屢敗」時,換一個語序去想,我也是個「屢敗屢戰」那樣有韌性和有生命力的人啊。就像我曾經寫的一句廣告語,「越往前走越難?越難越往前走。」
重建自己的過程中,也讓我重新正視了我與音樂間的關係。
之前那套偉大崇高的等級遊戲在我這兒失靈了。我不用進入把藝術奉為崇高理想的宏偉敘事才配做音樂,音樂不必是主,我也不必是僕。我們之間可以是戀愛般平等相處的關係,我借音樂表達自己想象的故事和情緒,它借我的創作擁有新的實體,處得好就處一輩子,處不好散了我也可以找到更適合我的表達方式。這樣想之後,我發現我聽音樂和寫歌時沒有那麼累了,找回了最初玩音樂時的快樂自由。
與此同時,我試著以獨立的身份,寫自己的歌、做自己的專輯,不再把自我表達寄託於每年那首生日歌去緩解存在焦慮。最近我上線了自己的個人專輯《奇談》,這是我第一次對自己的音樂全流程有完整的話語權,也是更加自我自由化的表達,不再服務於某種特定音樂型別。儘管過程中有無數不熟練導致的焦頭爛額,但我仍覺得這樣源自自我的創作是我這輩子能吃到的最美的苦。
我還給《奇談》拍攝了一套劇集,其中不乏各式各樣的「惡女」角色,於我而言,她們所謂的「惡」有一個共同特徵,那就是不再把他人需求或社會鋼印擺在自我的前頭。這也是我一直以來對惡女執念的來源,如果可以我想在我的作品裡把自己重新養一遍,一個不把他者置於自身之前、自我永遠在場的、善於說「不」的女孩。
我工作室的名字是「劉戀真乙工作室」,過去的習慣仍在,大家也常戲稱我是「娛樂圈最乙的藝人」。我知道重建自己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未來或許仍會有許多自我懷疑和自我否定的時刻。但重要的是,已經踏上的道路我不會再回頭,我可以是最乙的藝人,但我要是自我命運裡唯一的甲方。

最後回到寫《在場》那年,回想貫穿我此前人生的存在性焦慮,這麼多年來我一直認為,我活著是為了讓自己能給這個世界留下點兒什麼,證明我來過。如今看來這也是一個很客體的想法,「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也許正是我存在性焦慮的來源。但如果我換一種想法,我來到世界上其實是為了看看世界能給我留下點兒什麼,能在我身上畫下些什麼痕跡,能給我提供怎樣豐富的人生體驗,能為我貢獻多少的人生素材,這樣想著我似乎也更釋懷和大膽了一些。
哪怕未來行將就木時,我的身邊只有我自己在場,我也希望我是那個能為自己熱烈鼓掌的人,然後不留戀地說:拜拜了人世間。這輩子,你對我還行,下輩子的話,你還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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