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鄰居一起帶著小孩在外面吃飯,我給女兒點了一碗牛肉麵,一個饅頭,一盤西蘭花。鄰居問我,那你點什麼?我理所當然回答:我吃她吃剩下的就好啦。
鄰居眉頭一皺,表示震驚,並表達了自己的主張:我可不吃剩飯。
哦,是嘛。我想了想,覺得這種差別,可能是鄰居還年輕,還接受不了混沌的現實。如果我三十歲多點,也無法接受剩菜剩飯的人生,太沮喪了。
幹嘛要節儉到這種地步?沒必要。
可到了四十歲,最近這段時間,幾乎每天中午,都會從冰箱拿出前一天晚上剩的菜和飯。小陳每晚做三菜一湯或者四菜一湯,還要額外給長身體的兒子剪牛排或者三文魚。
四個菜,能剩下兩到三個菜。一個月前,為了減肥,我和兒子開始吃糙米,每天煮一鍋,一般都能吃上一天。所以午餐是前一天剩下的糙米,和青椒炒牛肉,或者橄欖菜炒肉末,再削一根黃瓜當蔬菜主力。
我自認為,這種吃法簡單方便,同時最有營養。
小陳原本不太同意吃剩飯,他認為炒個菜很簡單。但最近他對炒菜有點深惡痛絕,因為這門絕技雖然每天在家準時上演,鼓掌叫好的人卻越來越少。一開始妹妹經常告訴他:爸爸,你做的飯太好吃啦。艾文不說話,但在桌上吃得最歡實。
現在妹妹有了新的想法,她問爸爸:為什麼不能煮跟幼兒園一樣的飯?
可見家常菜的命運就是被嫌棄的一生。
不過我不嫌棄。你肯定會問,為什麼?

因為我每天擦家裡的灶臺,如果每天中午小陳要多炒一次菜,意味著我要多擦一遍廚房。如今每天晚上擦一遍,已經夠夠的了。中午能夠沒有一點油煙,就有家常飯吃,真是人間幸運。
早先我也會做一點白人飯,買來的酸麵包拿兩塊,扔吐司機烤烤。拿出來後放上切碎的水煮蛋,番茄塊。十幾年前揹包旅行,跟兩個德國女孩學會了這種便宜飯。伊斯坦布林青旅,每天提供的免費早餐,就是麵包片,雞蛋,黃瓜丁,番茄丁。
那時因為囊中羞澀,一天只吃兩頓,早飯能吃上一大盤雞蛋吐司片。
四十歲再吃這種飯,吃幾天開始感慨,老外到底跟我構造不一樣。酸麵包表皮的粉末,和像牆一樣硬的外殼,經常刺穿我的上顎,要不就是吃了幾天,嘴角裂了,給人一種廉頗老矣尚能飯否的錯覺。
酸麵包確實能減肥,可能因為能吃這份苦的人實在不多。
相比之下,糙米飯真是溫和地多了,據說冷藏後的糙米,對健康身體更有益。不過我還是喜歡吃熱乎乎的米飯,享受人類找到火種之後的欣喜之感。
小時候,我記得家裡的剩飯,被收攏在一個竹籃裡。這個竹籃平常高高掛著,要吃的時候,拿下來往碗裡放一塊,再澆上半碗熱茶水。那時我還是小孩,極少吃剩飯,有時看到我父母就著幾塊醬菜,一隻鹹鴨蛋,呼嚕呼嚕吃茶泡飯,心情很愕然。
他們怎麼會喜歡吃這種東西?
這在幼年的我看來,是大人食物,大人才會喜歡吃。
童年家庭條件不好,每天晚上桌上總有剩菜。冬天是半盤凍魚,說魚不能再翻炒,炒過發腥氣,不好吃。還有各種跟鹹菜搭配的菜式,鹹菜炒毛豆,鹹菜炒肉絲,鹹菜炒蠶豆……一律要擺好幾天。
這些東西每次端上來,做小孩的看都不看,連筷子都不會伸一下。
我害怕吃了之後會變得跟大人一樣。
這些剩飯菜中,只有剩米飯,還算比較受歡迎,因為可以做成蛋炒飯。我到十歲的時候,已經很會做蛋炒飯。從冰箱裡拿出一碗包著保鮮膜的白米飯,表層凍得有點乾巴,可以灑點水。那時不講究,自來水龍頭開啟,用手隨意潑點。在白色飯碗裡打兩個蛋,蛋里加點醬油。然後鍋裡放油,炒雞蛋,翻炒幾下,立刻放米飯進去。
一般我還會放小半碗水,這樣飯不容易太乾。如果冰箱裡還有剩下的紅燒肉,放進去會變成驚人美味,一大盤乾巴巴的蛋炒飯頓時變得油光水滑。
靠著這門手藝,我度過好多個暑假。
所以我媽總是納悶:你很小就會做蛋炒飯了,怎麼現在什麼都不會做?
不知道,可能我對美食還是缺乏追求,是一個極其容易糊弄的人。
吃剩菜剩飯最大的好處是,方便,且環保,不浪費。
前幾天晚上,我女兒想跟我媽影片。妹吃完飯後,很快溜下桌去玩。我一個人慢慢收拾著桌上的菜。這是我和小陳之間的默契,他做飯,我收拾殘局。我習慣把大盤子裡的剩菜,歸置到乾淨的小碗裡,這樣比較節省冰箱空間。
我媽在螢幕那頭看著我忙忙碌碌,問我:是不是把剩下的菜收起來明天吃?
我說,是啊。
四十歲時,我終於跟我爸媽的中年平行線對齊了。
小時候還以為絕對不會這樣,現在知道了,中年生活常常是囫圇吞棗一樣,壓根沒有什麼精緻人生的享受。
今天沒有剩飯,出門買了一碗難吃的粿條,再次讓我想起剩菜的好處。
你不用冒險也不用麻煩,加熱過的剩菜,只是昨天晚餐的重複而已。而且這次餐桌上很安靜,只需要以一種閒散的心情,慢悠悠吃完剩飯就好了。
這件事沒有耗費任何心力,還為地球減少了一點點麻煩。
我懷著感恩的心,開始大力歌頌剩飯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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