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車廠別再無腦鼓吹智駕了

小米 SU7 出事的新聞想必大家也看到了,小米公司官方也對此事有發文回應。
說實話,出這種事一點都不奇怪,早晚的事,每個智駕車企都逃不脫。
目前事故還未定論,按理說不適宜評說此事,但關於智駕這項技術本身,一直以來我都有一個大大的疑問,所以就拿這事當個引子,逼叨兩句,說到哪算哪吧。
注意,本文不是針對誰,而是針對所有的智駕車企。
1
有一個關鍵的事實是,智駕的責任鏈條是斷的
現在各大車企的智駕營銷已經到了令人眼花繚亂的地步,什麼 L2.99、城市 NOA、全場景智慧駕駛、無人自動泊車、高速領航層出不窮,宣傳用語之巧令人歎為觀止。
但在宣傳背後,一個被刻意模糊的事實是——現階段所有的智慧駕駛系統仍處於輔助駕駛階段,無論其功能多麼炫酷,責任鏈條的終點都牢牢固定在了車主身上。
這就像是用雙面膠把智駕和責任粘在了一起,膠的這一面給車企帶來營銷光環,膠的另一面卻要車主全盤接收。
2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車企如此迫切地推廣並不成熟的智駕功能?
當某斯拉、某為、某鵬等頭部玩家率先立起智駕旗幟,其他品牌便陷入了某種恐慌——「不智慧就出局」的焦慮驅使它們爭先恐後地推出各自版本的智駕功能。
其實這個原因一點都不難猜,不少車企產品團隊內心的 OS 可能是——反正大家都在宣傳,我們不宣傳就顯得落後了,先上線再說。
在這種心態下,智駕功能的工程優先順序排序便成了問題——
第一優先順序是:能用、不崩(儘管有的車連自動掉頭都搞不定),第二優先順序是快速推向市場形成營銷話題,至於使用者體驗的安全邊界和責任劃分,則被默默地放在了最後。
3
為什麼智駕責任基本都落在了車主頭上?
從法律的角度看,當前的智慧駕駛系統在設計上仍然要求駕駛員隨時準備接管。車企在使用者手冊中都明確標註:駕駛員必須時刻保持注意力集中、雙手放在方向盤上。
事實上,就在今年 3 月份,監管部門剛出臺了一份通知:
裡面明確提到:
所以,現階段,在 L3 商用標準沒正式制定之前,這種設計本質上是將智駕定義為一種「輔助工具」而非「替代方案」。
而這種定義的背後,是車企在技術尚不成熟的情況下急於推出產品的無奈之舉。
很顯然,相比於對技術進行徹底打磨,將責任轉嫁給使用者顯然成本更低、實施更快。這種做法在成本效益的角度可以理解,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層面,不得不說是一種倒退。
4
智駕營銷的體驗在一定程度上被誇大了。
實際上,對於絕大部分消費者而言,當前階段的智駕功能更接近於一種高階巡航和輔助系統,而非真正的自動駕駛。
和傳統駕駛相比,現階段的智駕為駕駛者減輕了多少負擔?答案因人而異。
有些場景下確實能帶來便利,但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持續的注意力監控、隨時準備接管、以及出事後的全責承擔。
我前兩天還去試駕一個國產品牌的車,銷售一直各種誇,但我還是忍不住明知故問了一個問題:開著智駕的時候如果發生事故,責任算誰的?
銷售本來洪亮的嗓門明顯低了下來:還是算車主的
你看,智駕的實際體驗增量與營銷宣傳形成了巨大落差。
還是我在之前《比亞迪》那篇文章中說到的一句,你這個功能不絕對可靠,那就是絕對不可靠。
5
和國外一些已經開始明確釐清智駕責任邊界的做法不同,國內車企在責任劃分上顯得模糊而保守。某種意義上,消費者成了車企技術試驗的小白鼠,卻要承擔全部後果。
試問,一個需要使用者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稍有偏差便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功能,憑什麼要冠以「智慧」二字?智慧的本質不應該是包容使用者的差異性和不確定性嗎?
從長遠來看,這種做法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會傷害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6
必須指出的是,儘管我對當前智駕營銷持批評態度,但並不意味著我認為「智駕完全是噱頭,毫無價值」。
在我看來,判斷一個技術是否有價值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有沒有讓使用者感受到「這個比之前的用的爽」。
很顯然,儘管當前的智駕存在諸多問題,但在某些特定場景(如高速公路長途駕駛、擁堵路段緩行等)確實能夠減輕駕駛疲勞,提升安全性。
聽懂了嗎?問題不在於技術本身,而在於技術與宣傳之間的巨大落差,以及責任與權利分配的嚴重不對等。
7
車企大力宣傳智駕並不意味著技術已經成熟,更不意味著消費者應該無條件接受不平等的責任分配。
事實上,從新勢力傳統車企,無一例外地在使用者協議中用一長串免責條款將自己牢牢保護起來。
這些條款通常晦澀難懂,又往往隱藏在使用者不會仔細閱讀的角落。這真的合理嗎?
一項功能如果還不足夠成熟到可以由廠商承擔主要責任,那麼它是否真的適合大規模推向市場?
智駕+責任最大的悖論在於技術不成熟與責任割裂的矛盾
很顯然,車廠的宣傳策略顯然讓使用者高估了當前智駕功能的成熟度,反過來帶的來的後果則是,讓車廠低估了責任分配不均可能帶來的長期負面影響。
而我的結論是,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現階段的智駕營銷都應該更加謹慎、更加誠實。
許多年後,當我們回望這一輪智慧化浪潮,當前的智駕營銷絕對只是過渡階段的一個小插曲。
沒錯,技術是在進步。但我們作為消費者,沒必要在真正的智慧駕駛還沒成熟之前就為廠商的營銷買單。
尤其是拿命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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