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員容錯免責來了

寬容失敗。
作者 I 吳瓊
報道 I 投資界-解碼LP
投資界-解碼LP獲悉,近日,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釋出最新徵集調查通知,針對《海南省科技創新容錯免責實施辦法(試行)》(簡稱《實施辦法》)徵求意見。
其中對滿足容錯免責的情形予以界定,並創新性提出企業及青年科研人員的“首次免責”。
眼下全國各地掀起容錯探索潮,海南此舉也指向同一個目標——鼓勵創新,寬容失敗。
海南嘗試
首提青年科研人員“首次免責”
時間回到2024年底,海南省釋出《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改革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針對企業在科技創新決策中的參與度不夠、研發投入佔比不高、企業牽頭承擔科研專案比例較低、企業在“產學研”合作中作用發揮不夠、企業創新服務支撐力度不足等科技創新存在的突出問題,支援企業科技創新發展所需。
該《若干措施》主要提出了七個方面28條改革措施。在健全符合創新規律的監管制度方面,針對性提出建立支援企業創新的容錯免責制度、建立政府投資基金盡職免責制度等創新舉措,並將儘快推動出臺具體配套措施。
這一次,針對企業創新的容錯免責制度的徵求意見檔案出爐。《實施辦法》提出十七條具體辦法,以進一步鼓勵科研人員積極探索、勇於創新,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具體來看,滿足相關條件,經認定可採取免除相關責任、給予限期整改機會等容錯措施。其中特別強調以下情況:
(七)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創業平臺等享受一次性認定獎勵資金的平臺基地。獲批後,後續日常監督管理發現其已不符合相關條件且申報認定時不存在弄虛作假等違紀違法情形的。
(八)企業首次承擔的研發類專案,未能完成考核目標或預期專案無法繼續進行,全額退回財政資金的;企業首次承擔的研發類專案驗收不透過,積極退回不合理支出及結餘資金的。
(九)青年科研人員(35歲及以下)首次承擔(以承擔科研專案時簽訂的任務書日期為準)財政資金資助的研發類專案,驗收不透過,積極退回不合理支出及結餘資金的。
根據海南省科學技術廳的解讀,這次《實施辦法》中創新性提出企業及青年科研人員的“首次免責”,並指出其他省份相關檔案未見相關提法。眾所周知,青年人才向來是科技創新發展的生力軍,正處於創新創造力的高峰期。海南此舉,無疑給當地科技創新留下更大發展空間。
《實施辦法》還強化了對企業的支援。由於部分企業專案屬於後補助,企業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無法完成,專案終止後不再撥付財政資金,企業面臨虧損風險。
該辦法實施後,海南針對容錯免責的科技計劃專案,財政結餘經費和經審計的不合理經費按規定退回財政,企業已墊付支出的後補助財政資金給予補發;平臺基地認定等獲得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予收回。很大限度上為科研團隊專心研發兜底。
此外,《實施辦法》中也明確了限期整改的情形,主要包括延期完成、資金退回及支付、糾正損害後果等。
不過,目前該《實施辦法》正處於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或將於2025年內實施。
寬容失敗
科技創新需要試錯空間
全國正掀起一波容錯探索浪潮。
尤記得去年底,上海釋出了全國首個省級層面的國資基金考核評價及盡職免責制度檔案,提出不以單一專案虧損或未達標作為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負面評價的依據;同時建立分層分類長週期考核評價體系,明確了五種適用盡職免責的情形,鼓勵國資基金積極作為。
廣州也行動了。根據近日釋出的《廣州開發區(黃埔區)科技創新創業投資母基金直接股權投資實施細則》,在直投資金風險容忍機制上開啟新探索,其中對於種子直投、天使直投單專案最高允許出現100%虧損。
不止於此,還有內蒙古、湖北、黑龍江等地均已推出了科技創新容錯免責機制,允許因創新失敗導致的合理損失免責。放眼望去,越來越多城市加入進來。
各地財政資金向來是當地科技創新的重要支援。無論是基礎研究,還是基金投資,這類資金往往對經費的可利用性及效益有著較為嚴格的稽核機制。
然而,科技創新是一項投入大、風險高、不確定性強的探索活動。一項偉大創新背後,往往有無數次不為人知的失敗經驗。過於嚴格的稽核機制,也使得相關科研人員面臨的壓力較大,難以放下“試錯成本”包袱。不少創新思路因此停留在萌芽狀態,無法轉化成生產力。長此以往,更談不上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
正如目前爆火的現象級科技公司DeepSeek、宇樹科技,它們都來自杭州。崛起背後,便是杭州充分包容的創業環境和寬容失敗的創新土壤。
合理範圍內的失敗,不僅能誕生一批更具敏銳度和實戰經驗的科技人才,更是產業生態的一次進化。如此一幕,正是眼下產業競爭激烈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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