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週四啟動了新的規則制定程式,旨在“保護因航班滯留的乘客”利益,目前該程式已經公開徵求公眾意見。擬議的標準包括對延誤乘客進行相對應的賠償,最高可獲得700多元。
這項法案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尤其是延誤由航空公司原因引起時,例如機械故障或IT系統故障,航空公司需要為乘客提供必要的服務或賠償。
例如,國內航班延誤至少3小時需賠償200至300元;延誤至少6小時需賠償375至525元;延誤至少9小時需賠償750至775元。
交通部還在考慮是否應根據航空公司規模,要求小型航空公司支付的賠償金額低於大型航空公司。以及如果航班取消或嚴重延誤前一兩週就通知乘客,是否應該要求航空公司賠償。
其他提議還包括要求航空公司免費為滯留乘客重新預訂航班,併為他們提供餐食、住宿和相關交通費用。
根據航空公司向交通部提交的資料,2022年和2023年,超過60%的3小時或更長時間的國內航班延誤是“由航空公司造成的”。
此外,國會政府問責局(GAO)發現,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間的航班取消可能影響了超過1500萬名乘客,航班延誤則可能影響超過1.16億人次。
按照目前的規定,航空公司必須為航班取消的乘客提供退款,但對於航班延誤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交通部指出,部分航空公司提供的航班延誤補償措施包括至少50元的信用額度或代金券。
然而,交通部也承認,目前美國的航空公司通常由自己決定是否承擔航班延誤或取消的責任。例如,美國10家主要航空公司已承諾免費為滯留乘客重新預訂航班,並在航班中斷期間承擔餐食費用;另外9家航空公司則承諾提供住宿和相關交通費用。
儘管如此,美國航空、聯合航空、達美航空等航空公司所屬的行業組織美國航空協會(A4A)批評了這項新規,認為強制實施額外的現金補償可能導致機票價格上漲,使得對價格敏感的消費者難以承擔高昂的飛行費用,同時對航空公司運營造成負面影響。
A4A還表示,如果乘客選擇不重新預訂航班,航空公司將自動退款,無論延誤或取消是否由航空公司造成。該組織同時呼籲拜登政府關注其他航空業問題,例如空中交通管制員短缺和聯邦航空管理局基礎設施建設。
來源:美中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