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學EC261,延誤最高賠775美金現金!美國交通部又有新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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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下的美國交通部致力於“提高乘客的航空權益”,從雜費法案自動退款政策常旅客貶值調查等,多個新規已經執行,至少在明面上給乘客的出行帶來了不少福利。雖然,下屆部長鐵定換人,但他們依然推出了新的法案(提案),參考歐洲EC261正常,要求航空公司在特定航班不正常情況下,給予乘客現金賠償。
今天票帝給大家說一說,具體講了什麼……
新的法案(提案)
法案(提案)一共有78頁,目前以“預先通知(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ANPRM)”的形式掛在Regulations.gov上供民眾評論——>卷宗號為DOT-OST-2024-0062, 閱讀原文裡有連結,也歡迎大家去表達自己的看法。
根據新聞稿,票帝總結了一下:
【背景】現任美國交通部長表示:新冠時,航空公司獲得了救濟;新冠後,航空經濟破紀錄的發展,亟需加強對乘客的保護。尤其是在 2022 年和 2023 年,超過 60% 的三小時或更長時間的國內航班延誤是由航空公司造成的。而隔壁的加拿大、英國、歐盟、巴西等都制定了相關政策。歐盟的EC261,因為要賠乘客錢,航司降低了航班延誤的可能性和持續時間。
雖然美國交通部已對航司施加壓力,但美國的現狀依然不容樂觀,尤其是在航班不正常時,航司含糊其辭,履約能力差、補償不明確等
“美國人知道航空業蓬勃發展的重要性,這就是為什麼當新冠疫情威脅到美國航空公司的生存時,這個國家和美國納稅人讓美國航空公司得以維持運營。” “現在我們已經度過了疫情,航空旅行正在打破紀錄,我們必須繼續加強對乘客的保護。我們宣佈的這一舉措是邁向商業航空旅行更好時代的又一步——乘客將得到更好的保護,乘客不必承擔航空公司造成的中斷成本。”
https://www.transportation.gov/briefing-room/dot-launches-rulemaking-protect-passengers-stranded-airline-disruptions
【提案1】當航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時,賠200-775美金的現金。比如,美國國內線,晚點3-6小時,賠200-300美金;晚點6-9小時,賠375-525美金;晚點9+小時,賠750-775美金。 請注意,這裡賠的是【現金】(包括現金支票、預付卡等),而不是航空公司代金券。當然,賠償金額可根據航空公司規模、延誤時間、延誤通知時間等綜合考慮。
【提案2】當航班延誤/取消時,免費預定下個航班,甚至籤轉外航。延誤標準包括,航班取消,美國國內線延誤3小時以上,國際線延誤6小時以上,延誤錯過轉機等等,可選航班包括自家航班,程式碼共享航班、聯營夥伴等。若24小時內上述航班均沒有位置,則航司應把乘客籤轉至其有商業協議(interline)的其餘航司。其實延誤免費改到自家航班是一個標準操作,而難的是籤轉外航(尤其是基礎經濟艙的籤轉,或者達美/AA相互籤轉等)。交通部希望打破這個瓶頸吧。最後票帝注意到,這裡的延誤/取消並無明確是“航司原因”,要看自己怎麼執行。
【提案3】規範航班延誤時的服務(食宿交通)標準及補償標準,比如,什麼情況下該給餐券,多久給一次;什麼情況下該給酒店;什麼情況下該負責乘客的交通費等等。同時,由於事後賠付流程複雜,美國交通部亦考慮若航司在延誤時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且乘客的報銷金額沒有達到賠付上限時,航司自動給乘客提供補償。
票帝點評
總體來看,這份提案進一步規範了航空公司在航班不正常時應提供的服務,對乘客是一種好訊息。當然也可以預見到,會有一些阻力:
1)航空公司肯定強烈反對,畢竟它們不想凡事被管以及賠現金這可是“要了命”的。
2)乘客獲取航班延誤的真實原因的渠道?目前都是航司說了算,導致很混亂,尤其是有些時候地勤說是機組原因,最後報銷的時候,又說是天氣/空管;或者有多重因素疊加的時候,該怎麼處理?
3)DOT的“一刀切”政策規範了航司,但也會讓一些平時慷慨的航司趁機變壞,比如之前的延誤賠償法案,不少本來2小時就可以免費退票的航司,統一改成了3-6小時
4)若提案成法,航空公司會把這部分成本繼續加到機票中,讓機票繼續高歌。當然,本身機票還是會繼續貴的……
5)最大的問題:從現在開始的60天是2025年2月,此時本屆民主黨指派的交通部長已經卸任,共和黨政府指派的新部長上任……新部長會不會繼續推進這個提案就不好說了……
票帝覺得,有人關注這個事兒總比沒有好;機票已經很貴了,明確的乘客權利是一件好事兒!
歡迎發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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