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馬斯克的「刀」,看透人性

封面圖 | 《回到太空》劇照
最近,上海靜安區公佈了一起案件判決:
某公司員工李某在酒吧接觸到一種「真話水」,聽人說只要喝幾滴,對方就會自動說出真心話。
李某信以為真,連續三次給同事王某下藥,只為套取工作計劃。前兩次,王某頭暈噁心,只當自己生病,第三次反應嚴重,被送往醫院,醫生在他體內檢測出毒品成分,李某因此事發。
最終,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罰款1萬元。對此不少網友評論,人心險惡,熟人也很可怕。
每逢這類惡性案件曝光,人們總會討論到人性之惡。而在救人、互助的新聞下面,又總能看到「還是好人多」「人性之光」之類的評論。
人性到底是善是惡?我們到底應該怎麼理解人性?今天和大家分享一篇文章,看完之後,相信你看待人性會有全新的角度。
本文摘自:《以人成事》
作者:劉昕
出版方: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從馬斯克的第一性原理說起
第一性原理近年來之所以引起關注,是因為埃隆·馬斯克在接受TED主持人採訪時談到該原理的重要性,這一原理幫助他順利地解決了在進行特斯拉汽車、可回收式運載火箭等多個專案中遇到的瓶頸性問題。
「我們應該運用第一性原理而不是用比較思維去思考問題,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在生活中總是傾向於透過比較做事,別人已經做過或者正在做的事情,我們也去做,這樣只能產生微小的迭代發展。
第一性原理的思維方式是從物理學的角度看待世界,一層一層地撥開事物表象看到本質,再從本質一層層地往上走。」
——TED影片《The mind behind Tesla, SpaceX, SolarCity …》
事實上,第一性原理最早是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提出的,他認為,在每個系統探索中都存在第一性原理。所謂第一性原理,就是既不能被省略和刪除,也不能被違反的一些基本命題和假設。
第一性原理的本意就是要運用反向演繹法而不是歸納法去解決問題。因為現象總是多種多樣的,無論怎樣歸納和總結,都有可能出現偏差或遺漏,但如果循著這些現象去逆向追根溯源,便可以找到現象背後的本質,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根本性辦法。
既然管理的本質是對人進行管理,那麼只要回答一個根本性的問題——人的本性即人性到底是怎樣的。如果連人的本性都搞不明白,管理也就無從談起。因此,關於人的本性的基本假設實際上便是管理的第一性原理。
2.無解的人性善惡之爭
一提到人性,很多人的腦子裡可能立即會蹦出來一個問題——討論人性是不是就是搞清楚「人性到底是善的,還是惡的」?
有這種反應並不奇怪,因為這個問題在數千年中,從我們的老祖宗那裡就一直是一個大家在沒完沒了地爭論的問題。
關於人性善惡問題,觀點主要可以分為四種:
第一種是人性本善的觀點。孟子認為人性生來就是善的:「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仁義禮智,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也。」也就是說,孟子認為人性本善,仁、義、禮、智都是人與生俱來的,因此人人都可以做堯舜。
第二種觀點與第一種觀點針鋒相對,認為人性本惡。荀子認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就是說,人性本質上是惡的,所有的善都是偽裝出來的。
第三種觀點是人性非善非惡。告子說:「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大意是,水無論向東流還是向西流,都不會對水本身帶來任何改變,水依然是水。
第四種觀點是人性有善有惡。西漢的楊雄認為:「人之性也善惡混。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也就是說,人性還是有善惡之分的,而且善惡同體,關鍵看當事人是選擇向善還是選擇作惡。
如果僅僅從人性是善的還是惡的這個角度去考慮問題,就不要指望能有任何一種確定的答案,因為幾千年來都沒有得到這樣一個大家都信服的答案。如果你說人性是善的或者是惡的,別人立即就可以找到很多反面的例證,而如果你說人性是非善非惡或有善有惡的,那又等於沒說,因為這些關於人性的結論沒有任何指導意義。
我們一直糾纏在人性善惡的爭論上,實際上是犯了一個很明顯的邏輯錯誤——是不是首先應該搞清楚「人性到底是什麼」這樣一個事實呢?
我們在討論人性的時候,總是上來就討論人性是善的還是惡的,但恰恰一直都沒有正面回答人性到底什麼這樣一個根本性問題。
這就好比這樣一個場景,有兩個人昨天晚上一起吃飯,今天我問他們倆:「你們昨天晚上吃了什麼呀?」結果,其中一個人直接回答說:「別提了,昨天晚上的飯可難吃了。」而另外一個人卻恰恰相反,堅持認為昨天晚上的飯挺好吃。
很顯然,這兩個人都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他們兩個人都跳過了吃的到底是什麼這個最為關鍵的問題,上來就開始討論好吃和不好吃的問題,前者是一個相對客觀的問題,而後者顯然是一個典型的主觀價值判斷問題。
同樣的道理,我們在談到人性善惡的時候,其實並沒有正面回答到底何為人性,反而上來就開始討論人性是善的還是惡的。換言之,要想回答「好與壞」的問題,首先要回答「是什麼」的問題。
這其實就是人性善惡之爭所犯的最致命的邏輯錯誤。
3.人性的核心:需要
人的本性不僅體現在人會產生各種需要,還體現在人通常會積極主動地去採取一些行動,以謀求個人需要得到最大滿足。
一旦人的需要得到滿足,便會產生興奮、快樂、幸福等積極的感受;而一旦需要得不到滿足,便不會產生積極的感受,而且有可能不滿、難過、挫折、憤怒,有時候甚至會對他人、組織以及社會造成傷害。
一言以蔽之,人性的本質就是透過追求個人需要的滿足來獲得幸福感。
人性之所以看上去很複雜,主要是因為人的需要具有多樣性、可變性以及差異性三個方面的特徵。
首先,人的需要具有多樣性。人的需要可以劃分成很多種不同的型別。
比如,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提出五種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與愛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麥克利蘭的三重需要理論提出三種需要——成就需要、權力需要、親和需要。
即使是同一個人,在同一時期也會有多種需要並存,而不是隻有一種需要。
比如,一位勞動者在組織中工作時,不僅需要獲得高薪酬和良好的福利,可能還需要靈活的工作時間,同時需要得到領導者的尊重和認可。人的有些需要可以同時得到滿足,有些需要卻彼此衝突甚至根本不可能同時得到滿足。比如,如果有人希望找到一份錢多、活兒少、離家近的工作,那多半是無法得到滿足的。
對於一個理性的人來說,當自己存在多種需要而且這些需要之間可能存在潛在的衝突時,當事人往往會基於不同需要的強烈程度,在心目中對自己的各種需要做一個大體上的重要性排序,以優先滿足最重要或最緊迫的需要,將其他需要放在其次的位置,甚至是暫時放棄。
然而,由於人並非完全理性,很多人面對從內心產生的各種需要都會陷入某種混亂狀態,他們要麼抓不住主要矛盾,分不清自己在某個時期的各種需要之間的主次關係,不知道應當優先滿足哪些方面的需要,要麼不切實際地期望自己的所有需要都能夠同時得到滿足(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太貪心),結果陷入沮喪、痛苦、糾結、抑鬱甚至狂躁之中。
其次,人的需要具有可變性。
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人生或職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其需要本身尤其是主導需要或需要的重要順序、強度也是會發生變化的。
一個人在年輕和年紀大時、上學和工作時、剛入職和有一定工作經驗後、有孩子和沒孩子時、家庭經濟狀況好和狀況差時、做員工和做領導者時,其需要的內容或者對需要的排序都會有所不同,往往是初級需要得到滿足之後,還會產生高階需要。
人的多種需要及其需要的強度是處於動態變化過程之中的,而不是一成不變的。覺察和應對人的需要的可變性在生活中和工作中同樣非常重要。
最後,人的需要具有差異性。
不同的人之間既有可能存在很多彼此相同或相似的需要,也可能存在彼此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需要,正所謂「汝之砒霜,彼之蜜糖」。更準確地說,不同的人在各自的需要組合及其強度分佈方面很有可能存在差異。
在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做法是把人的需要劃分為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並且無論是物質層面的需要,還是精神層面的需要,其型別都是五花八門的。
因此,不同的人的需要往往是獨特的,甚至可以說每個人的需要都不完全相同。即使是在大家都存在某種相同需要的情況下,需要的強烈程度也會不同。
4.人性的表象:行為
人性跟人的需要無疑具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但人性又並不僅僅體現在人有各種需要,還體現在人一旦有了需要,就會在現實中透過某種方式或採取某些行動來滿足個人的需要。
換言之,人的行為是有目的的,就是滿足個人的重要需要。
不過,儘管人的行為源於個人需要,但個人需要的滿足在很多時候可以透過多種不同的行為來實現,而這些行為可能是彼此互補的,也可能是相互衝突的。
比如,一個人如果想要升職,可以透過做出突出的業績、增加與領導接觸的機會、與同事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等各種方式來實現自己的目標,這些行為之間是彼此互補的。
與此同時,一個人也有可能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妨礙同事的工作,甚至構陷同事來達到自己得到升遷的目的,這種時候這個人就很難再透過努力獲得同事們的認可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當一個人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滿足個人需要時,他最終會選擇採取哪些行為或放棄哪些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律環境、制度環境或社會環境以及個人的價值觀。
人的需要和行為之間儘管存在非常緊密的聯絡,但兩者也存在明顯的區別。
其一是人的需要很難被捕捉到。在現實生活中,人的需要很多時候只有本人最清楚,如果本人不實實在在地說出來,別人很可能無法瞭解他的真實需要到底是什麼。
當然,有些時候,人可能自己都無法準確地表述自己到底想要些什麼,或者是想要的東西實在太多,自己分辨不清。相反,人的行為比較容易被觀察到。
其二是人的需要本身是一種相對客觀的存在,而且很難用善惡加以區分。比如一個人想多掙錢,想住上大房子,想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重,想有成就感和對個人生活的掌控感,這些都沒有善惡之分。
人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採取的行為卻很容易與善惡扯上關係。這是因為,一個人為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採取的行為在很多時候不可避免地會對他人或社會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
如果一個人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採取的行動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了不利的影響,我們通常認為這種行為是惡的。相反,如果個人的本意是滿足個人需要,但同時對他人或社會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我們通常認為這種行為是善的。 
因此,關於人性,我們需要區分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深層次的問題,即人性到底是什麼。也就是說,人有哪些需要以及人採取了何種行動或措施來滿足個人的需要,這是相對客觀的事實。
第二個問題是價值判斷問題,即人的需要以及在滿足個人需要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行為好不好的問題,也就是根據某種社會道德觀念或價值觀對相對客觀的人性做出的另外一個層次的主觀判斷。
第二個問題也很重要,但如果跳過第一個問題直接回答第二個問題,不僅容易導致對第一個問題的忽略,而且容易得出錯誤的判斷。
5.趨利避害是永恆的人性
如果用一句最簡潔的話來概括人性,那就是「趨利避害」,即人的本性就是在一定約束條件下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也就是說,人會有各種需要,同時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會為滿足個人需要而採取各種行動。
換一種更學術化的表達就是:儘管每個人的效用函式或幸福函式是存在差異的,但每個人都是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或幸福最大化的。根據這個定義,人性是一箇中性的概念,是一種不依賴他人意志的客觀存在。
對此,管子早就洞察得一清二楚,正如他指出的那樣:「人之情,逢利無不趨之,逢害無不避之。」簡而言之,人們爭先恐後地做那些對自己有利的或者能讓自己得到利益的事情,而對那些對自己不利或者可能給自己帶來損失的事情則避之不及。
關於這種相對客觀的人性的總結,在《奏記大將軍梁商》中有明確的記載:「至於趨利避害,畏死樂生,亦復均也。」
關於人性的這一本質,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個基本假設:
第一,人知道自己需要什麼。
正如我們在前面討論過的,人會有各種各樣的需要,這些需要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或到了不同的環境中會出現變化,並且在原來的需要得到滿足之後,還會生出新的需要。
我們假定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會有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等其他多個領域的需要。當然,我們並不假設人們完全、徹底地知道或瞭解自己的全部需要,而只是假設他們大體上是清楚自己的需要的。
事實上,人的有些需要是潛在的或存在於潛意識當中的,這些潛在的需要有些會逐漸變得明晰並被當事人認識到,而有些潛在的需要可能連當事人自己都不一定能夠清楚地意識到。
第二,人知道透過哪些路徑或方法有可能滿足自己的需要。
也就是說,人一旦知道了自己的需要,會很自然地想到尋找路徑和方法去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但我們在這裡並不假設人一定知道所有能夠幫助自己達到目的的路徑或方法。
實際上,在絕大多數時候,人往往並不知道到底有多少種路徑和方法能夠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滿足,而是隻知道一些在自己的認知範圍內可以找到的路徑和方法。有時候人們自以為能夠達到自己目的的路徑和方法實際上還是錯誤的。
然而,無論如何,通常情況下人總是會想方設法去滿足自己的需要,至於這些路徑和方法選擇的正確性或有效性,則取決於當事人的知識、經驗、能力以及個性等各方面的因素。
一個人的知識越豐富,經驗或閱歷積累越深厚,資訊獲取和資訊分析加工能力越強,人際關係網路越廣泛,主動性越強,則選擇路徑和方法的效率越高,同時有效性也越強。
第三,人的行為具有適應性或調整性。
人在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同時選擇了自認為適當的路徑和方法之後,就會透過採取實際行動努力去滿足自己的需要,但這種行動可能產生兩種不同的後果:
一種是他們發現自己的選擇和行動是有效的,於是會繼續強化原有的行為,直到自己的需要得到滿足。
另外一種情況則相反,在嘗試過某種路徑或方法之後,他們未能得到原本想要的結果,這時他們便會嘗試調整自己的行為,變換其他路徑或方法,即透過試錯的方式不斷尋找真正有效的路徑或方法。
很多時候,因為種種原因,人們即使在嘗試了自己認為有條件或有可能去試的各種路徑和方法之後,仍然無法實現個人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要麼等待機會,繼續尋找新的路徑和方法,要麼降低目標,甚至徹底放棄追求需要的滿足。
按照我們在上面描述的「趨利避害」的人所具有的這三個特徵來看,人性確實是一種客觀的中性存在,它本身並不是從一開始就與善惡有直接的瓜葛。
透過上面的分析不難看出,中國人喜歡談論的人性善惡問題實際上不是對人性的第一個層次即需要本身的討論,而是對人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採取的行為所做的評價。
由於人性的第一個層次即人的需要往往是隱含的,相對難以被觀察到或被外人辨別,人性的第二個層次即人的行為卻很容易被觀察到,因此,大家常說的人性善惡往往是針對人採取的行為,而並非針對人的需要本身。
進而言之,人們總是以某種價值觀或判斷標準為依據,根據他人為了滿足其個人需要而採取的行動,或做過的事情的好與壞,得出人性善惡的結論。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實際上是根據自己所持的某種社會價值判斷標準,來對自己觀察到的他人的行動或具體做法產生的社會影響或後果來做出評價。只要做出價值判斷,便可區分出好與壞,或者看到人性的善與惡。
然而,這裡的複雜性在於,即使是針對同一種行為,不同的觀察者或評價者由於各自堅持的價值判斷標準不同,也很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結論。
另外,人的行為實際上是多樣的,我們很難指望一個人永遠只表現出好的或善的行為,從來沒有相反的行為,同時,我們也很少看到一個人永遠只表現出壞的或惡的行為,從來都沒有好的或善的行為在他們身上發生。
更現實的情況是,在同一個人身上既有可能看到好的行為,也有可能看到不好的行為。也就是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的行為是善惡並存的,純粹的好人或壞人反而是極其少見的。正因為如此,關於人性善惡的爭論自然就很難得出一個大家公認的答案。 
幾千年來,人們之所以一直在人性善惡的層面爭來爭去卻沒有答案,除了把人性和行為混為一談之外,更重要的是,所有這些爭論都在就人本身而論人,完全忽略了人與外部的環境、制度或系統之間的關係。
正是由於看不到人的行為實際上更多地受到制度或系統這個維度的影響,我們在幾千年的時間裡都沒能正確地認清人性。
這種情況再次表明,只有站在更高的維度上,才能看清楚很多在低維度上看不透的事情。
一起聊聊:
  • 你認同「人性的本質是趨利避害」這一觀點嗎?
  • 你有沒有遇到過什麼事,讓你對人性的感觸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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