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總不能把孩子拴褲襠一輩子吧?

7月19號,在湖北十堰的一個商場,有個媽媽丟了孩子,為了引起重視,她拿起滅火器狂砸商場內的一個金店,邊砸邊喊著“報警”。
心情可以理解,行為著實有點難評商家說,孩子2分鐘後就找到了

。就算不按搶劫論,至少也是擾亂社會治安,夠拘好幾天了。

打砸金店就能讓警察封閉商場快速出警的說法,我大概十年前就看過,說是有個家長丟了孩子後急中生智砸了金店,觸發了商場內的安保系統,所有門都關了,警察也迅速趕到,孩子被找到的時候,已經被剃了頭髮換了衣服。
故事編的十分生動,以至於隔幾年就有相關的新聞說xx地商場也發上了這樣的事,結果一求證發現都是謠言。
這個媽媽肯定也看過同樣的橋段,只是砸金店就封閉商場的梗實在是太老土了。去年杭州永珍城金店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搶,作案者還大搖大擺上了電梯,你見大門封了嗎?

可能也有媽媽能跟她共情,但我真是覺得她又蠢又自私。說她緊張孩子吧,這麼小的孩子就在她眼皮底下不見了。說她不緊張吧,孩子丟了不到兩分鐘就跑去砸人家店鋪。
你的兒子是寶貝,人家的飯碗不是飯碗,全世界都圍著你轉唄?
前兩天還刷到個影片,媽媽帶孩子坐火車,在車站走散了,媽媽撕心裂肺地到處喊。
聽著是挺揪心的,但我覺得孩子大機率丟不了。
第一個就排除人販子的可能,現在火車都是實名制大資料人臉識別,哪個人販子要是把孩子拐上火車,還沒等下車就被抓走了。
大聖今年也在火車站跟我“走丟”過。我當時想去趟廁所,帶著個大箱子不方便,就給他買了杯飲料讓他在店門口等我,千叮嚀萬囑咐看好箱子千萬別離開。
七歲以前我肯定不會把這種任務交給他,但是七歲之後我覺得可以慢慢“委以重任”了,結果他果然辜負了我的期待。
我一回來,人沒了。我那一下子也是有點急的,首先是有個應激反應,其次怕耽誤車次。
他的手錶剛好沒電了,我也試著喊了兩嗓子,車站太人多,超過五米範圍就聽不到了,像沒頭蒼蠅一樣瞎跑沒用。
這時候最忌到處亂跑,你跑孩子也跑,這麼大個火車站,跑兩岔裡更找不到對方了。人是丟不了的,最壞的結果是趕不上火車(還好我們這次出來得早)。
正尋思著要不找工作人員廣播個尋人啟事的時候,他費勁巴拉地拉著那個大箱子出現了。
跟我想得一樣,廁所離冷飲店有點遠,他等得著急了,就擅自跑出去找我了。
我藉機又一次跟他強調了一遍遵守約定的重要性,孩子就是在一次次鍛鍊中成長起來的。
這個媽媽跟我當時的情況應該也差不多。果然,發帖人後來又發了個後續:孩子沒多久就找到了。
但是當時的評論區異常熱鬧,都是在說壞人多,對孩子怎麼小心也不為過。
最讓我震驚的是有個人說她孩子13歲了,身高已經長到1米6,孩子爸爸都不敢讓單獨去樓下超市買東西。
在我的認知裡,上一個被圈在閨房十幾年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還是杜麗娘。
要是女孩看得緊一點我還能理解點,但我好奇看了一下她的主頁,13歲的那個還是個兒子。
有人質疑這是不是誇張了點,立馬被一群寶媽集火:“就應該這樣,自己孩子自己疼”“孩子被拐跑了你就知道害怕了”“多大都是自己的孩子,怎麼保護都不為過”……
還有個媽媽說自己兒子七歲了,就是要跟自己進女廁,誰不願意她撕誰,反正不能承受丟孩子的痛苦,評論區也是附和聲一片。
有些女性一邊討厭媽寶男,一邊理直氣壯把孩子培養成媽寶男,也算一道奇觀。
十幾歲的女孩,父母擔心能理解。窮地方的留守男孩,也有可能被拐到什麼黑煤窯或者騙進乞討犯罪集團。
但那些盯得特別緊的,父母寶貝得不行的孩子,大多是經濟條件還行的大城市家庭,壞人也要考慮作案成本的好嗎?
這麼大的孩子,養又養不熟,活又幹不動,飯還比誰吃得都多,也懂得用手機報警。
你是人販子,會盯著星羅密佈的天眼,冒著重重危險去拐個經濟價值很低的孩子嗎?
又或者,你是個想要孩子的買家,你會買這麼大的孩子嗎?
天天把人販子掛嘴邊,人販子都覺得你侮辱了他的智商。
之前大聖害怕人販子,我就安慰他:哪個人販子要是把你拐走了,得求著給我送回來。
我之前在報社的時候曾經接到過一個熱線電話,有個小夥說他跟13歲的弟弟一起來北京玩,在地鐵站走丟了,報警警察懶得管,說可能是出去玩了你再等等。
我當時還挺著急的,旁邊經驗豐富的老記者說這麼大的孩子不可能被拐,結果過了幾天孩子找到了,被人忽悠發傳單做兼職去了。
任何事都不絕對,社會上壞人肯定是有的,搶劫強姦兇殺這些惡性事件從來就沒斷過,你要是盯著社會新聞看,到老死也不用讓孩子出門了。
你要相信一件事,那就是遇見壞人的機率怎麼都不會比你把孩子拴褲腰帶上養廢的機率高。
孩子小的時候,當然要看得緊緊的,因為他們還不會保護自己。上了小學之後,慢慢就要開始學習獨立了,而不再是含在嘴裡怕化了,老大個頭了還寸步不離甚至往女廁女浴裡帶。
有人管這些媽媽叫太子媽,那屬實是辱太子了。
遠的不說,就說大清阿哥們,每天清晨三點就要進書房學習,還要出去騎馬打獵,康熙八歲當皇帝,十六歲除鰲拜,你兒子還連自己去超市打醬油都不會。
我兒子我都覺得有點養廢,他的“廢”取決於小時候爸爸和姥姥照顧得太周到了,導致現在倒杯水都能灑一半,課桌老被老師批評髒亂差。
之前他游泳的地方都有專門的親子洗浴間,爸爸和姥姥怕他洗不乾淨,七歲了還沒讓他自己洗過澡。
去年我一個人帶他住溫泉酒店,我去女浴了他不可能進去,我藉機讓他學會了自己洗澡,回去後再游泳我就打發他去男浴了。洗不乾淨沒關係,重要的是靠自己解決問題。
老笨很寵他的兒子,恨不能什麼都幫,什麼都不放心。我不一樣,我屬於心很大的那種,他三歲跟我逛商場就自己墊著腳尖上男廁了,出門我把他當小跟班使。
他是很樂意的,出門幫我拎包,倒垃圾的活都讓他承包,我渴了就打發他到門口超市買汽水,他每次屁顛屁顛拎著十瓶北冰洋回來也不喊沉。
我是路盲,我倆出門的時候我從來不記路,地圖給他,他負責帶著我走,遇到不認識的就讓他自己去問路。
總結就是粗放型的活幹得還行,精細型的還差點意思,主要是協調性不好,動手能力不太行。
我們小區有個自理能力很強的小孩,二年級就自己騎車上學了。
大聖也想自己上學,但他獨立能力沒有那個孩子強,家門口有條大馬路,我擔心安全問題還不太敢真放手。
但我會假裝讓他自己走,我在後面悄悄跟著。
我們小區人車分流,所以五六歲之後他就戴著手錶自己在樓下跟小朋友玩了,渴了就讓他去超市找老闆娘賒瓶水,我們會微信轉賬,時間久了跟人打交道的能力慢慢也就練出來了。
車庫不能去,不能自己上馬路,誰叫也不能跟著走,想去小朋友家必須先給我們打電話。
不是我不在意孩子的安全,而是他早晚要學會自己長大。
你看得越緊,孩子越單純,越經不住誘惑,遇到壞人不知道怎麼辦的機率越大。杜麗娘要不是連閨房都沒邁出過,也不會夢見個書生就要死要活。
而且設身處地想一想,這些被“寶貝”的孩子其實很慘的。他們心理上渴望獨立,行為上卻處處被父母當作孩子。
我有個男性朋友六歲多還被帶到女澡堂,周圍那些阿姨們異樣和譴責的目光他到現在還記得,真的是恨不能找個地洞往裡鑽。
你以為自己很愛孩子,這種愛只是感動了你自己而已。大聖為什麼喜歡幫我幹活,因為他享受那種被信任,被父母當作大人平等看待的感覺。
你不可能真的把孩子拴一輩子,但孩子也絕不會在你鬆手的那一刻一夜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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