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政壇“雙巨頭”鼎立的時代似乎開始漸漸遠去。
最近,英國改革黨作為“後起之秀”,把長期以來主導英國政壇的兩黨——“雄霸”執政黨職位長達14年之久的保守黨及現任執政黨工黨攪得人心惶惶。
根據英國泰晤士報、金融時報等多家英國主流媒體報道,根據YouGov為泰晤士報近期進行的一次民意調查顯示,英國公眾對奈傑爾·法拉奇領導的改革黨的支援率上升了2個百分點,達到25%。而與此相比,基爾·斯塔默領導的執政黨工黨支援率下降3個百分點,至24%,而保守黨支援率下降1個百分點,至21%。

英媒認為,即便小黨派在民意調查中領先於兩大主要黨派的現象並不罕見,但改革黨近幾個月來的強勁表現將在五月英國地方選舉之前給工黨敲響了警鐘。讓工黨和保守黨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並紛紛在移民問題上採取更為吸睛的措施,以試圖扭轉民意。
工黨:親自下場,凌晨“抓人”
工黨政府一向強調“合法、安全、有序”的移民體系,但在改革黨民調飆升的背景下,工黨似乎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2月10日,英國政府在其官網上釋出資訊,表示自工黨政府上臺以來,已有近19,000名尋求庇護失敗人員、外籍罪犯及其他違反移民法的人士被遣返回非洲、亞洲、歐洲及南美的原籍國。

內政部透過重新部署1,000名工作人員專注移民執法,並明確傳遞“非法入境者將被迅速遣返”的訊號,在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相較於前一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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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遣返人數增加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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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罪犯遣返人數增加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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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法勞工的突襲行動增加了38%

英國政府表示,這些遣返資料創下了自2018年以來的最高紀錄,其中還包括英國曆史上規模最大的四次包機遣返行動,共計超過850人被遣返。
不僅如此,據悉,本週內政大臣伊薇特·庫珀(Yvette Cooper)也親自參與一次面向非法勞工的凌晨突襲行動。同時,政府計劃公開播放遣返行動影片,展示外籍罪犯等被從拘留中心送往遣返中心,再登上等候的航班被驅逐出境的全過程。

英國政府這一舉動迅速登上了各大媒體頭條,被解讀為工黨試圖向選民證明自己在移民問題上的“強硬”立場,以挽回部分因改革黨崛起而流失的選票。
保守黨:移民政策大收緊,5年永居變10年?
相比工黨,保守黨的反應更加激進。面對改革黨吸引了大量右·翼選民,保守黨迅速調整移民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大幅收緊的改革方案。

由保守黨黨魁凱米·巴德諾赫 (Kemi Badenoch) 牽頭的提案,建議將英國移民體系進行最嚴格的調整,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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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籤轉永居時長翻倍:工作簽證持有人獲得永久居留權(ILR)的時間從現行的5年延長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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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入籍時長翻倍:所有獲得永居身份的人士,需要再等待5年才可申請入籍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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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移民申請福利: 目前,大部分工作簽證持有人無法領取政府福利,而新提案將更嚴格地確保所有持簽證的移民在獲得永居前不得享受社會福利,包括社會住房、失業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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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移民保持“無犯罪記錄”: 即使是輕微犯罪記錄,也可能影響永居或公民身份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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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貢獻稽核:未來,移民申請永居時,可能需要證明自己對英國經濟有“實質性貢獻”,如納稅水平高等。

保守黨提出的這一系列措施,可以說是相當激進。許多有意移民英國,尤其是持有工作簽證等長期簽證的人士在新聞釋出後感到擔心——目前工籤的年薪門檻已經達到38,700英鎊這一高度,若在未來,工籤轉永居時長變為10年,且入籍時長翻倍為15年,是不是工作簽證這一移民路徑已經不再可行?
彼得森律師行認為,且不論保守黨這一提案是否能夠真正實施,但就英國的移民法案修改程式而言,即便這一系列措施被接受,從提案正式文字的出具到形成法案並最終實施,還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討論及審議過程。
下面,彼得森律師行就為您詳細介紹移民法案的修改流程。
英國的立法程式
英國的立法步驟較為簡單,即提案階段-下議院(國會)審議-上議院(貴族)審議-乒乓階段-提交君主御準這5個主要階段。但這5個階段所涉及的流程較為複雜,需要經過上下議院的層層審議、辯論及來回修改,最終達成一致再經過君主御準才得以實施。
因此,一般情況下,一項法案從提出到最終經過批准正式實施,會在一個議會會期(一年)內完成。但英國曆史中也曾出現過耗時88年才最終立法的《上議院法案》(House of Lords Act 1999),以及4天內便快速透過的緊急法案——《冠狀病毒法案》(Coronavirus Act 2020)。


英國立法的基本概念
為了讓大家對英國立法有一個基本的瞭解,首先,彼得森律師行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英國立法的基本概念。
英國的法律形式分為主要立法(Primary Legislation)和次級立法(Secondary Legislation)。
其中,涉及英國基本政策和治理結構的法律,均屬於主要立法,必須經過議會審議,並最終由英國君主批准(Royal Assent)後正式成為法律並實施。次級立法無需經過完整的議會審議程式,而是由英國政府或其他授權機構依據議會法案(Acts of Parliament)賦予的權力制定。次級立法通常用於規定法案條款的具體生效日期、實施細則,或在授權範圍內對現行法律進行調整。

英國的移民法及其修正案(如《移民法(Immigration Act)》、《國籍法(Nationality Act)》等)均屬於主要立法(Primary Legislation)。
值得一提的是,英國國會(也稱為下議院)的任何議員都可以提出法案。

準備法案
一般情況下,在英國,一年只有一次機會能夠提出新的法案,也就是每年春季開幕的議會會期(session)。
在每個議會會期,英國政府都會制定立法規劃(legislative programme),即在該會期內政府計劃提交議會審議的法案清單。當然,除了政府計劃內的法案外,每個會期還可能透過其他法案,例如用於應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法案(如上文提到的,2020年為了應對新冠病毒的《冠狀病毒法案Coronavirus Act 2020》)。

如果英政府內某個部門希望在議會會期內推動一項法案,則必須向內閣議會事務與立法委員會(Parliamentary Business and Legislation,PBL委員會)提交法案申請。該委員會將稽核所有提交的法案申請,並向內閣提出會期臨時立法規劃(provisional programme)的建議。
在決定是否建議某項法案納入立法規劃時,PBL委員會會考慮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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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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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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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准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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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是否已釋出(是否已以草案形式進行公眾諮詢)。
一旦內閣批准了臨時立法規劃,PBL委員會便會在議會會期開始前對其進行審查和調整。大約在會期開始前一個月,內閣會最終確定該規劃,並在國王講話(King’s Speech)中正式公佈。

2019年伊麗莎白二世女王的議會開幕演講

2024年查爾斯國王的議會開幕演講
向議會提交法案
儘管法案可能已經被列入英國政府的立法規劃(legislative programme),但在正式提交議會審議之前,必須經過議會事務與立法委員會(Parliamentary Business and Legislation, PBL委員會)的特別批准。
委員會將審議法案的最終(或接近最終的)草案以及其他相關檔案。部分檔案,例如《說明性備註》(Explanatory Notes),將在法案提交後與法案一同公佈。
如果PBL委員會確認法案已準備好,並且所有的法律和程式問題得到解決,它將批准法案的提交,但可能要求進行一些必要的修改。委員會還將決定該法案是應從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還是上議院(House of Lords)開始審議。

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

上議院(House of Lords)
部分法案會先以草案形式釋出,接受公眾諮詢。在這種情況下,法案將經過預立法審查(pre-legislative scrutiny)。委員會將聽取證詞並提出建議,政府將根據這些建議以及公眾的反饋,修改法案內容。
議會審議階段
大多數法案可以從下議院或上議院開始,政府將根據各議院需要平衡的立法議程來做出決定。然而,某些法案必須從下議院開始,例如主要目的是徵稅的法案(例如年度《財政法案》)。
大多數法案在成為法律之前需要經過第一次閱讀、第二次閱讀、委員會階段、報告階段、第三次閱讀這5個階段(下議院和上議院均需透過下述階段)。

第一次閱讀
這是一個純形式化的階段,法案的標題會被宣讀,不進行辯論。
第二次閱讀
這是對法案主要原則的辯論,一位議員將做開場,闡述法案的必要性和主要內容,接著反對黨會進行回應,其他議員也可以發表意見。最後,提出法案的黨派以回應來結束辯論。
在第二次閱讀階段無法對法案內容進行修改,但議員們可以提出他們將在之後階段提出的修改建議。辯論結束後,議會將對法案進行投票。如果投票未透過,法案將無法繼續。


身陷脫歐辯論的前首相特蕾莎·梅和鮑里斯·約翰遜
委員會階段
二讀階段階段結束後,進入委員會階段,這是對法案內容逐條審議的階段。
在下議院,這個過程通常由特別成立的公法委員會(Public Bill Committee)負責,委員會的成員構成反映了整個下議院的政治結構。而上議院的委員會階段則可以在議院內或議會的委員會會議室進行,任何議員都可以參與。
公法委員會可以接受口頭和書面證詞,並決定法案中的每一條是否能夠保留,是否採納政府或其他議員提出的修改建議。
報告階段
在此階段,只有修改意見會被討論,因此,如果沒有提出修改,報告階段將是一個形式化的階段。如果有修改建議,報告階段會討論這些建議並對法案進行進一步的調整。
第三次閱讀
在下議院,第三次閱讀是對法案的總討論,通常緊接報告階段進行。此階段主要是為了總結辯論並決定是否透過法案,並不會對法案進行修改。
乒乓階段
在所有的審議階段結束後,如果法案在第二個審議議院階段(若第一階段在下議院,則第二階段在上議院)被修改,它必須返回第一個議院進行修改建議的審議。第一個審議議院可以否決這些修改、提出其他修改建議或提出替代性建議。法案可能會在兩院之間多次來回修改,直到達成一致,這一過程通常被稱為“乒乓”階段(Ping Pong)。


君主批准與正式實施
一旦法案在兩院透過,法案將提交君主,並獲得君主批准(Royal Assent)。君主批准後,法案便成為法律並正式實施。
在大多數情況下,法案的條款將在君主批准後的一個設定時期(通常為兩個月)內生效,或者在政府確定的時間生效。這段時間通常也是為了讓政府和受到法案影響的相關方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準備。政府可能還需要根據法案中的授權制定進一步的規定或命令,以解決一些程式性問題。
以上,就是英國立法的基本階段。如彼得森律師行所說,法案從提出到最終成為法律正式實施的時間,要視法案的爭議性、複雜程度而定。
回到目前作為反對黨的保守黨所提出的,將工作簽證的轉永居時間由5年增加到10年,將永居申請入籍的時間由1年增加5年這一提案,彼得森律師行認為該提案大機率不會透過。因為目前英國正是一個急切需要人才,以振興經濟和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階段。若將人才引進的門檻提到如此之高,實際上是將人才拒之門外,與英國政府所設定的經濟目標相悖。
當然,降低淨移民的數量,對於任意一個黨派而言,都是爭取選票的最優選項。而政府對於降級淨移民數量的目標,一定會是從那些佔用公共福利,對於英國社會而言沒有經濟價值的移民群體著手。工作簽證,依然是最具價效比的移民英國的途徑之一。
如果您對英國的立法程式仍有疑惑,或者有意透過工作簽證獲得全家移民英國的機會卻不知如何尋找具有工籤擔保資質的僱主,歡迎您聯絡彼得森律師行進行討論和了解。

彼得森律師行,創始人Peter Liu, 劉鵬 ,英國內政部移民事務所註冊的高階律師,英國移民律師協會資深會員。信奉專業至上,以最全面、最專業、成功率最高的英國移民法律服務為您的英國移民生活提供完整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