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駕照路考示意圖。(Shutterstock)
從2025年1月3日起,紐約州車輛監管廳(DMV)對重複酒駕或毒駕行為實施更嚴格的懲罰規定。凡涉及酒精或毒品相關駕駛行為的違規駕駛者,若累積四次相關違規或事件(包括拒絕進行檢測),將被永久吊銷駕駛執照。
*新規詳情
除了四次違規即永久吊銷駕照的核心條款外,該規定還包括以下措施:
(1)若駕駛者涉及三次酒精或毒品相關違規事件,並另有一次或多次其它嚴重駕駛違規行為,則同樣面臨永久吊銷駕照的處分。
(2)申請人在更新或補辦駕照時,若駕駛者累積三次酒精或毒品相關違規行為,且無其它嚴重違規,DMV有權在兩年內可拒絕重新為其發放駕照。
(3)已被吊銷駕照且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者,將面臨五年駕照申請禁令。
紐約州車管廳廳長馬克·J·F·施羅德(Mark J.F. Schroeder)表示:“我們必須設下界線,當一個人多次因酒駕或毒駕被定罪,他們必須被永久禁止駕駛上路,以保護道路上的其他使用者。‘四次即喪失資格’的新規定,將大幅提升我們將這類高風險駕駛者從道路上移除的能力。”
*資料支援更嚴格規定
根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資料,曾有吸毒或酗酒相關犯罪記錄的駕駛者更有可能再次犯罪。根據NHTSA統計資料,涉及致命車禍的駕駛者中,血液酒精濃度超過法定上限者,其酒駕違規記錄的機率是未飲酒駕駛者的四倍。
這項新規旨在加強紐約州的道路安全,對那些多次違規的駕駛者採取更嚴厲的懲處,進一步保護廣大用路人。
來源:紐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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