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釋出公告表示,對9家金融機構及10名原籍中國福建的外籍人士採取反洗錢相關違規行為的監管行動。大華銀行(UOB)、花旗(Citi)以至3間瑞士金融機構瑞銀(UBS)、瑞信(CS)和瑞士寶盛(Julius Bär)在內9家金融機構,合計被罰2,745萬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1.54億元)。

此次新加坡金管局(MAS)對9家金融機構的處罰與2023年8月曝光的洗錢案直接相關。該案是新加坡史上規模最大的洗錢案件,涉及跨國犯罪網路、非法線上賭博及多國籍涉案人員。
此次案件與新加坡史上最大宗洗錢案直接相關。2023年8月15日,新加坡透過全島突擊行動曝光一起涉案金額高達30億新元(約合人民幣160億元)的洗錢大案,10名外籍人士因涉嫌為亞洲網路賭博活動清洗資金被捕。案件調查顯示,涉案團伙透過多家金融機構進行資金運作,新加坡當局在行動中查獲鉅額現金、不動產、豪華車輛、奢侈品及虛擬資產等各類資產。
目前,10名被告已全部被判有罪,除被判處刑罰外,均被執行驅逐出境並終身禁止入境新加坡的處罰。調查證實,該團伙曾與瑞士信貸、大華銀行、瑞銀等多家涉事金融機構存在業務往來,其洗錢路徑涉及賬戶開設、資金轉移及資產配置等多個環節,此次監管處罰正是針對相關機構在客戶風險評估、財富來源驗證等環節的合規漏洞展開。
據MAS公告披露,9家金融機構在以下領域發現不足之處:
客戶風險評估: 五家金融機構(BJBS、BOIPL、花旗、CSSB、UOBKH)未能就部分客戶所呈現的洗錢風險評級制定充分的政策或流程。這導致洗錢風險評估錯誤,影響了它們對多名涉案人員所呈現的較高洗錢風險應用適當控制措施並進行處理的能力。
確認洗錢風險較高客戶的財富來源: 全部9家金融機構均未發現或未充分跟進資訊和檔案中應引起對部分客戶聲稱財富來源產生懷疑、並表明洗錢風險增加的顯著差異或危險訊號。在某些情況下,對財富來源的重要方面缺乏佐證。
交易監控:八家金融機構(BJBS、花旗、CSSB、LGTS、UOB、UOBKH、TTCSPL、UBSS)未能充分審查其自身系統標記為可疑的相關交易。這些相關交易金額異常巨大、與客戶身份不符或顯示出異常模式。
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後的跟進措施: 對於已提交STR的客戶,兩家金融機構(UOB和UOBKH)未能採取充分且及時的風險緩釋措施,例如加強監控和審查其風險分類。
MAS已對9家金融機構因在本案中違反MAS的《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要求處以總額2745萬新元(約合人民幣1.54億元)的和解罰款。具體罰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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