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學的實驗研究,一種一般模式是:一個研究員/教授/PI獨立領導一個課題組/實驗室。
擔任各種行政領導、院士的,自己有自己的課題組/實驗室,課題組有自己招的人、也可以與其他課題組合作。
但是,不能以勢壓人、不能強搶或強佔其他課題組的研究或功勞。
怎麼鑑定上級以勢壓人奪取文章?
1) 沒有擔任領導、不是院士之前,自己只是自己實驗室/課題組論文的通訊作者。擔任領導、當選院士後,成為共同通訊作者/共同作者,而另外的共同通訊作者/通訊作者不是領導、不是院士、一般是年輕人。研究內容,一般是另外通訊作者在與領導/院士“被共同作者”之前就已經研究的領域/方向、而不是領導/院士以前研究的領域/方向。
2)真的合作應該是雙方的,一方的科學問題、一方的技術,或雙方問題的重疊,或雙方技術的交叉。如果科學問題和技術都來自一方,而且是年輕的那方,而領導/院士既沒有以前研究過這一問題、也沒有提供技術、此前還沒有用過這一材料(動物、模型…),都是年輕人的,那麼也不難推論是領導/院士佔年輕人的便宜。
3)年輕人卑躬屈膝,即使被問到是否受剝削,為了得到資源、支援、升官、當院士,也把不足成為共同作者的舉手之勞、甚至毫無參與說成是“自願,真有合作,領導/院士貢獻真大”。不惜自辱人格撒謊。
諸如此類,不得不說並非罕見。
我自己就見過這樣的問題。兩位女科學家,明顯是高年資的佔低年資的便宜,人都不在一個地方,而且老年人有繁忙的職位,居然頻頻出現在年輕人的很多文章上。如果罰年輕人,不讓她晉升,顯然她就更加受累。但如果讓她過,等於允許和鼓勵老年人剝削年輕人,示範作用非常糟糕。當時爭論不休。
還可以舉例的是中國科學院神經科學研究所二十年的所長(和近年的實際控制人)蒲慕明。
他在國外全職待了四、五十年,不可能不懂基本規則(不應該佔年輕人的便宜)。而且他曾經常公開發表對年輕人的年度教訓,儼然正人君子。這種人做的不對的時候,就特別應該被批評。
蒲的專長是電生理,非常好、也很好地應用於研究神經可塑性。
但是,蒲慕明以前從來沒有研究過猴,也沒有研究過發育生物學。
蒲慕明招聘國內其他單位的研究人員,成為神經所的課題組組長/研究員。那麼後者就是與神經所其他PIs一樣是獨立的研究員,可以繼續自己獨立的課題。
但是,蒲慕明居然自己也成為後者克隆猴的文章的共同作者,國內記者招待會儼然自己也是研究的一員,對國外發表採訪也是作為主要研究人員之一,而且年輕人不善於或不敢對外表達,造成的外界印象是蒲慕明轉型成功。
轉型可以,不能踩著年輕人。自己可以招學生、博士後,不宜把獨立的PI當成領導的柺杖。
這種做法非常不正常。
不正常是指相對於國際科學界的常規。

在我們神經生物學,全世界第一個神經生物學系的創辦者Steve Kuffler。在霍普金斯大學期間,自己還是中年人,不僅不搶其他人的,而是把自己的研究讓給年輕人,還給年輕人配其他年輕人,讓他們合作,做出諾獎的工作。Kuffler在年輕人的文章初稿改的面目全非,但他並不出現在文章中。


這樣的高風亮節的科學家,才能相容幷包支援很多科學家,後來在哈佛這樣的地方建立新機構,直接間接影響很多人。


一個機構應該有這樣的領導,才能其樂融融、才能學術交流豐富、才能茁壯成長。
我們中國的各個單位領導,也不宜加到本單位年輕研究員的課題,是避免以勢壓人的基本規則。
如果所有行政領導都這樣做,年輕研究員的所有最好的、最重要的課題,就會都被本單位的領導搶去、或者強行霸佔、或者強行成為共同作者。
領導幫助年輕人修改文字、提提意見,是理所應當。正如蒲慕明為神經所很多文章進行過修改、提過意見。最多是感謝、用不著共同作者。蒲慕明也親自為耿美玉的971“論文”修改過,也只是得到致謝,並非需要負責任的共同作者。不能因為克隆後可能比蒲慕明一輩子的其他工作更重要而搶上去。
如果神經所以後的領導也有樣學樣,反正還可能本來也做過蒲慕明的學生,恐怕就是神經所的噩夢?如果上海其他研究所這樣做、如果科學院其他研究所這樣做、如果沒有出過國的都誤認為這是蒲慕明帶來的“國際標準”,那就問題更大了。
一蒲慕明為例,是他年資高、在國外時間長,一些國內高校和科研機構領導、一些國內院士,其實也這麼做,大家心知肚明,不被點名也應該改正。
不要以勢壓人、以權謀文章和科研成果。
大家,特別是領導和高年資學者,應該滿腔熱情、不帶私心地支援年輕研究員、科學家、學者的成長,特別是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