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聯邦法官近日作出裁決,要求川普政府允許約1.2萬已獲批准的難民進入美國。這一決定駁回了白宮此前的論點,即如果這些難民在2月初之前未能抵達美國,他們的入境資格可能會被撤銷。
司法部曾主張,先前的法院命令只要求政府接收約160名在2月3日前計劃抵達的難民。然而,地區法官懷特黑德(Jamal Whitehead)駁斥了這一解釋。
“這不僅是對文字的誤讀,還需要憑空想象出文件中根本不存在的內容,”懷特黑德在判決中寫道。“令人驚訝的是,一份用平實直白語言列出三項具體標準的司法命令,其含義竟會產生如此大的爭議。”
事件起源於總統川普1月20日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宣佈無限期暫停美國難民援助計劃(USRAP)。該計劃自1980年由國會設立,旨在為因迫害、戰爭或自然災害逃離本國的人提供保護。此後,多個信仰難民援助組織於2月提起訴訟,認為該行政命令繞過國會程式,因而非法。
儘管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總統在決定允許誰入境方面擁有廣泛權力,但法院同時也要求聯邦政府繼續處理那些在行政命令釋出前——即1月20日之前——已經“安排並確認了赴美行程”的難民案件。
司法部試圖為這一群體設定一個兩週的“最後入境期限”,即只有在2月3日前能抵達美國的難民才符合條件。然而,難民援助組織則認為,法院命令要求的是“安排”而非“完成”旅行。懷特黑德法官對此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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