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歐盟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ESPR)詳解

ESPR,迴圈經濟,生態設計,數字產品護照
2024年6月28日,歐盟委員會正式公佈了《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的最終法案文字,法規將於2024718日正式生效;計劃在2027,ESPR提出的規則將強制應用於歐盟市面上的相關產品無論是在歐盟內部還是外部生產。
ESPR是歐盟迴圈經濟行動計劃(CEAP)下的關鍵抓手,也是對現有生態設計指令(Ecodesign Directive   2009/125/EC)的修訂和擴充套件,並將取代原有的生態設計指令。相比此前的指令,ESPR提出了“使可持續產品成為歐盟市場常態的雄心目標,在覆蓋範圍、產品效能與資訊要求、實施與監管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升級;在法律效力層面,ESPR作為歐盟的統一法規將直接約束企業和個人,而不再依賴成員國制定本地法律。這一變化也反映了歐盟在推動產品可持續性方面從較靈活的框架轉向更嚴格和統一的監管模式
從法規屬性與實施機制上,ESPR是一個框架性的法規。它不針對具體產品設立規則和標準,而是提供了一個總體的立法框架和統一原則,並將透過授權法案對特定產品設定生態設計要求及其他具體的措施。ESPR明確將在2025年7月19日前實施首個授權法案,並將於2025年4月19日前釋出階段性工作計劃(2024-2027年),明確當前階段優先的產品類別、措施及時間線等。
在覆蓋範圍上, ESPR旨在逐步覆蓋所有在歐盟市場銷售的產品類別。當前歐盟已明確了11類產品組,包括紡織品(特別是服裝和鞋類)、傢俱(含床墊)、輪胎、清洗劑、油漆、潤滑劑、化學品、能效相關產品(家電等)、通訊和其他電子產品,以及鋼鐵和鋁兩類中間產品。
在責任主體上,ESPR提出要將生態設計要求融入到產品價值鏈的各個環節,並明確全價值鏈上相關的經濟運營者都承擔著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依據法規,中國的製造商將有義務確保相關產品的設計和生產符合ESPR的要求,同時履行合規義務並接受歐盟的市場監督
在法規內容上,生態設計要求是ESPR法規的核心。對產品數字護照的強制要求和未出售產品禁止銷燬令也是值得我國的利益相關方重點關注的內容。對關鍵內容總結如下:
(一)生態設計要求。ESPR的生態設計要求分為產品效能要求資訊披露要求兩類。在效能要求上,ESPR法規明確列出了16個重點強調的維度,包括產品耐久性、可重複利用性、可迴圈性、能效和環境影響等。針對每個維度,ESPR提供了對應的產品效能引數建議;針對具體產品的要求將透過特定產品類別或橫向的授權法案進行規定。這意味著生態設計要求將取代簡單的產品能效表現,關注點也不限於碳足跡或環境足跡
對於資訊披露的要求,具體產品類別的要求也將由授權法案規定,此次頒佈的ESPR法案對產品必須公開的通用性資訊內容進行了規定,包括生態設計要求下的產品效能表現、產品有害物質的詳細資訊、產品拆解、回收、翻新及處置的相關指南等。
(二)數字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ESPR的一個基本元素是引入數字產品護照,該護照將包含產品的資訊要求,提供有關生態設計效能、可追溯性等資訊,並促進產品的修復和回收。當前DPP已被應用於歐盟各領域的法規政策中,例如電池護照將在2027年2月18日前強制採用;ESPR則進一步明確了DPP將作為歐盟相關產品強制性要求,並對DPP的系統和內容等方面提出了細化的要求和時間線
在DPP的總體原則和框架層面,ESPR明確了核心內容如下:一是明確了DPP的強制性,授權法案適用的產品須具備DPP才能進入歐盟市場流通,產品供應鏈上的各相關方應提供DPP作為其資訊要求的一部分二是明確DPP實施具有行業性,即ESPR將透過授權法案針對具體的產品組設定DPP的相關要求三是明確DPP的有效性,ESPR要求DPP應能夠作為國家主管機構對產品進行相關稽核與認證的工具,且應確保價值鏈上的各方均可透過DPP輕鬆獲得和理解其所需的產品資訊。
在技術層面,ESPR明確歐盟委員會將於2026年7月前建成DPP中央登記系統,並將涵蓋一個可搜尋的線上平臺。後續,歐盟委員會將透過授權法案進一步明確DPP的資訊顆粒度、訪問許可權、資料載體形式等要求,並通授權法案和執行法案明確對DPP服務供應商的要求和規則、資質審查與認證制度及DPP資訊管理和訪問程度等。
(三)禁止銷燬未出售商品。該法規旨在針對“快時尚”和線上銷售增長帶來的日益嚴重的資源浪費問題。法案明確:自2026年7月19日起,禁止銷燬未售出的服裝、服飾配件和鞋類商品。該條款適用於大型企業,對中型企業設立過渡期(2030年7月起適用),小型和微型企業則有豁免權。此外,相關企業須對其丟棄的未出售商品進行每年的資訊公開披露,包括每年丟棄及銷燬產品的數量和重量、丟棄原因、最終處置去向及比例、已採取或計劃採取的避免未出售商品銷燬的措施。
儘管當前具體的標準和實施細則尚待明確和完善,但ESPR設定的原則和框架已表明,歐盟將持續追求“使可持續產品成為歐盟市場的常態”的目標,並希望將可持續要求廣泛覆蓋至全球價值鏈。ESPR對“價值鏈”“全生命週期”概念的強調也意味著將對全球的產業鏈上下游的各類主體產生深遠的影響,其中關鍵影響包括:
1)供應鏈企業可能需要面臨產品設計、工藝、原材料的較大改變,相關成本可能大幅增加;且ESPR對資訊披露的要求給企業資料管理和履約帶來了額外挑戰。品牌商和製造商很有可能選擇更換供應商或精簡供應商數量,中小型企業、不能符合ESPR要求或履約成本較高的上游企業將面臨風險。
2)ESPR將影響產業鏈佈局和國際貿易市場。當前紡織和服裝行業是歐盟迴圈經濟行動及ESPR實施的重點;歐盟地區是全球最大的紡織和服裝進口市場,而中國是其最大進口來源國。生態設計要求可能成為非歐盟國家紡織和服裝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此外,對於一些處於發展早期的行業,將更容易調整基礎設施、製造工藝和勞動力以滿足歐盟的要求,從而獲得行業增長的機會。
3)ESPR法規的實施有可能導致消費者承擔一定的成本轉移。相關標準和配套機制需要持續完善和改進。
建議我國相關企業:一是在產品設計和生產技術層面,對產品的耐用性、可重複利用行、可升級性和可修復性等方面加以關注;二是加強資料管理體系和數字化技術的應用,確保產品護照的存在及合規性;三是最佳化供應鏈管理確保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生態設計要求;四是加強與歐盟相關企業和機構的溝通;五是注市場動態與政策趨勢,及時調整產品策略適應市場變化;六是深入瞭解相關法規內容和技術要求,持續關注法規的更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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