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4華人赴澳打工遇死亡車禍!肇事司機只需蹲5年半監獄?受害者家屬嚴重不滿

據ABC報道,維州和新州交界附近發生一起致命車禍,4名華人不幸死亡。檢察官稱要對肇事司機“明顯不足”的刑期提出上訴,後者或面臨更長的監禁。
報道稱,事故發生於2023年4月,地點位於Strathmerton,車禍造成5人死亡,31歲的Christopher Dillon Joannidis因此案被判入獄5年半。
當時,Joannidis無視多個路標,駕車穿過Murray Valley Highway和Laubuan Road的交叉路口時撞上了一輛皮卡車,後者又撞上了一輛迎面而來的牛奶罐車。
皮卡車上的乘客全部死亡。
事故汽車司機為62歲的澳洲當地婦人Debbie
Markey,其餘4名乘客為來自中國香港或中國臺灣的Pin-Yu Wang、Hsin-Yu Chen、Wai-Yan Lam和Zihao
Chen,年紀約23至30歲之間,他們皆是受僱於羊肉場的海外打工者,而Markey就是他們的僱主。
今年1月,縣法院法官Gavan Meredith以危險駕駛致人死亡判處Joannidis至少3年監禁,最高刑期為5年。
檢察官希望延長刑期
這一判決讓法庭上的許多人震驚,Markey的兒子稱這是一種“侮辱”。
“這真的讓我怒不可遏,這是一種侮辱。”
“你殺了5個人,卻被判入獄3年,這合理嗎?”
週二,Office of Public Prosecutions證實將對判決提出上訴。
發言人說:“檢察總長將對Christopher Joannidis的判決提出上訴,理由是這一判決明顯不夠充分。”
上訴意味著此案現將提交至維州上訴法院,後者將決定是否重新評估證據和Meredith的判決。
根據維州法律,一項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的指控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如果涉及多項指控,法院通常會在確定最終刑期前部分疊加刑罰。
在Joannidis一案中,Meredith對每項指控均判處2年10個月的刑期,並允許部分累加,最終總刑期為5年6個月。
Meredith表示,他在量刑時考慮到了Joannidis的早期認罪、悔罪、相對年輕的年齡,以及在獄中與抑鬱症和強迫症的鬥爭。
Meredith表示,這起車禍並非“一時疏忽”造成的,並稱Joannidis在事發前幾分鐘曾因超速被警察攔下,並被警告過交叉路口有危險。
Meredith在談到這起事故時說:“這對受害者造成了災難性的影響。”
“我的量刑不基於逝者的生命價值或這些悲劇給生者帶來的痛苦,而是著眼於懲罰、威懾(具體和一般)、改造、譴責以及保護社會的基本量刑目標。”
編譯:Kazaf
來源:AB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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