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清水源(300437)公告,公司於1月1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該次立案調查主要與全資子公司河南同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原股東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及業績承諾事項有關。
同日,清水源還公告收到河南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我局發現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水源”或“公司”)2016 年至 2018 年年度報告存在會計差錯。不符合《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2016年,公司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鍾盛、宋穎標持有的同生環境100%股權。該次交易業績承諾的承諾期為 2016年、2017年、2018年,各年度的承諾淨利潤為3,520.00萬元、5,600.00萬元、6,680.00萬元。
2019年7月,公司對同生環境開展日常審計過程中,發現同生環境原管理層存在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公司利益的行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外,公司還認為鍾盛、宋穎標提供同生環境虛假的2015年財務資料,導致同生環境股權評估價值虛增,股權實際價值遠低於股權交易對價 4.948億元。
後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以合同詐騙、職務侵佔、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指控被告人,並向濟源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於2023年7月13日作出一審判決。
因宋穎標、鍾盛不服一審判決向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於 2024 年4月1日開庭審理,公司於2024年7月期間收到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2023)豫刑終 289 號】。
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2023)豫刑終 289 號】判決如下:
“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三項、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2022)豫 96 刑初 3 號刑事判決第一項中對上訴人宋穎標職務侵佔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第二項中對上訴人鍾盛職務侵佔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第三項即對原審被告人張永新職務侵佔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第四項中關於職務侵佔罪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違法所得追繳部分。
二、撤銷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2022)豫 96 刑初 3 號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中對上訴人宋穎標、鍾盛合同詐騙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及合併執行的量刑部分,第四項中關於合同詐騙罪違法所得追繳部分。
三、上訴人宋穎標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50 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8 日止。罰金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繳納。)
四、上訴人鍾盛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8 年 1 月 18 日止。)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不過,清水源的麻煩還不止這些,報告期還存在連續虧損。據2024年度業績預告,2024年度又一次虧損了。

文|梧桐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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