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中國遊戲集體中招?韓監管要求“國外遊戲”指定韓國代理,開列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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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外遊戲在韓國運營需指定韓國本土代理商,開始進入立法流程,年內落地的可能性相當高。
據韓媒GAMEVU報道,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表示,將從10月23日起實施“海外遊戲公司國內代理商指定製度”。日前,韓國《遊戲產業振興法實施令》相關修正內容已經公佈,並公開需要指定韓國代理商的三大條件:
其一,過去一年收入必須達1萬億韓元以上,以全球銷售額為基準,且需按照匯率轉換為韓元來確定;
其二,是過去三個月在韓國市場平均MAU超10萬的遊戲公司,以特定遊戲的韓國平均月活數為基準,不受平臺(PC/手機)限制;
其三,判斷對遊戲使用者造成損害的可能性較高,文化體育觀光部可能會考慮民眾投訴激增、媒體報道、國會評論等因素後做出制定。
文化體育觀光部在《實施令》中規定,三個條件其中之一即可成為指定物件。按照制度被納入指定物件的國外遊戲公司,須以書面形式指定能在韓國運營,並負有法律責任的代理商,而代理商有履行遊戲標籤、各種報告義務等法律要求的職責。
據悉,該代理商須為具有韓國境內地址或營業場所的自然人或法人,一家國外遊戲公司可以有一個或多個代理商。不過,遊戲分發平臺(例如 Google Play 或 App Store)是例外。
若不履行指定義務,將被處以最高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0萬元左右)的罰款;若代理商違反法律責任,原遊戲公司也將承擔同樣的責任。此前還包括兩年以上的監禁,但最終被取消。
根據報道,文化體育觀光部計劃在6月4日前透過該立法通告收集意見,然後經法規審查和法制內務局稽核後,最終確定施行令。
韓國首次公開指定代理人標準,哪些公司會受影響?
為國外遊戲指定韓國本土代理人這件事,韓國監管部門已經醞釀已久。
2023年6月,韓國民主黨議員李相憲提出“遊戲法”的部分修正案:要求在韓國沒有地址或營業地點的遊戲相關業務運營商,必須指定在韓國有營業地點的國內代理商。直到2025年,相關立法正在持續推進中。
但首當其衝,還是要看立法完成後的可執行性會有多高。如果約束性不夠強,無法將大多數公司納入監管範圍,難以有效管理市場,只能淪為一紙空談。
過去,在同歐美巨頭的博弈中,韓國監管部門已經鬧了不少類似的笑話。比如V社在2019年曾無視韓國法律推動的分級義務,直接與韓國網咖業者合作,將遊戲提供給當地遊戲消費者。由於缺少執法依據,韓國政府部門對此也無可奈何,最終只能草草收場。
但從本次指定代理人的“三個條件”來看,韓國監管部門知道一棍子打死所有人不現實,因而有了明顯的指向性。為了避免很多公司不配合,選擇抓大放小,只針對某些頭部公司和有一定規模的遊戲。
1)全球年收入達一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0億元)
資訊有限,我們無法判斷所謂“收入”是指單款產品流水,還是整家公司的營收規模。GameLook暫且以後者作為標準,綜合A股、港股和美股來看,中國上市公司共14家符合該標準:騰訊、網易、阿里巴巴(靈犀互娛)、嗶哩嗶哩、三七互娛、世紀華通、金山、中文傳媒、神州泰嶽、網龍、IGG、中旭未來、赤子城科技、心動公司。
至於非上市的知名廠商,如“上海F4”米哈遊、鷹角、莉莉絲、疊紙,重啟遊戲業務的字節跳動,韓國市場比較吃香的MMO公司、4399等買量公司,以及檸檬微趣為代表的出海休閒廠商,單輪年營收規模都囊括在內。
GameLook粗略判斷,日廠能達到這個收入量級的公司至少有8家:SE、萬代南夢宮、CyberAgent、NEXON(總部位於東京)、DeNA、Konami、SEGA、Capcom。
歐美上市公司和知名廠商裡,至少有Take-Two、微軟、育碧、EA、Roblox、V社,以及DreamGames等土耳其手遊公司,包括騰訊旗下獨立運營的歐美子公司Supercell、拳頭,這些都算是明牌選手。
目前,已經有部分國內公司在韓國設有主體,如三七互娛收購了韓國子公司,騰訊在當地的投資公司也不少……至於其他公司,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尋找本地合作公司,或是親自設立韓國主體。
但這條標準對日本廠商影響或有限,日本手遊通常不直接在韓國運營,都是尋找本地代理,如《賽馬娘》由Kakao Games負責韓國運營。至於主機廠,雖然韓國這塊市場規模較小,但如果全球收入達標,也需要尋找本土代理或設立公司。
而歐美廠商一般很難配合韓國監管,其中部分公司,如Epic和EA已經有韓國子公司,像是土耳其手遊公司大機率難配合其動作。但韓國監管部門此次決心很大,計劃發行韓語和英語的《國內代理商指定系統指南》,並將單獨告知指定的遊戲公司該系統內容。
2)旗下韓國運營遊戲過去三個月平均月活超10萬
相比第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可能會擴散到更多非上市遊戲公司。根據GameLook統計的韓國二遊名單看,《原神》《崩壞:星穹鐵道》《少前2》……MAU10萬以上的國產二次元產品一抓一大把,其對應收入均在千萬以上。
換而言之,韓國流水在千萬量級以上的公司,可能都需要開始考慮代理人問題。
未來,出海韓國的門檻可能會被極大抬高。對中小公司來說,尋找當地代理商,勢必要被分走一部分利潤;自己註冊主體,關於尋找法人、安排部分職能轉移、和監管部門打交道等環節,則是不小的問題。
長期來看,如HaoPlay、悠星等擅長韓國發行的公司,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國內研發商尋求代理合作的機會。
HaoPlay攜代理遊戲參展G-STAR
但同時,部分公司為了逃離監管,可能會註冊更多主體,以壓低自己在韓國市場的收入,避免進入該名單。這當然是一種策略,但對想要長期經營韓國市場的遊戲和公司來說,並非長久之計,按規定尋找代理商、或設立當地主體才是最好的選擇。
3)判斷是否可能對遊戲使用者造成較高傷害
這個判定標準彈性非常大,玩家投訴激增、媒體報道等因素後,都可能導致遊戲公司進入該名單。
若是曾有機率公司不到位、採用過誤導式營銷、突然停服導致玩家退款無門……一旦開始翻舊賬,廠商現在做任何補救措施都為時已晚,監管一定會要求指定代理商。立法透過且正式落地前,遊戲公司可以先行自我審查,是否有過不合規行為引起使用者舉報和媒體關注。
此前機率公式法案正式生效後,韓國官方就曾拿中國遊戲公司RoamerPlan及其旗下的MMO手遊《메템사이코시스》作為出頭鳥進行打擊,去年10月也有韓國玩家舉報某知名中國遊戲存在“機率有誤”的問題。
如今在指定代理人問題上,中國出海公司想要做長期,避免被納入名單,需要始終按照當地法律規定合理運營,別因忙著“割韭菜”被當地監管部門抓到辮子。
結語
韓國的“海外遊戲公司國內代理商指定製度”,仍處於立法過程中,等待正式落地可能還會有細微調整。
目前韓國監管部門已主動縮小企業名單,有一定的門檻,但依然囊括大量中國廠商。如果這三條標準沒有發生太大改變的話,中國遊戲公司需要提前做好準備,避免未來應對不及時,被下架、停運等問題打得措手不及。
韓國,始終是中國出海廠商在意的海外市場之一,要求國內同行必須做出選擇,是同韓國公司合作,還是和紮根當地的中國發行商建立合作關係,亦或是自己下場註冊當地實體……不想變得被動,就必須先行動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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