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銀行如何科學設定氣候目標——NZBA《銀行氣候目標設定指南》分析

綠色金融,碳排放
3月14日,由聯合國主導的淨零銀行業聯盟(Net Zero Banking Alliance, NZBA)釋出了更新版的氣候目標設定指南,旨在幫助銀行業機構設定和實現與全球氣候目標一致的氣候相關目標。
NZBA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倡議(UNEP FI)和可持續倡議金融服務工作組(FSTF)共同發起,於2021年4月21日正式成立。同日,第一版《銀行氣候目標設定指南》釋出,所有加入NZBA的成員必須遵循該《指南》來設定氣候目標。從全球銀行的採納角度來看,成立三年來,淨零銀行業聯盟的成員以歐洲地區銀行為主(暫未有中國內地銀行加入),規模迅速擴大。設立目標的方向也由銀行總體目標擴充套件至為碳密集型行業另外設定減碳目標。
NZBA此次釋出的新版指南基於其在2021年釋出的第一版指南進行調整,反映了近三年銀行業淨零發展的新趨勢,對近三年的淨零方法、資料等進行了更新。新版指南保留了與之前相同的總體目標和關鍵準則,要求籤署方基於科學方法設定中期(2030年或之前)和長期(2050年或之前)的目標,並承諾在2050年或之前實現淨零排放。
不同的是,本次指南首次將淨零目標範圍擴大至銀行的資本市場活動。即除了銀行投融資活動需進行碳核算並納入淨零目標,NZBA認為銀行在為客戶提供股票、債券發行以及承銷、諮詢服務中可能產生大量溫室氣體排放,因此需要將其納入計算範疇。
在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釋出《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綠色低碳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強化金融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要求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將走向自身運營與資產組合的碳中和,如何設立科學的氣候目標與路線圖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議題。儘管我國暫未有商業銀行加入NZBA,此次新版《指南》也可為我國商業銀行在科學碳目標的設定、實施、核算與披露提供以下幾方面的啟示與參考:第一,強化氣候風險相關制定規定和戰略規劃,將最終的淨零目標分解落實到不同階段、不同行業。第二,注重投融資業務碳排放強度的管理,既包括促進排放,也包括融資排放。第三,開展試點工作,量化評估氣候風險。
請登入興業研究APP檢視完整研報
獲取更多許可權,聯絡文末銷售人員。
點選圖片購買 “興業研究系列叢書”

轉 載 聲 明
轉載請聯絡[email protected]郵箱,我們儘快給予回覆。本報告相關內容未經我司書面許可,不得進行引用或轉載,否則我司保留追訴權利。
銷 售 人 員
李 璐 琳
13262986013
湯    灝
13501713255
免 責 聲 明
興業經濟研究諮詢股份有限公司(CIB Research Co.,Ltd.)(中文簡稱“興業研究公司”)提供,本報告中所提供的資訊,均根據國際和行業通行準則,並以合法渠道獲得,但不保證報告所述資訊的準確性及完整性,報告閱讀者也不應自認該資訊是準確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賴。
本報告中所提供的資訊均反映本報告初次公開發布時的判斷,我司有權隨時補充、更正和修訂有關資訊,但不保證及時釋出。本報告內容僅供報告閱讀者參考,一切商業決策均將由報告閱讀者綜合各方資訊後自行作出,對於本報告所提供的資訊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後果,我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相關研判是基於研究員本人的知識和傾向所做出的,應視為研究員的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所在機構。我司可根據客觀情況或不同資料來源或分析而發出其它與本報告所提供資訊不一致或表達不同觀點的報告。研究員本人自認為秉承了客觀中立立場,但對報告中的相關資訊表達與我司業務利益存在直接或間接關聯不做任何保證,相關風險務請報告閱讀者獨立做出評估,我司和研究員本人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
本報告中的資訊及表達的觀點並不構成任何要約或投資建議,不能作為任何投資研究決策的依據,我司未採取行動以確保此報告中所指的資訊適合個別的投資者或任何的個體,我司也不推薦基於本報告採取任何行動。
報告中的任何表述,均應從嚴格經濟學意義上理解,並不含有任何道德、政治偏見或其他偏見,報告閱讀者也不應該從這些角度加以解讀,我司和研究員本人對任何基於這些偏見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保留採取行動保護自身權益的一切權利。
本報告版權僅為我司所有,未經書面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複製和發表。除非是已被公開出版刊物正式刊登,否則,均應被視為非公開的研討性分析行為。如引用、刊發,需註明出處為“興業經濟研究諮詢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對本報告進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刪節和修改。
我司對於本免責宣告條款具有修改和最終解釋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