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元春:建議構建廣義價格指數體系

日前,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成員、上海財經大學校長劉元春在中國宏觀經濟論壇宏觀經濟熱點問題研討會上,就價格治理相關問題表示,價格水平是宏觀經濟管理的核心要素,其形成與調控極為複雜,不能僅僅依賴簡單的供求管理。宏觀層面需要關注三個關鍵問題:
❶ 有必要建立一個更廣義的價格指數體系。宏觀價格指標具有多元性,其作用會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有所調整。簡單將CPI作為價格管理的核心工具已無法適應當前宏觀經濟分析的需求,GDP平減指數亦有侷限。能夠真正反映宏觀經濟執行情況的價格指標應當是一個更為綜合的、存量活動價格指標與增量活動價格指標相結合、實體經濟指標與金融指標相結合的廣義價格指數體系。
❷ 對於宏觀增長速度與物價水平背離問題,不能簡單化地只採取需求管理,要釐清宏觀和微觀層面價格變化的根源。微觀價格指數與宏觀價格指數的偏離,不僅源於統計方法的選擇,也與當前中國經濟所處的發展階段密切相關——既有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影響,也有需求收縮的衝擊。微觀視角下,市場過度競爭還導致企業盈利不能正常上漲。學術界要呈現新階段更全面、立體的價格變化規律。
❸ 從價格治理的歷史經驗來看,治理通縮的難度遠大於治理通脹,不僅需要短期刺激政策,還須輔以中期結構性改革和大量配套措施。打破通縮螺旋的關鍵指標是工資。提高工資水平的根本前提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化,更深層次的關鍵在於提升勞動生產率和投資回報率。
* 本文整理自劉元春在CMF宏觀經濟熱點問題研討會(第98期)上的發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機構立場。
構建廣義價格指數體系
提升宏觀經濟治理能力水平
文 | 劉元春

價格水平是宏觀經濟管理的核心要素,新凱恩斯主義曾經一度將“通脹盯住制”作為宏觀政策的核心。他們認為,價格水平是供需調整的核心結果,價值規律發揮作用依賴於價格訊號,如果市場缺乏有效的價格訊號,市場機制將難以運作。因此,在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體系中,價格這一指標可能比其他指標更為重要。從傳統宏觀經濟學的理論共識來看,物價水平目標是最為全面、最為核心,且是政策工具能夠有效調控的關鍵變數。
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價格水平的形成與調控極為複雜,不能僅僅依賴簡單的供求管理。在宏觀層面,我們需要關注以下三個關鍵問題。

構建廣義價格指數體系
宏觀價格指標具有多元性,其作用會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有所調整。在最初的統計框架下,CPI通常被視為核心價格指標。然而,CPI在權重選擇及其與整體社會生產的聯絡上存在一定偏差。隨著市場體系日趨複雜,產業鏈條不斷延長,最終消費者價格可能會與宏觀經濟執行的整體價格水平產生偏離,難以反應生產性活動的供求狀況。例如,目前我們的CPI約為0.5%,PPI為-2.3%,GDP平減指數約為-0.7%。從宏觀經濟學的定義來看,最能反映整體價格水平和經濟執行狀況的指標是GDP平減指數。
自新世紀以來,理論界逐漸發現GDP平減指數也無法全面、準確地刻畫宏觀經濟執行狀況。其根本原因在於,GDP本質是一個增量指標,即在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所有經濟主體創造的新增價值總和。國民經濟不僅僅與增量有關,還與存量財富密切相關因此,衡量財富價格的指標逐漸被引入宏觀經濟分析體系。
新凱恩斯主義所倡導的通脹目標制以CPI和GDP平減指數作為核心參考指標,但後來人們發現該框架在應對資產泡沫、經濟繁榮與衰退週期時,難以成為有效的宏觀管理工具。在“大緩和”出現之後,貨幣政策規則化導向的管理體系被宏觀經濟學家譽為具有科學性的體系。然而,這一理論體系並未解決所有問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暴露出其侷限性,大量的房地產和金融的變異都無法反映在CPI以及盯住CPI的貨幣政策之中,金融的穩定是宏觀穩定的核心基礎,並對實體經濟帶來不可承受的衝擊。
大家逐漸認識到,能夠真正反映宏觀經濟執行情況的價格指標應當是一個更為綜合的、存量活動價格指標與增量活動價格指標相結合、實體經濟指標與金融指標相結合的廣義價格指數體系。
例如,許多學者建議將GDP平減指數與金融價格指數相結合,構建更具綜合性的價格指數。這意味著在價格監測方面需要同時關注實體經濟價格指數(如CPI、GDP平減指數)和金融價格指數(股票價格、房地產價格和其他金融價格)。其中,金融價格指數不僅涉及國內金融市場,還包括國際金融市場,需要將匯率變化納入考量範圍。
由此可見,簡單將CPI作為價格管理的核心工具已無法適應當前宏觀經濟分析的需求。在研究中國宏觀經濟時,必須綜合分析CPI、PPI、GDP平減指數、金融價格指數等,因此,我們有必要建立一個更廣義的價格指數體系,以更加全面、綜合的方式衡量我國宏觀經濟的執行情況。

微觀價格指數與宏觀
價格指數的偏離
從微觀價格指數到宏觀價格指數,存在一個合成的過程。在完全競爭市場以及經濟增長相對穩定的環境下,微觀價格指數與宏觀價格指數之間的偏離通常較小。然而,當出現產業升級、重大技術創新或劇烈的結構性變化時,傳統的價格指數編制方法(例如帕氏指數、拉氏指數等)往往難以準確反映市場變化,使得部分價格指數存在不完整或不準確的問題。
具體而言,按照傳統方法計算的CPI顯示價格上漲2%,但實際情況可能並非如此,新產品、新技術的引入以及政策變化等因素通常會導致價格指數高估。據相關研究文獻測算,高估的幅度通常在1%至2%之間,這也是發達國家通常將物價穩定目標設定為2%的原因之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結構的易變性和非均衡性,通常將物價穩定目標設定在3%-5%,原因在於結構變化導致的資料偏差,使得價格指數難以精準衡量實際經濟狀況,因此需要在目標設定上進行相應調整。
PPI為負,而CPI保持在0.5%左右,如果基於上述理論,將結構性因素納入考量,那麼實際上整體物價水平並非正值,且已經開始收縮。當一些部門出現市場失靈時,價格指標可能會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例如,在我國CPI的居住類價格中,租金是核心類別之一。然而,當前的統計方法主要採用歷史成本法計算,而非基於市場價法。在房價出現泡沫的時候,這一統計方法可能會低估物價水平的實際變化,導致房租價格波動不能充分體現在整體物價指數中。近期房租價格的劇烈波動對居住成本等產生了較大影響。如果仍然採用歷史成本法進行衡量,資料誤差可能會進一步放大。
因此,我們在宏觀層面觀察到的價格現象,與微觀層面的實際價格波動之間往往存在偏離,這種偏離不僅源於統計方法的選擇,也與當前中國經濟所處的發展階段密切相關。目前,我國產業結構快速升級,消費模式逐漸從工業化向數字化時代快速轉變,技術水平大幅度提升。在這一過程中,許多新產品和新消費的價格下降速度超出預期,即GDP保持正增長,而CPI仍處於低增長狀態。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讓我們要思考,當前的價格衝擊主要源自需求端還是供給端?或是需求和供給共同作用的結果?
由於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帶來的供給衝擊往往會體現為經濟增長的加速和物價水平的低迷,如果在這種狀況下再疊加需求端的收縮衝擊,那麼增長速度可能保持不變,但價格水平出現較大下滑。當然,從微觀視角和宏觀視角來思考這一問題存在較大差異——新技術和新產品產生的替代效應可能帶來價格的下滑,但企業利潤卻會出現上漲。然而,由於市場過度競爭,出現“內卷”,那麼量與價的分離、技術進步與企業盈利能力的背離就會出現。
因此,在深入研究中國這個特殊時期的宏觀增長速度與物價水平背離的問題時,不能簡單化——只是採取宏觀層面的需求管理,釐清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價格變化的根源十分重要。目前學術界在這方面的思考不多,我們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以呈現新階段更全面、立體的價格變化規律。

價格治理的歷史經驗與政策啟示
從人類歷史經驗來看,可以得出以下幾個關於價格治理的結論。首先,治理通縮的難度遠大於治理通脹。這是因為價格上漲與價格下降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存在顯著的不對稱性。當消費端價格上漲時,生產者的利潤增加,企業持積極態度,而消費者則因生活成本上升而感到不滿;當價格負增長時,生產者會出現虧損和利潤下滑,而短期內消費者卻感受不錯。價格變化對於生產端的衝擊與消費端的衝擊是不同的。
一般來說,通脹時期消費者的不滿較為強烈,而通縮時期生產者的不滿情緒更為顯著。因此,在通脹環境下,公眾對政府的訴求更加強烈,政策制定者面臨的壓力更大。“短缺”帶來的社會衝擊往往比“過剩”帶來的衝擊更猛烈,所以政府當局和經濟學家對於通貨膨脹的治理與研究更加用力。宏觀經濟學在治理通脹方面已形成較為成熟的方法體系。尤其是在20世紀70年代滯脹時期,貨幣政策在應對通脹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
然而,在治理通縮方面尚未找到較為完美的解決方法,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不對稱性引發了決策者和學術界在通縮治理方式討論上的分歧。所以,當前價格低迷的現象值得高度關注,這是中國經濟學界未來需要深入探索的方向。如何更有效地治理通縮,不僅對中國經濟穩定至關重要,也能夠為全球宏觀經濟學的理論創新做出重要貢獻。
此外,價格治理不僅需要短期政策支援,還必須輔以中期的結構性改革以及大量配套措施。對比大蕭條時期的胡佛政策和羅斯福新政,以及日本“失去的三十年”期間宮澤喜一政策與安倍晉三政策,都揭示了短期的需求刺激政策不能使經濟擺脫通貨緊縮螺旋。當物價長期處於低迷狀態,市場出現功能性失靈,說明市場機制的扭曲已達到嚴重程度,此時僅僅依賴短期刺激手段難以扭轉局面。因此,必須深入探討工資-物價螺旋機制反向運轉的根源,才能找到問題的關鍵。
以羅斯福時期為例,當時政府意識到低物價現象不僅是宏觀經濟問題,而且是微觀現象,大量惡性競爭導致商品價格持續下降。在此背景下,1933年羅斯福頒佈《全國工業復興法》,其核心內容包括:要求所有企業遵循定價原則;鼓勵價格卡達出現等。1935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全國工業復興法》違憲,認為其損害了自由競爭,予以廢除。這一判決引發了關於市場調控與自由競爭之間的廣泛討論。如果市場出現系統性偏誤,政府是否應當進行適度干預?
從歷史經驗來看,政府適當介入對於彌補市場缺陷至關重要,這已成為基本共識。要想擺脫通縮螺旋,即通縮導致企業利潤下降,進而引發失業增加、居民收入下降、消費萎縮和投資下滑,進一步導致經濟收縮,打破通縮螺旋的關鍵指標是工資
在胡佛時代,政府曾強制企業不得降低工資,但這一政策直接導致企業破產加劇,經濟形勢惡化。相較之下,羅斯福採取以工代賑解決就業,增加收入,同時允許市場機制發揮作用,讓無競爭力的企業自然出清,即在採取大規模刺激政策的同時,不能妨礙市場主體功能的修復,也不能簡單地將成本轉嫁給企業。
要想推動企業提高工資水平,根本前提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化,更深層次的關鍵在於提升勞動生產率和投資回報率。正如凱恩斯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指出的,走出危機的核心在於資本邊際效率的提升,如果這一指標無法改善,經濟復甦將難以實現。因此,當前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恢復企業活力,在市場優勝劣汰的過程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使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真正從宏觀層面傳導至微觀層面,使能夠創新、願意創新和已經創新的企業有很好的投資回報,從而形成市場在靜態與動態的良性迴圈。
近年來,儘管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取得顯著進展,但許多企業仍面臨盈利困境。要破解這一難題,必須加速市場出清,推動優質企業在競爭中存續發展,從而提升整體資源配置效率和投資效率,最終促使企業自發按照市場化方式提高工資水平。
以上分析既有歷史基礎,也有理論支撐。在制定就業政策和需求擴張政策時,必須確保一方面促進國民經濟迴圈的順暢與高效,另一方面要保證市場功能的有效修復,提升經濟主體穿越週期的能力。因此,刺激政策必須講求方式方法,避免盲目干預,否則可能重蹈歷史錯誤案例的覆轍。

我們的原創研究產品序列“CF40研究"已在微信小程式端正式上線。訂閱“CF40研究”,您將暢享全年無間斷原創報告、視聽服務、精品圖書贈閱、會員專享主題活動等線上線下超值權益組合。加入我們,開啟這場新知之旅吧!

版面編輯:潘潘|責任編輯:潘潘
視覺:李盼 東子
監製:李俊虎 潘潘
來源:公眾號“中國宏觀經濟論壇 CMF”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