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去年秋季簽署的一項新法律將於下月起生效,禁止房東向租戶收取某些費用。根據參議院法案611(Senate Bill 611),從4月1日起,房東或租賃代理人不得再向租戶收取與終止租約相關的任何“送達、張貼或其他傳遞通知”的費用。
此外,該法案還禁止房東或代理人向租戶收取支付租金或押金時使用支票的費用。新法案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房東不得收取超過一個月租金的押金,並且在要求軍人支付更高押金時,房東必須提供書面說明,解釋為什麼要求收取更高的金額。例如,如果軍人因信用評分或住房歷史不佳而被要求支付更高的押金,房東必須明確解釋這一決定的原因。若該軍人按時支付所有租金,房東必須在六個月內退還額外支付的金額。
新法律提升租戶權益,確保租賃過程透明
參議院法案611是加利福尼亞州多個旨在提升租戶權益並確保租賃過程透明的新法律之一。例如,眾議院法案2801規定,房東必須在租戶入住前和搬離後拍攝單元的照片,以證明任何因損壞而從押金中扣除的費用。然而,房東仍然可以針對需要大修的情況,如門損壞或水漏造成的結構性損害,收取費用。
根據加利福尼亞民法第1950.5(b)(2)節的規定,房東不得收取租戶因“正常磨損”而造成的損壞修理費用。加利福尼亞租戶律師事務所Tobener Ravenscroft LLP解釋稱,“正常磨損”包括小釘孔、油漆褪色、地板上的劃痕、浴缸或水槽的擦傷、鬆動的櫥櫃拉手以及漏水的水龍頭。
然而,眾議院法案2801修訂了州法,進一步縮小了房東從押金中扣除費用的範圍,只允許扣除“必要的金額”以進行房屋修理。
租戶權益的進一步保障
另外,從4月1日起生效的一項新法律還賦予租戶選擇將他們的正面租金支付資訊報告給消費信用報告機構的權利。這一措施將有助於增強租戶的信用記錄,為他們未來的租賃和財務管理提供更多便利。
這些新法律的出臺,標誌著加利福尼亞州在保障租戶權益、提升租賃透明度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為廣大租戶提供了更加公平和透明的租賃環境。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租戶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強有力的保障,同時也提醒房東和租賃代理人,必須更加謹慎地履行法律責任。
ref:
https://ktla.com/news/california/california-landlords-are-prohibited-from-charging-these-fees-starting-in-apr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