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競爭的思想,有底蘊的政治
文|姜成洋
久遠的“宿命”
中國老百姓信“命”,年紀越大越信“命”。宿命論是一種歷時久遠的意識,比如孔子曾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宿命論不只是中國現象,Sheila Fitzpatrick對斯大林時代的日常生活研究發現,當政權可以經常地對民眾實施懲處時,也會催生民眾的宿命論傾向。
對中國農民而言,沒有什麼觀念比“命”更持久堅韌了。20世紀初期,出於對全球世俗化潮流的響應,知識分子提出中國社會“非宗教”與“理性化”的假設,宿命論在知識分子群體中淡化,但在草根民眾心中依然存在。比如1931年,賽珍珠寫出小說《大地》,描述了她眼中的中國農民形象,裡面有這樣一段話:
“命不好啊!別人地裡長出來好米好麥,我們家的地裡淨長草呀;別人家的房子能住一百年,我們家房子底下的地都動,牆都裂了;別人生的是男孩子,可我除了一個兒子外,生的淨是女的——唉!真是命不好呀!”
類似的話語出現在周立波的《暴風驟雨》中,小說寫於1948年,是周立波根據自己在東北參加土改工作創作的。開場趕馬車的老農對剛進村的工作隊長說:
“隊長同志,發財得靠命呀,五十多石苞米,黃燦燦的,一個冬天嘩啦啦地像流水似的花個光。你說能不認命嗎?”
周立波參加的土改運動,有一項重要活動被稱作“訴苦”,即為自己的苦難尋找階級層面的根源。很難說訴苦在多大程度上動搖了農民的宿命觀。實際上,“命”的意識很難從頭腦中根除,即便在集體化年代,這種意識處在相對壓抑的狀態,但隨著集體化時代結束,“命”的意識又重新萌生在社會里。比如莫言1988年創作《天堂蒜薹之歌》,取材山東民間真實事件,反映弱勢群體生存狀態,裡面這段話就生動反映了民眾宿命觀的持久:
“他大嫂子,快別這樣啦,看開了就好了。這個世界,本不是咱這號人活的,人都是命,沒下生就定好了的,該著你當官當將,該著你為奴為婢,都是改不了的……咱老姐妹們關在這裡,也是天老爺早就安排好了。”
那麼,如何理解宿命論呢?本文關注一個山東家族(筆者家族)中四位子女對家族史的不同記憶,包括他們被歷史塑造的不同個性。考慮到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對家族史的記憶和各自性格千差萬別,我會很自然地想起中國一句老話:性格決定命運。但這個解釋並不全面。它偏重於對結果的解釋,卻沒有解釋何以形成決定命運的性格。從這個家族歷史可以發現,性格與命運是互為因果的。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的後半生是由性格組成,那麼性格的形成與變化卻需要從前半生中尋找解釋。
呂壽亭子女的回憶集中於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以父親呂壽亭的人生經歷為主,穿插了兄弟姐妹的不同成長經歷:呂壽亭1917年出生于山東省萊陽市的一個村莊。1940年代初期,在中日戰爭期間,呂壽亭做鄉村保長,受當地一位偽軍管轄。1940年代後期,國共內戰,他是村裡的民兵,為共產黨抬過擔架。1950年代初,呂壽亭的第一位妻子去世,他與第二位妻子重組了家庭。這段時間他做個體馬車運輸,後來公私合營,他的馬車歸公,他成了馬車合作社的一名員工。很顯然,他對合營的生活不太滿意,大概剝奪了他自己趕馬車的自由。於是,在萊陽市的檔案中,記載著他打傷牲口的事情。1958年,家庭再遭變故,呂壽亭被打成了“歷史反革命”,發配到青海接受勞動改造。他的第二位妻子經受不住打擊,生病去世。呂壽亭實際在青海待了十四年,到1972年才重新返回家鄉,並於1977年去世。

記憶研究關注歷史與記憶之間的張力,當然,其前提是儘可能還原史實。這個家族史的書寫,是基於對若干材料的考證完成的,包括呂壽亭子女的不同記憶、關於呂壽亭的審判記錄、其他市政檔案、地方文獻、以及中共宏大的政策史。正是在探究歷史真相的過程中,歷史和記憶的張力才呈現出來。需要說明,這個研究著手於2017至2020年,分析的重點集中於呂壽亭的大女兒、四女兒、唯一的兒子和最小的女兒。

多元記憶與宿命闡釋
呂丕鳳是呂壽亭的大女兒,出生於1938年。她是所有子女中受苦最多的人,她經歷了1940年代的戰爭,並對此記憶清晰。另外,1958年家庭遇到變故時——父親改造,繼母病逝——作為年齡最大的孩子,呂丕鳳不得不承擔起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儘管受苦最多,但呂丕鳳在晚年回憶時,流露出很大的滿足感,她把一生分成戰爭時代、大集體時代、單幹時代。
第一個階段指1949年以前。呂丕鳳年幼時期經歷了戰爭和革命的動盪,她在回憶家族史時,不時提及這個階段給她帶來的恐懼。第二階段指1949至1982年,經過最初不到十年的過渡,在農村推行了集體化道路,直到1982年,農村土地重新分配給個體農民,集體化道路終結。這個階段不再有戰爭動盪,但呂丕鳳的家庭在這個時期遭遇坎坷,比如父親勞改、兩個母親病逝等。儘管小家庭遭受了苦難,但回憶這個階段時,呂丕鳳卻將這種苦稀釋在對集體化熱鬧、公平的懷念中。因為集體出工幹活,因為集體化時期相對平均的物質生活,呂丕鳳感覺受苦的不只是自己。第三階段則指1982年之後,農村的物質生活得到很大改善。
呂丕鳳平衡感的建構,既依賴於憶苦思甜的情感本能,也無意間做著個體記憶向集體記憶的轉換。一方面,她比姊妹們擁有更多可以對比的記憶,從戰爭到集體化的過渡,為她創造了足夠的知足理由。後一種過渡雖然讓她經歷了重新確定身份的不適,卻以“生活兩次變好”的體驗做了補償。另一方面,她個人經歷的苦難主要集中在集體化時期,於是她把個人的苦過渡到一代人,甚至整個國家層面。除了極個別的苦是個人的,只能用籠統的“命”來解釋,多數的苦都成了群體共享的。苦難被稀釋,甚至被昇華,賦予了一種歷史意義。
呂丕鳳信命,她用一段算命故事概括了自己走過的一生。大概是1960年,村裡來了幾個說書的盲人,據說其中有個年老的會算命。當時,呂丕鳳的父親已經去青海勞改了,繼母也病逝了。村裡人讓她去算算命,呂丕鳳不願意,說知道自己命不好,不用算了。但她的長輩親戚私下把她的生辰八字給算命的說了一下。算命的說:“這個小閨寧啊,命上帶的姊妹真多,命真苦,她媽母還不在了,又有個後媽,後媽這歇兒也不在了,後媽還不是正兒八經張(娶)的,是夾個包袱去的(意思是窮得沒啥可帶)。這個小閨寧好比牆頭上的一塊磚,不能出門子太早,太早的話,就好比牆頭的磚掉下去了,把下面水窪裡的一群蛤蟆狗(蝌蚪)打散了,這群蛤蟆狗就是她的姊妹……小閨寧別看現在命這麼苦,等她老了,能吃小鍋飯(享福)。”當呂丕鳳在晚年講述這個算命故事時,當初的這些預言幾乎是對她多難一生的概括。

與呂丕鳳的知足不同,四嫚呂明花的記憶充滿痛苦,她不願提及往事,即便提及,也多是充滿怨憤的細節。呂明花出生於1946年,她並不是呂壽亭的親生女兒,而是第二位妻子改嫁帶過來的孩子。她的原生家庭被1947年農村的“土改運動”衝散,親生父親去向不知。她或許並不記得這次運動,但事後仍可以從其他人記憶中瞭解這次家庭變故。除此之外,呂明花遭遇的另一個變故是1958年親生母親的去世。這個變故對她格外有影響,因為當她隨母親來到一個新家庭時,環境的變化使母親成了她最值得依靠的人。
對呂明花影響很大的另一個因素,是她經歷的第三個家庭,也就是1969年出嫁之後的家庭。因為出生前的指腹為婚,呂明花嫁給了鄰村自己的表哥。丈夫人很瘦弱,呂明花感覺自己在新家庭和村子必須強悍起來,才能不被外人欺負。用她的話說:“自從到了這個新家之後,我就變雄了。”呂明花的丈夫自己研習中醫,晚年之後在當地頗有影響。他研習中醫很重視對陰陽五行的解釋,這種家庭環境也影響了呂明花對宿命論這種超自然理念的看法。
呂明花厭惡鄉村世界的風言風語。但她對命、風水、鬼神等超自然理念充滿敬畏,她是所有子女中最信命的人。當身體不舒服時,她更願意求助巫術,當村裡其他人遭遇苦難時,她更願意從因果報應的角度來解釋。
呂明花並不依託記憶來建構內心平衡,她依靠超自然靈驗尋求“命”的解釋。呂明花並沒有系統講述她的理念,它可能很零散,也可能構成了聯結完整的體系。無論如何,它獨立於被外界稱作科學的體系,排斥被外界視作理性的世界。正像列維-斯特勞斯總結的“野性思維”,類似呂明花頭腦中的這種理念,或許從未遠離人類生活。對於呂明花而言,信“命”錘鍊了一個不輕易折斷的自我,這個自我耐久,經受得住慘淡的現實,這種自我只有在不去尋根問底地干預命運安排時才能如此。
與呂明花相比,呂明湖則對宿命很不以為然。呂明湖是呂壽亭唯一的兒子,出生於1952年。與四姐呂明花相似,呂明湖性格顯得倔強、灑脫。他們心裡都有“氣”,這股“氣”像是虛無的存在,但它指向人的隱忍,以及對自我尊嚴的捍衛。呂明湖和四姐呂明花的區別在於,四姐不在乎把這股“氣”呈現出來,甚至故意呈現給外人看,而呂明湖則把這股氣悶在心裡,暗暗跟人較勁。所以,雖然他力圖給人豁達灑脫的印象,但在回憶過去時,卻經常忍不住流淚。他倆的性格某種程度上印證了歐文·戈夫曼的觀察,個體出現在他人面前時,總有自我呈現的意識,試圖控制他人關於自己的印象。
呂明湖灑脫的一個體現是他從不信鬼神,不信命,他是家裡唯一不信命的人,他把那一切稱作“迷信”、“牛鬼蛇神”。他更喜歡提“科學”這個字眼,儘管他可能說不清到底什麼是“科學”。他說跳大神、風水這些東西是個精神療法,沒有什麼科學依據。“科學解釋不了的事情多了,只能說明人的能力現在還不行”。
為什麼一個家庭長大的人,對鬼神和命的態度差別這麼大。呂明湖說,他之所以不信這些,是受小學一篇課文影響,課文名字叫“魯迅踢鬼”。魯迅是紅極一時的作家,呂明湖只是“四類分子”子女、落魄的農村少年,前者的文字竟影響後者一生的精神觀念,聽起來匪夷所思,卻也不無真實。魯迅1936年去世,當他的影響力在1960年代走向巔峰時,全國中小學課本里,大概最多的就是毛澤東、魯迅兩個響噹噹的名字。呂明湖小學畢業那年,正趕上“文化大革命”,破四舊,鬥“牛鬼蛇神”,他對封建迷信就更不以為然了。
呂明湖堅決抵制“命”的意識,拒絕把自己的一切都懸在“命”這個概念上,這意味著他排斥了一種建構內在平衡的渠道。按社會學家解釋,“科學”的意識讓人接受了以風險觀念為基礎的社會現實。但似乎不足以以此解決生存危機,進而建構內在平衡。在內心隱忍、怨憤與對外灑脫、豁達之間,呂明湖努力維繫著平衡狀態,他的內心自然承受了矛盾與煎熬。

呂丕玉出生在1957年,是呂壽亭子女中年紀最小的。她極其內向、倔強,因此也是所有子女中最難交流的人。呂丕玉的表述能力挺差,她甚至很難一口氣說出一句完整的話。她提供的記憶細節並不多,常常用這樣的話應付場面:“我哪能記得”,“我那時候還小,不理會這些營生,再說現在腦子也不好使了”。
呂丕玉出生第二年,家庭就遭遇了巨大變故,父親改造,母親去世。呂丕玉從小就長在沒有爹媽的家庭裡,因為排行最小,姐姐、哥哥總是護著她,有吃的先給她,出門也常常抱著或揹著她。即便當年日子艱難,因為在家庭內部的特殊角色,她並沒有太多衣食憂慮,但不經意間卻形成了對家庭安全感的依賴,這自然不利於她在外部環境中建構身份認同。
對呂丕玉影響很大的是上小學的經歷。那是1965至1970年,正趕上 “文化大革命”前半段。村裡強調階級鬥爭,家庭背景成了確定個人身份的重要因素。上學時候被區別對待,加上繼續受教育的權利被剝奪,使呂丕玉意識到了一種不由己的身份,加上她過於依賴家庭內部的安全感,這都加深了她的內向和膽怯。
到了晚年,呂丕玉似乎很難建構內在平衡,她不無憂鬱的氣質就是一個證據。姐姐、哥哥都認為她命好,從小不用操心,沒遭什麼罪,但他們只是說了表象。呂丕玉的性格印證了“性格決定命運”的老話,她很難像大姐呂丕鳳那樣知足,那樣內心平靜。
呂丕玉也在逐漸嘗試建構自己的平衡。她也從記憶中尋找知足感覺,雖然不像大姐一樣,可以獲得“生活兩次變好”的體驗,但她也說過:“現在就再怎麼不好,我也試著比以前強。”她步入晚年時,也逐漸開始信“命”,但只是處在不完全信,也不完全不信的狀態中,有點臨時抱佛腳的意味。比如,有時身體不舒服,她也會在四姐呂明花鼓動下,嘗試求助神婆。她兒子連續幾年升學不順,她也私下懷疑塋盤風水不好,詢問四姐需不需要找人看看。這都多多少少讓她找到了點平衡感,但似乎極不穩定,隨時又會動搖。如果說她有獲得滿足感的來源,那要數她兒子在教育上取得的成績。雖然中間有些波折,但呂丕玉的兒子從小成績突出,後來成了村裡第一個博士,第一個公費出國的人。呂丕玉從這裡獲得了很大安慰,也彷彿看到自己當年無力獲取的機會,如今在下一代身上得到了補償。
人的境況與宿命論
米爾斯認為,“命”是歷史上一定型別社會結構的體現。但在農民“命”的意識中,自我與外部結構的關聯像是歪打正著的解釋。也就是說,農民認“命”時,實際包含了一種視野侷限。他們不是根據歷史變遷和制度衝突來理解自己的遭遇,他們對自身生活和外在結構的聯絡知之甚少。他們只是籠統模糊地意識到,有一種不可控制的力量在決定自己的“命”,並把對“命”的解釋置於視野可及的範圍內。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民“命”的意識更多是對個體生命軌跡的解讀,很少涉及集體的“命”,而且這種解讀往往依賴與周邊人的對比。
要理解“命”的邏輯,不妨藉助於對“荒謬”這個概念的解釋。加繆說荒謬是人的呼喚與世界不合理的存在之間的對抗。荒謬在於人,也在於世界,它是目前為止人與世界之間的唯一聯絡。呂壽亭子女的不同記憶裡,每個人都透著矛盾荒謬,大嫚呂丕鳳受苦最多,但晚年的幸福感似乎最明顯,但憶及當年仍禁不住哭泣。四嫚呂明花兼具外表剛強與內心柔弱,既幽默達觀又憂鬱傷感。呂明湖繼續呈現著外在灑脫,卻在私下裡默默忍受生活的苦。六嫚呂丕玉在兄姐眼裡沒受苦,命不錯,但卻始終帶著一種憂鬱氣質。
個體記憶之外的集體記憶,也不時透著荒謬。比如農民為什麼既滿足於當下,又懷念過去。懷舊本身就是充滿誘惑,卻也不無荒謬的意識過程。比如對農民懷念集體時代的熱鬧、公平、治安穩定、沒有貪腐。一定程度上說,集體化時代的人口與年齡結構使農村更富活力,與後來的老齡化鄉村對比明顯。同時,集體化儘管帶來農業生產的怠工,但在其他公共生活中調動了農民的主體性、能動性,比如文化俱樂部、農民學校、赤腳醫生等。
但細想來,集體記憶仍有潛在的意識創造。當農民強調集體化是個“公平”時代時,他們指向幹部貪腐的有限。但農民強調經濟上的平均,卻無意間忽略了政治身份的差異,儘管土改劃成分仍是基於經濟基礎,但隨著此後政治運動增多,“四類分子”的標籤則更多強調了個體、家庭之間在政治上的差異。當這些家族後人也參與了對公平的集體懷念時,他們無意間優先強調了經濟方面,這很可能是受到後集體化時代強調經濟發展的社會風氣影響。
另一方面,即便大隊幹部多吃多佔有限,他們畢竟掌握了自由處置部分資源的權力,比如糧食、農具、子女教育、社辦廠礦的工作機會等。這些資源從事後來看可能有限,但由於當時農民整體貧窮,它們仍包含著可觀價值。在集體時期,農民甚至天天為多拿一個工分而爭執,而對於村莊事情,或者更大層面上的國家事情,他們儘管也會關心,但總不如自己身上這些雞毛蒜皮來得透徹、實在。
進一步思考,農民懷念“公平”,迴避了戶籍與配給上的城鄉差異。農民似乎暗含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識:公平就是他們和自己的鄰居一樣,和自己認識的人一樣,當一個人生活糟糕時,因為自己認識的人生活同樣糟糕,也就沒什麼可以抱怨了。
農民認“命”自有道理。人生下來,沒人問他願不願意,他就被關進一個並非自己選擇的身體,投進一個無力改變的時代、地域。他將面臨特殊的可能與不可能,這些無法左右的因素,恰恰很大地影響了個體生命軌跡、家族興衰。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民的“命”接近於出身解釋,包含了對自我身份的認知。比如,二十世紀後半期的中國農民,很難不受城鄉戶籍制度約束,它將一個群體的身份定義成單一的農民,影響深遠。以至直到當下,當城市戶籍者可以多元地認定自己身份時——比如公務員、醫生、科研人員、企業工作人員——農民卻很難將“農民”的身份再做細分。
沒有對比就難有苦樂體驗,也很難激起人“命”的意識,於是,“命”成了個體對其有限的外在社會關係的認知。郭於華認為,農民的常規生活方式,集中體現在獲取和積累財富的方式上。對於財富的獲得和積累,對於個人和家庭境遇的變故,農民常做宿命解釋,但這種解釋不一定體現農民對實際生活的態度。比如一個富有的家族,家道中衰,人們會斥之為祖上沒有積德。但與其說這是一種解釋,不如說是一種包含著複雜認知的幸災樂禍式的情緒表達。反之,對一個值得同情物件遭到的厄運,人們也常常解釋成“命中註定”,與其說這是歸納原因,不如說是為自己或他人尋找一種心理平衡。就此而言,“命”的意識往往不體現事實判斷,而更像是處理人際關係或釋放內心焦慮的方式與技巧。
當然,基於對外在社會關係的認知,“命”的意識終究要回到對自我經歷的解釋上。此時,“命”的意識更多帶有人至晚年的自我慰藉。“命”的意識偶爾關乎顏面,尤其晚年才開始信命的人,不只在尋找一個自我慰藉,也在製造一個在外人面前解釋自我境遇的理由。如果這種意識出現在較早年齡,隨著時間推移,“命”的意識很可能帶來“自驗成真”的可能。也就是說,當一個人過早接受“命”的意識時,便會安於“命”的現成解釋,以至錯失了更好發展機會,終至造成不利於己的後果。而此時不好的後果,又似乎恰恰證明了最初命定的解釋。
農民“命”的意識不無矛盾。一方面,雖然它更多是對個體生命軌跡的解讀,但有時又在無意間默許了集體命定的局面。典型的體現是他們幾乎不拿自己跟城裡人做比,對於農村諸多福利的缺失,農民會說這就是他們的命,這種解釋包含了他們對農民這個集體身份的默許。於是,農民把對比的範圍放在目光可及的鄉村範圍裡。城市人的生活比農民好十倍,也很難激起他們心裡的不平衡,相比之下,一個農民可能因為鄰居生活比自己好一丁點,就感覺心裡不平衡。
除了橫向對比中的矛盾,農民“命”的意識也包含了縱向解釋的矛盾。農民往往是到晚年,才用“命”解釋人生經歷。也就是說,“命”是基於當下狀況對過往的追溯。但在解釋中,“命”卻往往被說成基於出生之際,對此後路途的決定。正如一位農民告訴我:“人一下生,身後就有三千六百的小鬼跟著,一個人是什麼命,在一下生的時候就定了。”在當下狀況與生命之初的往復穿梭中,“命”產生了一種難以察覺的邏輯混淆。在這種混淆中,偶然性變成了農民口中的“命”,其對個人歷史、集體歷史的影響被抹去,代之以一種必然傾向。實際上,偶然性在另一方面意味著可能性,這本身就否定了生命是先定的、不可改變的存在。農民用宿命論解釋往事,可能是很難找到比這更好的安慰,因為當他們想到可以避免一些不幸時,這種想象比遭遇不幸本身更令人痛苦。“命”是農民基於人世荒謬產生的人生解釋,但這種解釋的確定性,卻恰恰否定了不可解釋的荒謬。
結論
呂壽亭的子女用各有側重的方式——記憶、超自然靈驗、科學、寄託下一代——建構內在平衡,建構觀念世界的一種秩序。他們家庭角色的差異,影響了各自不同的人生經歷,也決定了晚年建構平衡的方式、達成平衡的效果有所不同。當然,他們也有相似的意識呈現,比如,他們多多少少都有憶苦思甜的傾向,即便四嫚呂明花不願提及過去,她也承認現在變好了。再比如,他們都把對“命”的理解延續到對下一代的期望上,從後人的變好中感受到了“命”的延續與完善。
呂壽亭子女的意識建構帶有一定普遍性。農民憶苦思甜時,滿足於當下對過去的改進,此時農民默認了自己的“農民”身份。而當把“命”的理解寄託在下一代時,農民的滿足感很大程度上卻源於後代的身份轉換:下一代擺脫了農村,在城裡有了穩當工作,不用再吃農民的苦了。此時,“農民”身份又成了苦難的一個原因。過去是滿足的來源,卻又是一種負擔。農民在這種身份認同的搖擺中,完成了對個體與家族苦難的調適。這種調適無意間呈現出一種時間秩序,建立了過去、現在和未來間的關聯,這種關聯已經超出了農民隨口所說的有關“命”的解釋,即人一出生時生命軌跡早已註定。實際上,農民即便在晚年形成了宿命意識,但他們不會輕易用這種意識影響自己的後人。農民信命,但他們仍相信奮鬥可以改變一個人的“運”。從這個角度來看,“命”的意識裡也包含著一種潛意識,即對超越命定的期待。
彼得·伯克的身份理論認為,自尊感取決於一個人的獲取與預期之間的比值,源於一個人順利完成了對自我身份的認知。這意味著,一個人有意無意間呈現的內容,其間的矛盾可以消解,記住還是忘記之間的緊張狀態可以消解,儘管有時非常困難。一旦創傷性經驗可以作敘事處理,可以成功歸入一個人的生活史,它就會弱化威脅性。創傷經驗適應了身份,身份也適應了創傷經驗,或者說,經驗和身份實現了和解,這一和解既尊重經驗,也尊重身份。的確,只有付出最大的努力,只有在最痛苦地墜入個人或集體性的過去時,新平衡的形成才有可能。“命”的邏輯正在於從不同意識中尋找平衡,在虛幻與現實間週而復始。
如果用抽象的話語解釋“命”的意識,或許可以這樣理解:“命”是一種自我建構,是人對無可避免的荒謬困境的應對。人無法完全擺脫外在束縛,但從某個時刻開始,他意識到需要內在地為自己尋找一個位置。人在偶然的瞬間體會到荒謬和悲劇,自此開始尋求自我建構,這些常常是並不明晰的意識。一個人內在地順應自己的“命”,雖談不上有了精神世界的信仰,但它在世界的混沌中建構了一種明確性。自我建構很大程度上依賴記憶,著眼過去,也以當下的意識指向未來。從這個意義上說,認命並不是簡單地順從荒謬困境,它內含了對荒謬的反抗。
當然,自我建構不會憑空產生,個體內在平衡始終與外部結構互動影響,個體在努力建構人際關係平衡,也在過日子的過程中,努力完成各個生命階段的任務。楊慶堃認為中國傳統宗教是分散性而非制度性的宗教,其特質是宗教與世俗生活、制度混為一體。這種分散性及與世俗的融合性,也體現在中國老百姓的宿命意識中,“命”同樣不是獨立完整的體系,每個人根據自己的經歷,建構一個並不條理清晰的解釋體系。從這個意義上說,內部自我建構與外在結構平衡共同構建了個體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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