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本“引力波”如何強力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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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目標與長期願景相統籌,發展與開放相融合。(首圖來自圖蟲創意)
文|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 · 田軒 <<<<
創投又一次成為中國經濟的關鍵詞。
“健全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壯大耐心資本,更大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梯度培育創新型企業”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這一部署,不到一週,有了進一步安排:12月16日召開的國常會提出“要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完善不同型別基金差異化管理機制,防止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創業投資的重要性,已無需多言。帶著“西學東漸”色彩萌芽於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的中國創投,歷經過茫然與艱辛、高光與狂熱、焦灼與無奈……可以說,一部波瀾壯闊的中國創投發展史,就是中國近三十年新興產業發展的縮影。
如今,站在又一個五年即將開啟的關鍵節點,總結來路得失、拆除前行藩籬,將成為拆解目標的關鍵所在。
中國創投發展的得與失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自身“內功”的不斷修煉與政策層面的持續護航下,我國創業投資行業快速發展,在資本規模擴張、投資專案數量增長、支援創新企業成效等多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果。“全球第二大創業投資市場”不僅體現在量的顯著提升,更體現在質的全面升級。
資本規模及活躍度方面,清科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國創投管理資本總量超18萬億元,共發生3000餘起投資案例、超2500億元金額。同時,投資領域不斷向硬科技拓展深化,在2024年的投資案例中,對高新技術產業如人工智慧、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領域的投資佔比持續攀升,已超總投資金額的60%。其次,對初創期企業的扶持力度持續加大,2024年投向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的資金佔比達35%左右。此外,從被投企業的發展成效來看,我國有約70%的上市公司及超95%科創板、創業板企業受到過創投支援。
然而,對標成熟資本市場,特別是面向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新要求,我國的創業投資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短板與問題:
據投中研究院資料,2024年前三季度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新設數量較2023年同期新增數量同比減少47%,新備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募資額分別下降37.80%、40.10%;國資成為創投市場的主力,由於國內外經濟下行壓力及產業政策導向影響,國資的出資規模與比例呈現出大幅上揚之勢,其佔比已接近半數,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空間受到擠壓。儘管國資基金已逐步建立盡職免責(容錯)機制,並納入績效考核體系,但主要側重關注投資進度、財務回報及產業引導效應,“募投管退”全環節覆蓋不足,容錯機制細則與市場化激勵機制尚不完善,且存在非市場化干預行為,影響了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
此外,中國創投市場出資人結構上,主體單一、風險偏好趨同、對失敗的容忍度較低,且基金存續期限普遍偏短,基本上在3-5年,長期穩定資金供給不足,與新質生產力專案研發至成熟的長週期不匹配,並易導致投資機構行為短視,不利於新質生產力企業的持續培育與發展;企業創新刺激方面,因激勵機制不完善、投後服務深度不夠,制約了新質生產力創新發展的速度與質量。
由於前述問題,近年來,我國創業投資行業整體發展呈現出“募、投、管、退”四個環節顯著承壓的態勢。其中最為突出的當數“募資難”和“退出難”兩大挑戰:
——在募資方面,國資參與度的提升,增加了一些額外要求,如要求專案落地形成稅源,對GP投資返投比例提出高要求等,導致市場上純粹追求財務回報的LP減少,民間資本面臨多方利益博弈,募資難度加大;金融機構在權益配置比例方面面臨較高約束,並基於專案投資回報、風險考量,無法大規模參與。
——在退出環節,受IPO已在較長時間處於實際停擺狀態影響,回購退出佔比持續攀升,且回購退出的平均收益率已從負轉正,這意味著我國創投行業的風險偏好正在降低,有學者將這一傾向總結為“風險投資債權化”。且長期以來,IPO是一級市場創投機構的主要退出渠道,IPO的持續收緊嚴重影響了創投市場的發展,降低了企業創新的活力與動力。
此外,在“投”與“管”環節,也存在諸多亟待最佳化的結構性問題:投資決策機制市場化不足,專案篩選偏保守,投向不明確、專案研判不夠,缺乏對高成長專案的精準識別與深度支援;投後管理薄弱,缺乏系統化、專業化的跟蹤輔導,難以提供有效增值服務,制約了被投企業的成長。
如何正確解構“社會資本”?
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更大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其中,“社會資本”這一新表述的加入,正是精準分析當前我國創投發展存在的現實問題而作出的科學判斷。
基於我國目前已存在的國資佔創投資本主導地位的現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提出的“社會資本”,其核心是民間資本,外資則是其重要組成部分。
因具有市場敏感性、靈活決策性與強創新動力,民間投資實際上是經濟活力最重要的決定因素。以民間資本為主的社會資本,對於創投行業來說,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首先,從創業投資行業自身的生態構建來講,社會資本“活水”的引入,能夠促使資本供給主體走向多元化,促使行業內部形成良性競爭,倒逼投資機構在專案篩選、評估管理等專業維度不斷精進,進而提升整個行業的專業化、規範化水平與市場活力、競爭力。
其次,從創新主體健康成長來看,在創業企業的成長曆程中,無論是初創時期的技術攻堅、產品雕琢與市場初探,還是後續擴張階段的規模拓展、技術升級與產品最佳化,均迫切需要充足且持續的資金支援,而社會資本的融入恰好能填補這一資金缺口,成為企業發展的強勁助力。
再有,著眼於宏觀經濟格局,社會資本因其具有敏銳的市場嗅覺與靈活的應變特質,能精準錨定人工智慧、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趨勢並注入資金,有力推動新興產業蓬勃興起,帶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同時也為創新創業者提供廣闊舞臺與豐富資源,激發全社會創新動能,強化自主創新能力,為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源泉。
同時,從投資風險管控視角出發,單個投資者涉足創業投資往往面臨較高風險敞口,社會資本的廣泛參與能夠將資金分散至眾多創業專案,構建多元化投資組合,並且形成風險共擔體系,降低單一專案失敗對投資者的衝擊,提升投資整體的穩健性與安全性。
此外,對於廣大居民而言,社會資本的活躍將有效拓寬抗風險能力高人群的投資渠道,使其能夠藉助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眾籌等途徑將閒置資金投向潛力創業專案,分享企業成長紅利,實現資產增值,豐富財產性收入來源,最終在創業企業成長、行業生態最佳化、經濟結構調整、投資風險分散以及居民財富增長等多方面協同發力,全方位推動我國經濟穩健、高效且可持續地發展。
在“社會資本”中,外資的重要性也已在學理上獲得研究支援。我在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國外機構投資者能促進企業創新麼?》中,詳細研究了外資機構投資者對企業創新的作用機制,發現外資機構投資者可以透過監督渠道、保險渠道、知識溢位渠道,對企業創新產生顯著的正向作用。具體講,國外機構投資者可以顯著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升公司治理、分散創新風險。
如何落實“更大力度”的“吸引”?
未來,將“更大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落於實處,應秉持短期目標與長期願景相統籌、發展與開放相融合的理念,為創業投資穿越“資本寒冬”提供有力支援。
短期,應儘快實現IPO常態化。只有上市渠道暢通,才能真正從源頭上鼓勵民間資本以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的形式進入市場。沒有學術研究發現IPO是股市下跌的原因,也沒有學術研究發現暫停IPO會長期有效地幫助股市回升。並且,從IPO暫停這件事情本身來看,對於二級市場沒有幫助,但是對於一級市場的負面影響卻是非常顯著的。目前A股之所以會出現上市企業魚龍混雜的問題,主要是由於包括上市、退市在內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仍然存在待最佳化的短板,與IPO是否暫停沒有太大關聯。因此,建議分階段、漸進式對IPO進行提速,透過最佳化審批程式、拓展上市標準、把控受理節奏等方式,降低科技創新企業上市門檻,逐步推進上市發行節奏的常態化,暢通創投資本退出通道。
中長期看,應堅持政策統一性、連續性,從產業、市場準入、稅收、監管政策等方面予以更大力度的支援,並與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完善監管機制等相結合,營造良好投資環境。
具體來說,首先是持續最佳化政策環境。著力放寬市場準入限制,深入清理對民間資本具有歧視性的政策條文,明確並拓寬社會資本可涉足的產業領域範圍,破除各類隱性壁壘,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基礎設施特別是民生類專案的建設營運。進一步完善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募投管退”各環節的支援政策,營造良好投資服務環境,助力創業投資更好地支援早期、創新型企業。具體來看,建立健全風險投資市場準入、基金管理、退出渠道等全流程制度體系,依據投資機構類別實施差異化監管,對募投專案資金做好短中長期規劃。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如以投資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根據投資期限給予不同稅收減免優惠,激發創投基金投資積極性。
其次,最佳化社會資本與政府基金的合作機制。平衡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適度放寬返投比例、准入門檻與註冊地要求,從歷史投資專案落地情況、擬投專案、過往投資業績等多維度進行基金管理人考察。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減少行政干預,建立資源共享平臺,做好專案篩選,進行投資專案全過程跟蹤管理,最佳化考核標準,尤其是完善容錯免責機制,調整投資進度、財務回報、產業引導效應、考核週期等條件設定,促進績效考核與激勵相結合,提升對科技型專案的包容度。加強銀行與政府、投資機構、交易所、保險機構等的合作,構建多方聯動科技創新投資生態圈。如明確投貸業務准入標準,業務操作流程、合規管控及風險控制基本要求等,允許具備一定資本實力、風險抵抗能力、經營管理能力的商業銀行利用表內資金直接投資於科技企業,或設立專營投資子公司。出臺有關稅收優惠、收益分配、風險補償、參股、回購等方面的讓利舉措,推動政府資金與民間資本有效對接,發揮政府資金的槓桿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領域。
其中,企業風險投資(CVC)作為市場新的投資主體,相較於傳統的風險投資機構,更為耐心。因為CVC具備強大的產業背景與資源,用的多為自有資金,與企業戰略高度協同,更願意投早、投小,對科技創新專案包容度更高。這些特點不僅將為一級市場注入新的活力,也將推動二級市場資本結構的轉變。應鼓勵有產業基礎的企業以CVC的形式從事早期戰略投資。包括:出臺稅收優惠、資金支援等激勵措施;建立區域私募基金份額交易平臺,提高CVC的流動性,最佳化IPO、併購重組等退出機制,拓展股權轉讓、回購等退出方式;落實盡職免責要求,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建立健全長週期、差異化的績效考核體系等。
同時,要完善資本市場機制建設。降低科技創新企業上市門檻,完善新股發行定價機制,關注擬上市企業新股估值水平,對照市場同行業、類似屬性的企業,對新股設定市盈率等指標要求,增強定價的市場導向性,適當給予保薦機構一定的自主權,如剔除價格區間可以自主決定等;擴充套件創業投資市場交易,建立公開交易市場機制,提高市場流動性,大力發展併購服務,鼓勵發展S基金,為創投基金開啟多元退出渠道;放寬社保資金、險資、銀行資金投資比例和範圍限制,適度最佳化風險係數規定,最佳化中長期資金入市審批程式,對於長期機構投資者放寬戰略配售、公開發行、定增等方面的投資條件,拓寬各類中長期資金入市渠道;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勢,鼓勵優質企業上市融資,引導優先股、可轉債、供應鏈金融等多種融資模式;引導金融機構圍繞企業成長週期,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企業跨越發展中的資金瓶頸;拓展財務顧問服務、再融資服務、併購服務等,持續為科技型企業發展提供資本助力。
此外,加大外資支援力度,包括:放鬆外資機構在中國的業務限制,持續推進互聯互通機制的持續擴容,以推動企業跨境融資為支點,暢通跨境轉換通道,引入國際資本;充分發揮跨境資本優勢,深度參與中國金融開放中來,共同促進定價機制健全、交易機制完善、金融產品拓展等,促進金融業國際化佈局,推動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在金融產品、業務創新等方面的融合;加大外資稅收減免、財政補貼力度,降低外資機構在華運營的成本;針對外資企業提供法律、人才、稅務等方面幫助,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建立綠色通道,提高服務業和高階製造業開放度,鼓勵外資投入高新技術等產業,持續釋放外資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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