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低的問題,最近平臺企業做了很好的示範。不過這是遠遠不夠的,參保率過低跟也我國社保制度的一些改革滯後有關,只有全社會形成合力,做一些長遠的制度改革才能有根本的緩解。
2月19日,美團宣佈將為全職及穩定兼職騎手繳納社保,預計2025年二季度開始逐步實施,最終可能將惠及超百萬騎手。同時,京東也宣佈為全職外賣騎手繳納五險一金,不過,外賣並非京東的主業務,目前能惠及的全職騎手約3-4萬人,另外,餓了麼也釋出公告稱,將在更多城市推進“新職傷”保險覆蓋。
現在勞動者的權益保護,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話題,國內網際網路平臺的這些行動,標誌著靈活就業人群社保難題的解決,邁出了重要一步。其中美團保障範圍最廣,保障力度最大,福利涵蓋面幾乎等於一箇中等城市的就業人口,無疑是我國勞動者權利保障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靈活就業在社會就業體系中越來越重要,根據不完全統計,在2021年我國城鎮靈活就業人口就已經達到2億人,約佔就業總數的四成以上。另外,根據全國總工會的第九次職業調查,平臺創造的靈活就業勞動者達8400多萬,比如外賣騎手、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等。並且隨著技術進步及人的價值追求的嬗變,人類的工作將逐漸與固定時間、空間和“單位”進行脫鉤,靈活就業比重只會越來越大,未來可能只有少數服務機構以及高度複雜的製造業才需要固定坐班的人員。
但是,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根據國家醫保局釋出的資料顯示,截止到2022年底,我國只有5272萬靈活就業者參保,那就意味著有近四分之三的人沒有參保。這還是城鎮中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情況,我們有理由相信那些農村靈活就業人員絕大多數都沒有參加社保。
另外一個數字也可顯示出靈活就業的參保率困境。我國城鎮就業人口約4.67億,但同時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四險的人只有2.45億,同時參加養老和醫療險的有2.66億。這基本意味著,只有那些正兒八經在單位、公司上班的人才有“三險”,遊離在傳統就業體制之外的人員,多數是沒有“三險”的,更不用說公積金了。
(社保繳納是最令靈活就業人員頭疼的問題,圖片來源: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
現在美團這些大的靈活就業用工平臺,推行為全職或高頻兼職人員上社保,無疑是為社會解決這個問題提供了很好地示範引導作用。
其實,美團為此付出了相當大的成本。與外界普遍認知不一樣的是,外賣的利潤一直很低,是一個典型的高頻、薄利的行業。從財報來看,美團直到2022財年才扭虧為盈,根據一些國際投行的預測,美團這項計劃若實施,每年需為騎手支付約至少二三十億元的社保費,對公司來說不是一個小的數目。
尤其是美團將覆蓋面擴充套件到“兼職騎手”,這是個很大的突破。外賣騎手中眾包騎手佔大多數,他們可能存在多平臺兼職跑單,在國際勞動法律上,通常不認為平臺負有承擔社保的責任,美團此舉體現了對勞動者的關懷,表率作用的價值巨大。
另外,美團從2022年起,就在人社部等部門指導下進行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待遇的“先行先試”,已經為多達450萬騎手購買了職業傷害保費(累計投入約14億),以及為騎手專門開闢了人才培養和晉升通道,已有67.5萬騎手參與了“站長培養計劃”晉升到業務管理崗位,這都顯示出企業對騎手勞動價值的持續培養,踐行了中央對民企 “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的殷殷要求。
不過今天筆者認為,我們在讚賞美團等企業的行為之餘,我們也要對如何解決平臺用工、靈活就業參保問題做進一步的理性思考,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到億萬人的福祉,它值得社會投入更多智力去關注,然而很少有人去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靈活就業是一種新的勞動關係形態,傳統就業以從屬性和僱傭性為基本特徵,僱員藉助僱主提供的生產資料和社會資源進行工作,並且接受僱主的強制性管束。而現在的靈活性就業下的勞動關係已經變得很鬆散,從屬性、強制性和僱傭性都已經很模糊,比如網約車司機與公交公司司機,在勞動關係上有本質區別,前者想不想接單、想幹多久,完全自己說了算,他們與平臺只不過是分成關係。
我們要科學區分平臺用工內部的勞動關係性質,公司有且僅有給那些能夠形成足夠約束性的全職人員負有承擔社會保障的有限責任。對於絕大多數靈活用工而言,他們一人可能服務於多家平臺,或者平臺工作並非其主業,他們與平臺之間並沒有形成事實的僱傭從屬關係,平臺並沒有承擔其社保支出的義務。
從國際法律判例中,我們看各國對平臺用工是否形成勞動僱傭關係也都是持有很謹慎的態度。最經典的判例是,在網路共享經濟的起源地加州,州最高法院在2020年11月做出專門裁決(Proposition 22),認定平臺送貨員和Uber司機都應該作為獨立承包商而非僱員的地位。同時該法案也認為平臺應該為員工提供額外的勞動保護措施,但大多數保護措施僅為那些穩定資深的員工提供。2018年4月,賓夕法尼亞州法院也做出類似裁決。
所以,我們既要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也要避免在社保問題上,對靈活用工企業進行道德綁架,如果逾越了勞動法律的基本規則,不分青紅皂白讓企業無限承擔責任,很可能會扼殺這個新興行業的發展,不但不會解決社保問題,反而來連獲得最基本勞動收入的機會都將喪失。正像有經濟學家說的那樣,毀掉美國製造業的不是中國工人,而是美國越來越強大的工會。
在是否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問題上,靈活就業者也有自身的考慮。絕大多數靈活就業人員收入不到介於2000—5000元之間,也就是基本滿足覆蓋生活成本的要求,一個月下來根本不會有什麼富餘。
像鄭州這樣的二線城市,即便是單位承諾給員工上社保,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地方規定,個人也需要承擔457元,而北京個人需要承擔719元,一年下來就是8000多元,對於普通勞動者不是小數目(2023年我國平均工資才22053元)。並且,養老金只有連續繳納十五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是一個持續的投資,更降低了多數人的參保意願。
筆者所認識的一些企業主也都曾經反映過,他們往往會在招工時提供兩種方案,一種是低工資但是包含五險,一種是高工資而無社保,多數外來務工人員傾向於後者,傾向於當下可以獲得更高收入,在他們眼中,有新農合醫療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就夠了。
所以,解決這個問題,也要充分了解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的能力和打算,依據他們的需求打造一個靈活的保障福利體系(比如說針對35歲以下騎手更側重於職業傷害和大病保險;45歲以上騎手可以側重於醫療、養老保險),切莫一刀切,消耗了大量社會資源,卻幹了勞動者階層並不太歡迎的事情。
第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低與現行社保制度也有關聯性,社會多方對於解決這個問題都有責任
靈活就業人員,乃至所有就業者社保覆蓋率低,企業和個人“逃保”、“脫保”,不能全怪企業逃避責任或或老百姓保險意識不足,跟我國社保制度的一些不足之處也不無關係。
首先是,跟企業和個人所承擔的社保繳納負擔(五險總支出/工資)過重有關。根據世界銀行釋出的《2020年度營商環境報告》,2019年G20國家平均社保費率為23.8%,我國儘管幾次社保降費,從46.2%減少到39.3%(其中企業約為28%、個人約為11%),但仍是社保負擔最重國家之一。尤其是那些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者,據有關學者分析,社保負擔佔其收入的30%左右。這種高社保負擔率導致企業和個人繳納社保責任積極性都不高。
(2015年不同國家的企業社保負擔,不過中國目前有所降低,圖表來源:金融時報)
其次是,具有國民基礎養老金性質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太少,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存在巨大差異,也導致公民養老壓力擠向城鎮職工養老體系。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僅223元/月,尤其是農村戶籍人口養老保險金才115/月,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達3750元/月,二者差異分別達到16.8倍、32.6倍之多。而我們東鄰日本,國民養老年金與職工養老金差距僅為1:1.75(5.7萬日元:9.7萬日元)。
以上兩點反映了國家在公民基本養老金支出方面的缺失,作為國民年金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遠遠不能滿足居民基本衣食之需。如果能逐漸提升到1000元左右水平,靈活用工社保問題也不至於這麼緊迫。所以,國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對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補貼力度,也是解決這個社會問題的必要一環。
再次是,我國社保的省級統籌分割制度,也加大了靈活就業者參保的難度。外賣騎手、滴滴司機等主要來源是青年農民工,長時間看其返鄉的意願性較高,大城市只不過是一時謀生之地。他們在外地交了社保,以後又很難在家鄉享受到福利,這也是導致參保不積極的障礙。
所以,筆者認為平臺企業加強對靈活就業人口的福利關懷是好事,是社會進步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不過,這個問題全域性性的解決還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做一些長遠的制度改革才能有根本緩解,憑藉企業單方面力量,最終只能是杯水車薪。我們只有在尊重勞動者主體意願為核心前提下,改革社會保險制度,降低企業和個人參保成本、鼓勵多方參與,才能真正實現符合勞動者真實利益需求的“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