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視聽】中小企業法制建設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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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中小企業如何進行法律建設
小企業在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佔十分重要地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中國的長期發展戰略。防範中小企業法律風險,健全中小企業法制建設體系,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法律工作者需要深入中小企業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協助企業健全法律建設,助力中小型企業高質量發展。
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
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進入了新時代,從以往高速增長轉向現階段的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二十大的要求,民營企業須以創新為導向,提升供給質量和水平,樹立高質量發展目標。如何幫助中小企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呢?筆者認為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從宏觀政策上講,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和開放,激化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的外部營商環境,保障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權益。比如,工信部出臺《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廣東省出臺《廣東省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工作管理辦法(暫行)》,就是為中小企業解決款項支付難題,是為中小企業發展創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從具體策略上講,中小型企業和企業家要放棄粗放式模式,轉變向高質量的發展。中小企業和企業家要苦練內功,依據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實行制度化和精益化的管理。在業務和管理上,要以創新作為轉型的驅動力,順應市場和政策步伐,穩步發展。
培育法治文化
中小企業實現良性治理的基礎和前提,是避免“人治”模式,以“法治”作為準則。對於諸多中小企業而言,大老闆的意志就代表了企業的意志,而國家制定《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法規,就是為了規範企業的管理。2024年7月1日起新《公司法》生效,在公司的出資、公司治理制度、強化董事責任、中小股東權益保護、加強公司清算登出責任等方面進行了重要革新,對公司和企業家的權利和義務產生了重大影響。
蔣修賢
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
依據新《公司法》的要求,中小型公司必須調整組織章程、組織架構及相應崗位、規章制度等。因此,要徹底轉換企業經營者的思想,規範企業章程和制度的制定與運營,各股東應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化參與,充分行使對企業的人事任命權、股東知情權、印鑑管控權、重大事項決策權等職權。企業須從上至下貫徹“以法治司”的思想,企業領導帶頭遵守國家法律和企業制度,持續培育企業的法制文化,打造企業抗風險的最強核心。
建立長效機制
根據當前國家政策和法律要求,中小企業和企業家必須改變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和思想,向高質量和精益管理發展。中小企業舉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在不影響企業決策和經營效率的前提下,建立起合適的、長效的法律風險管理體制。這種機制不是將管理複雜化,而是有針對性的設定機構和機制,甚至可以精減人員、機構和程式,來高效達到企業法律風險控制的目標。
首先,治理機構的設定須體現民主體制和合理的監督機制。企業決策層應設立公平、公正和有民主議事規則,管理層面應實現有效合理的崗位監督,基層管理則應設定基層員工反映管理意見的申訴通道,保障基層員工對企業和領導提出批評和建議。
溫建坤
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律師
其次,須設定專門的法律風險控制機制,強化企業法務功能。組織架構上可分為三個控制層面。第一層是要求股東會必須列席監督人員,如獨董、審計董事、法務,並保障其獨立發表意見的權利;第二層是要求董事會須列席監事或審計董事、法務,保障上述人員的職權和獨立性;第三層是設立具體負責法律風險部門,設立外聘法律專家庫和外聘專業律師,負責處理具體的案件。
最後,還須不斷培育並樹立企業內部的法制文化。根據《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法律風險管理需要企業所有員工的參與並承擔相關責任,不僅僅是企業法務部門工作,需要全員參與,形成法律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
作者 | 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蔣修賢、律師溫建坤
本文刊載於《商法》2024年10月刊。如欲閱讀電子版,歡迎瀏覽《商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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