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泰斗:238年曆史美國法治政府,或從此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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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in Chemerinsky
如果川普政府選擇違抗法院命令,我們將面臨史無前例的憲法危機。
——埃爾溫·切莫林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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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 Brandi,新約客
美國最有名望的法學專家之一,埃爾溫·切莫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近日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以《真正重要的問題: 如果川普藐視法庭,怎麼辦?》為題,再次提醒公眾關注美國政體面臨的危機。
切莫林斯基在這篇文章中說:川普及其政府是否違抗法院命令,將直接決定美國憲政民主的未來。
作為美國憲法研究領域的權威學者,他指出,美國憲法並沒有賦予法官強制執行其裁決的權力,最終是由行政部門執行司法命令。而如果總統決定無視司法裁決,那麼法院其實是無能為力的。
從實際來看,很顯然,這屆聯邦政府並不想受到憲法、法律或法庭的約束。川普及其同黨都非常清楚,如果他們真的選擇違抗法院命令,可以不受懲罰。因此,如果川普政府選擇違抗法院命令,美國將面臨史無前例的憲法危機。
切莫林斯基表示,提出總統是否會違抗法院命令這個疑問本身就令人不安。縱觀美國曆史,不管有多麼不情願,所有的總統歷來都是遵從法院命令的。但時間來到2025年,川普第二次上任後,美國正在經歷史無前例的變化。
很有可能,我們將看到,美國具有238年曆史的法治政府,從此終結。
埃爾溫·切莫林斯基自 2017 年起擔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院長。此前,他創辦了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法學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School of Law)並擔任首任院長。他是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院士,美國法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s)主席。
切莫林斯基以其對美國憲法和聯邦民事訴訟程式的研究而聞名,是美國憲法、聯邦實踐以及民權和公民自由方面的頂級專家之一。他著作等身,撰寫的《憲法》是美國最廣泛閱讀的法律教科書之一。《國家法學家》(The National Jurist)雜誌將他評為美國法學教育領域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以及“生前最值得聽講的 23 位法律教授”(“23 Law Profs to Take Before You Die”)之一。
法學界盛讚切莫林斯基是“一位活著的傳奇人物”,是“法律領域最優秀人才的典範:才華橫溢、熱心、體貼、思想開放,並深度參與公共服務文化” 。除了學術方面的成就,切莫林斯基還在美國最高法院為美國訴阿佩爾案、謝德勒訴全國婦女組織案、洛克耶訴安德拉德案和範奧登訴佩裡案等多個案件擔任辯護。作為法律和公民事務領域的傑出人物,他曾參與起草洛杉磯市憲章,還曾協助起草了白俄羅斯憲法。

原文2025年3月7日刊發於《紐約時報》連結:
https://www.nytimes.com/2025/03/07/opinion/trump-courts-judges.html
真正重要的問題: 
如果川普藐視法庭,怎麼辦?

1
毫不誇張地說,美國憲政民主的未來就取決於一個問題:
川普及其政府會違抗法院命令嗎?
2

針對川普政府的行動,聯邦法官已釋出了十多項臨時限制令和初步禁令。
但目前尚不清楚政府是否會遵守;
至少兩起案件中,法官表示他們的命令被忽視。
川普政府面臨至少100項法律挑戰。
最近的兩項法院命令無疑將考驗川普的耐心。
3
上週,美國最高法院支援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解除川普對國會撥付的近20億美元對外援助的凍結。
川普上任第一天凍結了這筆撥款,然後政府未在法官設定的最後期限內發放撥款。
週四(3月6日),另一名羅德島州的聯邦法官延長了一項裁決,命令川普政府向二十多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發放國會批准的數十億美元資金。
法官稱,白宮阻止發放資金,是“將自己凌駕於國會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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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指望法院約束川普政府的話,一個難以接受的事實是,
憲法沒賦予法官強制執行其裁決的權力——
最終是由行政部門執行司法命令。
如果總統決定無視司法裁決,法院很可能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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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川普、副總統萬斯及被提名的一些人威脅要藐視法院命令, 是一種向法院施壓,迫使其偏護川普政府的方式。
川普的盟友也一直敦促彈劾那些做出反對其政府政策裁決的法官。
馬斯克最近在其X平臺上寫道,
恢復美國人民統治的唯一途徑是彈劾法官”,
 “我們必須透過彈劾來拯救民主”。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猶他州共和黨人邁克·李在社交媒體上說,“腐敗的法官應被彈劾和罷免”,還說不利於政府的裁決給人“司法政變”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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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同意聯邦法官的裁決而將其免職,將是史無前例的
憲法只允許對“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和輕罪”進行彈劾。
聲稱已達到這一標準是沒有任何可信依據的。
保守派曾多次訴諸法庭,禁止拜登和奧巴馬政府的政策,現在卻說司法部門不應審查行政部門的行為,
這真是太可笑了。
這一切都表明,
這個政府不想受到憲法、法律或法庭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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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總統是否會違抗法院命令這個疑問本身就令人不安。
縱觀美國曆史,總統從來都遵從法院命令,即使他們不同意。
20 世紀30年代,高院否決了富蘭克林·羅斯福的許多新政專案。
他很生氣,提議增加高院大法官人數,以支援他的政策,但從未走到違抗裁決那一步。
最高法院宣佈杜魯門在朝鮮戰爭期間沒收鋼鐵廠的命令違憲,那對他是個重大打擊。
杜魯門儘管也很生氣,但服從了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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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法院命令尼克松交出白宮錄音帶,他就照做了,
儘管那意味著他總統生涯的結束。
近年,當法院阻止拜登政府的政策——從學生貸款減免到強制疫苗,白宮也服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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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法院和政府機構之間會就遵守司法命令發生爭執。
耶魯大學法學教授尼古拉斯·帕裡略(Nicholas Parrillo)在2018 年的一期《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中寫道,
“聯邦政府對法院命令的遵守並不完美,而且充滿爭議,尤其在下令強迫政府遵守的情況下"。
部分原因是機構可能缺乏遵守命令所需的資金、人員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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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沒有過總統不服從法院命令的確鑿事例。
安德魯·傑克遜關於首席大法官的名言“約翰·馬歇爾做出了判決,現在讓他來執行吧”很可能是編造的。
據說,那是針對高院關於佐治亞州不能在切諾基土地上對白人執法的裁定,但這句話直到傑克遜去世後很久才出現在報刊上。
事實上,那項法院命令針對的是佐治亞州,而不是傑克遜或聯邦政府。
此外,當代學術研究發現,林肯在南北戰爭初期違抗首席大法官不得暫停人身保護命令的說法,是不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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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川普政府在是否會違抗法院命令上給出了矛盾的訊號。
2月11日,川普在社交媒體上 ,“我總是遵守法院命令,然後我會上訴”。
同月,代理司法部長薩拉·哈里斯(Sarah Harris)在發給高院的簡報腳註中寫道:“遵守根據憲法第三條設立的法院釋出的命令, 是行政部門的憲法義務,應該認真對待”。
但就在之前一天,川普在社交媒體上聲稱,
“拯救國家的人不違反任何法律”。
之前一週,副總統萬斯發推說
“法官不得控制行政部門的合法權力”,
暗示什麼是“合法”由總統決定。
此前,萬斯也暗示過總統不必遵守法院的不利裁決。
雖然不涉及法院命令,但今年1月,川普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簽署一項行政命令 ,推遲執行聯邦對TikTok的禁令,儘管該禁令剛得到最高法院的一致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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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川普和他周圍的人都知道——如果真的選擇違抗法院命令,他可以不受懲罰。
因為最高法院裁定,川普不會因其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力而採取的任何官方行為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川普政府中那些執行他的政策並違反法院命令的人,可能會被判藐視法庭罪。
但如果是刑事藐視,川普可以赦免他們。
民事藐視可能涉及監禁,直到當事人服從法院命令,但那是由美國法警執行的,他們隸屬於司法部,因此受總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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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抗法院命令可能成為彈劾和罷免總統的依據。
但由於川普的政黨控制國會,
他知道這種情況極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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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川普政府選擇違抗法院命令,我們將面臨史無前例的憲法危機。
或許,公眾輿論的反對聲音會使他讓步並服從命令;
或許,
我們將看到,
具有238年曆史的法治政府,
從此終結。


*為便於手機閱讀,編輯進行了較多斷行分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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