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任第一天,對出生公民權下手
昨天,第47任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美國國會大廈正式宣誓就職。特朗普宣誓就職,宣佈南部邊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幾百萬這類外國人恐被驅逐 上任第一天,他立即簽署了一系列行政命令。

他廢除了拜登政府的78項政策,並簽署了超過40項新的行政命令,這些行動涉及移民、能源、貿易等多個領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政令之一,是取消美國的出生公民權。
對《第十四修正案》的最新解讀

新政解釋說:《第十四修正案》從未被解讀為普遍將公民身份擴充套件到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第十四修正案》始終排除了那些在美國出生但不“受其司法管轄的人”享有出生公民權的資格。基於這一理解,國會透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規定,“在美國出生並受其司法管轄的人”在出生時是美國的國民和公民,這一立法基本上反映了《第十四修正案》的文字。

在那些在美國出生但不“受其司法管轄”的類別中,美國公民身份的特權不會自動延伸至以下情形中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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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人士出生時,其母親在美國屬於非法居留狀態,且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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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人士出生時,其母親在美國的居留是合法但臨時的(例如,但不限於,透過免籤計劃、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或旅遊簽證訪問美國),且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新政一齣,輿論一片譁然。特朗普此舉可能會面對巨大的法律挑戰,那麼他到底是來真的,還是為了兌現競選承諾虛晃一槍呢?這項新政未來的走向如何?
薛律師的權威解讀
我們在一個多月前曾釋出了文章:薛律師深度分析:特朗普可能真的會幹掉美國出生公民權!
薛良權律師對於新政的實施早有預見,並從法律角度給出了該事件未來的發展方向。今天我們把這篇文章再度釋出,相信可以解讀很多讀者的疑問。
以下為原文內容:
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在上週日播出的《與媒體見面》節目中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主持人克里斯汀·韋爾克採訪時表示,他計劃終止美國的“出生公民權”,並重申了他在早些時候表達過的立場。

如果特朗普在上任後試圖執行該計劃,那麼這將涉及推翻美國150多年來對待公民權的方式。
憲法第十四修正案關於“出生公民權”的規定

翻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的人,並受其管轄的,都是美國及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執行限制美國公民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不得未經正當法律程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也不得拒絕向其司法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提供平等保護。

以上紅線標註的文字,“受美國管轄的,subject to its jurisdiction”,這個短語是特朗普利用的關鍵。文字表述上是一個附加定語,反推一下,不符合這個定語要求的,則即使出生在美國的也不會有公民權。
如何理解“受美國管轄”?
什麼叫“受美國管轄”?
什麼情況才稱之為“受美國管轄”?
什麼人才屬於“受美國管轄”?
這些問題在憲法裡面沒有更進一步的規定。這裡面的核心詞語是管轄,jurisdiction
,這個詞語是一個法律術語,翻譯成中文是管轄權的意思。

一個政府機構、執法單位、法院等對一個人,對一件事情是否有管轄權,取決於很多因素,比如這個人的居住地、案件發生地、結果發生地,這些都有可能觸發管轄權。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能更好理解:比如北洋和民國時期,一些西方國家在中國有租借地,發生在租借地上的事情和案件中國政府是沒有管轄權的。所以對於管轄和管轄權的定義,是非常寬泛的概念。
但是拋開晦澀的法律術語和概念,只需要透過最淺顯的道理也可以解釋和適用管轄和管轄權:
一個外國人到美國旅遊觀光、探親訪友、交流學習,持有合法的非移民簽證;一個外國人透過非法途徑如偷渡走線等方式進入美國,那麼這個外國人是否要受美國政府的管轄?是否屬於憲法第14修正案所規定的受美國管轄?

從司法權和行政權的管轄角度考量,這個人肯定是要收到美國政府管轄的。因為這個人要遵守美國的法律規定,否則就要受到懲罰,美國的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對其有管轄權。從這個層面上講,這個外國人是受美國管轄的,那麼他們在美國所生下的孩子也應該根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規定享有落地美國公民的權利。
從憲法權和立法權的管轄角度考量,這個人可能又不受美國政府的管轄。這個人可能不是美國的納稅居民,沒有向美國繳納申報過聯邦和州的稅,沒有選舉投票和被選舉投票的權利,不享有任何政治權利,無法參加選舉或被選舉的政治活動,無法以公民的身份參政議政。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個人在憲法權和立法權上不受美國的管轄。

特朗普挑戰憲法的“終極四招”
特朗普的團隊可能會從以上角度解釋憲法,認為這些人不是美國的人,不受美國的管轄,不屬於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的受美國管轄的情況,所以這些人在美國生的孩子不應該擁有落地美國公民權。至於具體實施方面,特朗普團隊可能會動用以下四個終極招數。
第一招:美國最高院終極的憲法解釋權
前面提到了憲法解釋。在美國只有美國最高法院才有對憲法終極的解釋權。所以特朗普團隊基於自己的解釋而廢除上述所指稱的外國人孩子的出生公民權,勢必會遭到各種法律公益組織和人士的司法挑戰。特朗普基於自己對憲法修正案的解釋所採取的任何行政措施和命令都會被告上法庭,直到美國最高法院,由美國最高法院作出終極的解釋和裁決。

美國最高法院現有6名保守派大法官、3名自由派大法官,而且其中有4名大法官都是特朗普任命的。所以如果案件到了最高法院,非常可能會做出有利於特朗普的解釋和裁決。
第二招:透過立法變相解釋憲法,廢除絕對的出生公民權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美國國會,即參眾兩院透過立法變相解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廢除絕對的出生公民權。因為現在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都在共和黨手裡,只要投票過半就能透過和制定一個法律,將外國人和非法移民的出生公民權廢止。

但是美國國會的立法也是要受到監督的,那就是美國最高法院。一個立法如果違憲,是可以被起訴到最高法院的,所以最後還是由美國最高法院作出終極的裁決和解釋。
第三招:透過行政權讓下屬的國務院、國土安全域性、移民局等不再配合出生公民權的實際執行和操作
川普作為美國總統,有絕對的行政權力可以讓其下屬的某一個部門和機構去做或不去做某件事。比如拒絕受理和發護照、拒絕承認公民權利、不讓入境等。

但是川普的行政命令和措施還是會遭到司法的挑戰。而且任何一個聯邦法院的法官都可以禁止行政命令的實施和執行,而川普也會一路上訴到最高院,最後還是由最高院做終極的解釋和裁決。
第四招:用敵人入侵進入緊急狀態等特殊規定暫時廢除出生公民權
川普已經多次表示非法移民的到來是對美國的入侵,美國已經處於一個緊急的戰爭自保狀態。對此川普當局可能使用國家緊急狀態法的特殊規定,直接暫時廢除出生公民權。從而繞過憲法修改和解釋的環節和階段。

但是這個也還是會遭到司法挑戰,被起訴到最高法院,讓最高法院來判斷川普的做法是否違憲,如果違法違憲,則最終也會失敗。
挑戰憲法,修改憲法,解釋憲法
不管如何,想要廢除絕對的出生公民權,就要動憲法。要麼修改憲法,要麼解釋憲法。修改憲法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要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的表決透過和美國38個州的表決透過,這在當下是絕對不會發生的。

而解釋憲法的最終權利在美國最高法院,現在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以6:3佔多數,且很多都是川普任命的大法官,所以不排除美國最高法院最後作出有利於川普的裁決,將憲法第十四修正案限制解釋,從絕對出生公民權變成相對出生公民權,縮小範圍,限制解釋,將外國人和非法移民的孩子排除在落地公民權之外。
不是沒有可能,而是有很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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