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針對科企的反壟斷立案調查,背後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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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市場監管總局公佈向谷歌公司展開立案調查,指控其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同時,彭博社報道指蘋果公司的應用程式商店也可能成為下一個調查目標。儘管兩項調查的具體細節尚未公佈,但這一系列動作無疑引發了全球科技行業的廣泛關注。
瑞士SIG集團亞太北區法務及合規總監周穎向《商法》詳細解讀了“立案調查”的由來及其操作模式。
周穎說,市監總局此次調查按照的是“三書一函”制度,旨在查清事實並獲取相關證據。
2023年11月,市監總局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聯合釋出通知,正式建立“三書一函”制度,以打擊壟斷行為。該制度的三“書”之一即為《立案調查通知書》。
周穎解釋說:“調查的形式會分成幾種,對於一般常見的《立案調查通知書》,執法機構會透過發函的方式通知企業配合調查,並要求企業提供相關檔案。
此外,周穎還提到了一種更為激進的調查方式“黎明突襲”,即執法機構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直接進入企業進行調查。這種調查方式雖然高效,但不可避免地會對企業的形象和正常運營造成一定影響。
(周穎)
周穎說,在“三書一函”制度釋出實施前,從媒體報道可見有執法機構對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公司進行黎明突襲調查。
自“三書一函”制度實施以來,周穎觀察到監管機構更傾向於採用柔性執法方式,也就是選擇發出《提醒敦促函》《約談通知書》或《立案調查通知書》,以及向違法的企業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市監總局的通告,《提醒敦促函》用於提醒企業整改問題,而《約談通知書》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相關負責人接受監管機構的約談並提出整改措施。若企業未能按時整改,市監總局將採取進一步措施,包括立案調查。
周穎強調,大型跨國公司通常都會制定應對突襲調查的指南,這些指南的部分內容也適用於立案調查的配合應對。
在企業內部,首要任務是積極配合反壟斷局的調查,確保全體員工知悉調查事宜並全面配合。在此基礎上,部分企業會進一步開展內部自查,審查是否存在與調查相關的違法行為。
“此外,一些企業還會採取更為深入的應對措施,例如模擬‘黎明突襲’調查場景,以檢驗公司在突發情況下的應對能力。
根據《反壟斷法》第六十二條,如果企業拒絕向執法機構提供資訊或提供虛假材料,執法機構可能對其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下的罰款,或500萬元的罰款。對於個人違法者,罰款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
周穎最後提醒,被立案調查的企業必須高度重視並積極配合執法機構的調查。他建議,企業應委託熟悉反壟斷法的律師與執法機構溝通,尋求透過承諾制度中止調查,以避免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作者 | 莫梓溵 Maisy Mok
新聞投稿| cblj@law.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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